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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中山本地高发的轻罪案件,很多当事人因酒后驾车被查获,不清楚醉驾的量刑标准及影响因素,盲目认罪,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中山刑事律师陈胡月结合实务经验,解读中山醉驾案件的量刑影响因素,为当事人提供辩护参考。

陈胡月律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8年专职刑事辩护经验,双资质持证,办理过多起中山醉驾案件,熟悉本地醉驾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注重挖掘量刑从轻情节,依法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

陈胡月律师表示,中山醉驾案件的量刑,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核心因素:一是血液酒精含量,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量刑越重,若血液酒精含量刚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量刑从轻空间较大;二是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若未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可作为从轻量刑的重要依据;三是当事人的认罪态度,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配合调查、深刻悔过,可依法从轻处罚;四是是否有其他从轻情节,如初犯偶犯、自首、立功、积极缴纳罚金等。

在陈胡月律师办理的一起中山醉驾案中,当事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无交通事故、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缓刑,法院采纳了该建议,王某免于实刑。

陈胡月律师提醒,醉驾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影响工作和生活。酒后驾车危害极大,广大群众应坚决杜绝,若不慎涉嫌醉驾,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挖掘从轻量刑情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