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叫陈志远,今年七十五了,此刻正坐在北京东城区一个老小区的阳台上,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老伴在厨房里忙着炖肉,满屋子飘着陕西特有的那种调料香味,隔壁客厅传来孙子孙女看动画片的声音,他们笑得咯咯响。日子过得平淡,可我心里头踏实。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这个北京城里长大的高干子弟,年轻时候娶了个陕北的放羊女。这事儿搁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简直比天方夜谭还要离谱。我父亲是老革命,建国后一直在部委里面当领导,母亲也是干部家庭出身。我从小住在海淀的大院里,吃穿不愁,上学有专车接送,逢年过节家里来往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那时候我哪知道山沟沟里的黄土是什么滋味,哪晓得放羊的姑娘手上会有多厚的茧子。
可命运这玩意儿,偏偏就喜欢跟人开玩笑。一场上山下乡的运动,把我从北京城的红墙绿瓦里拽出来,扔到了陕北那漫山遍野的黄土中。在那里,我遇见了她,一个叫李改花的放羊女。她不识字,说话带着浓重的陕北口音,皮肤被风吹日晒得黑红,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就是这样一个人,让我义无反顾地留下来,哪怕父亲跟我断绝关系,哪怕回城的机会一次又一次摆在我面前,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她。
这一晃就是大半辈子。今天我把这段往事讲出来,不是为了炫耀什么,也不是为了诉苦,只是想告诉现在的年轻人,天底下有一种东西,它不看身份,不过问你从哪里来,它就是爱情。
说起来,我插队那档子事,还得从一九六九年那个冷得骨头都疼的冬天说起。
那年我正好二十岁,在北京三十五中念完了高中。其实按照我家的条件,我是完全可以留在北京的。我妈找了父亲的老部下,想给我在部队或者工厂里安排一个位置。可我那时候年轻气盛,满脑子都是革命理想,觉得响应毛主席号召上山下乡是光荣的事情。我在家里跟我父亲吵了一架,说他搞特殊化,不符合党的政策。我父亲气得把茶杯摔了,指着我说:“你小子有种就去,有本事就别回来求我!”
我就真有这个种。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三日,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天还没亮,我就背着铺盖卷,拎着一个旧皮箱,跟着学校的大巴车去了北京火车站。站台上全是送行的家长,哭天抹泪的。我妈也来了,她没哭,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帮我整理衣领,嘴里不停地叮嘱:“到了那边要注意身体,别跟人吵架,有啥事就给家里写信。”我父亲没来,我知道他拉不下那个脸。
火车开动的时候,车上车下一片哭声。我没哭,可眼睛还是红了。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也有些打鼓,不知道陕北那地方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可这种不安很快就被车厢里那种轰轰烈烈的气氛冲淡了。一帮年轻人在车上唱歌、喊口号,有人拿出毛主席语录高声朗读,好像不是去受苦,而是去奔赴什么了不起的伟大事业。
火车咣当咣当响了两天一夜,我们到了一个叫铜川的地方。下了火车,又换上了解放牌大卡车,沿着盘山路往北开。从铜川到延安,那路可真够呛,全是土路,坑坑洼洼的,车子颠得人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我蹲在车斗里,手死死抓着车厢板,眼睛往外面看。视野里头全是大山连着大山,光秃秃的,看不见一棵像样的树,满目都是那种黄褐色的土。我心里头凉了半截。这跟我从小在北京看见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到了延安县城,已是傍晚时分。我们被安排在延安师范学校的礼堂里过了一夜。那一夜我根本没怎么睡着,不只是冷,还因为心里头慌。我们这批知青要分配到各个公社去,有的人分到川道里的好地方,有的人分到山上的穷村子,全凭运气。结果我被分配到了延安县冯庄公社的一个生产队,队里的干部把我们领走的时候天还没亮。
从公社到我们生产队,还得走十几里山路。带路的是生产队的副队长,姓刘,五十来岁,头上裹着白羊肚手巾。他话不多,闷头走在前面。我跟几个知青跟在后面,气喘吁吁地爬坡。那坡又陡又长,路窄得只能过一个人,一边是土崖,一边是深沟。我低头往下看了一眼,腿肚子直打颤。
到了我们生产队,天已经大亮。我头一回看清了陕北农村的样子。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山坡上,住的都是窑洞,远远看去像山体上挖出的一个个窟窿。没有电,没有自来水,到处都是黄土,连空气里都是土腥味。我们在村口站了一会儿,冷风刮过来,裹着沙土打在脸上,生疼。
生产队长马长贵把我们六个知青领到一排早就收拾好的窑洞前,说这就是我们住的地方。窑洞不大,里头盘着一个土炕,炕上铺着高粱秆编的席子。地上摆着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几条板凳,角落里堆着些农具。队长给我们端来一盆玉米糊糊,还有几个黑面馍馍,说:“将就着吃吧,以后这就是你们的家了。”
我那顿饭吃得眼泪都快下来了。黑面馍馍又硬又粗,咽下去的时候喇嗓子,玉米糊糊里头还有没碾碎的壳子,喝起来像吞沙子。可我硬着头皮全吃完了,心里想着,这才刚开始,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苦头要吃。
头几天,我们就住在那排窑洞里,队里不安排干活,说要先让我们适应适应。我们几个人整天坐在窑洞门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有个叫张建国的知青实在闲得发慌,找了根绳子在门口的树上挂了个秋千,自娱自乐地荡起来。我看他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忍不住也笑了。
可是好景不长,很快我们就笑不出来了。队里开始给我们安排农活,头一桩就是上山背粪。那是开春前的事,要把积攒了一冬天的农家肥从村里背到山上的地里去。我从小在北京城里长大,连扁担都没碰过,哪里干过这种活。第一次背起粪筐的时候,那沉甸甸的筐子压在肩膀上,我半边身子都麻了。我跟在老乡们后头,深一脚浅一脚往山上走,没走上几步就喘得不行。
刘副队长走在我前头,回头看了我一眼,说:“娃娃,你得悠着点,这山上的路不是你们城里人走的。”他不说还好,这一说反倒激起我的好胜心。我咬咬牙,硬撑着往前走,可走着走着,脚下被土疙瘩绊了一下,整个身子往前一栽,粪筐翻了,粪土洒了一身。
那滋味真没法说。大冬天的,粪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又臭又冰。我蹲在地上愣了半晌,要不是怕人笑话,真想哭出来。是张建国跑过来把我拉起来,帮我收拾残局。队里的老乡也围过来,有人帮我捡粪,有人安慰我说:“没事,刚来的都这样。”可我的眼泪还是没忍住,顺着脸上的粪水往下流,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丢人。
回来的路上,我落在队伍最后面,低着头走路。快到村口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在唱歌。那声音清脆得很,像山涧里头淌过的溪水,干净得不沾一丝尘土。我抬起头,看见一个姑娘站在土崖上头,手里拿着根放羊的鞭子,怀里抱着只小黑山羊羔子,嘴里哼着陕北民歌。她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蓝布棉袄,头发用红头绳扎着,脸上红扑扑的,两坨高原红特别显眼。
我站在坡下仰头看着,一时间忘了身上的脏和臭。那姑娘也看见我了,歌声骤然停了,她愣了一下,然后抿着嘴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她没说话,转身赶着羊群走了,可那双眼睛,亮晶晶的,我至今都记得。
那就是改花。当时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姑娘。可从那天起,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勾住了,每次上工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在人群里寻找那个扎红头绳的身影。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陕北的春天来得晚,到了三四月份,山上的杏花才稀稀拉拉地开出来,粉白色的,给满眼的黄土添了几分颜色。我们也渐渐适应了这边的劳动,从最初的手忙脚乱,到后来也能跟着老乡们一道干活了。可适应归适应,我们终究是城里娃娃,力气和耐力跟当地人没法比。农忙的时候,一天十几个小时在地里刨土,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回到窑洞里倒头就睡。
那个时候,我的思想也慢慢起了变化。刚来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是来改造农村的,是要把知识和文化带给贫下中农的。可在陕北待了几个月,我发现自己才是需要被改造的那个人。这里的老乡,大字不识几个,可他们懂得什么时候种麦子,什么时候收谷子,知道怎么看云识天气,知道在干旱的年岁里头怎么把庄稼种活。他们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我教给他们的要多得多。
队里有个老把式,姓李,村里人都叫他李大伯。他种了一辈子地,什么都会干。我跟着他学耕地、学撒种、学锄地。有一回我在地里锄草,干得满头大汗,李大伯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锄头,慢悠悠地说:“后生,你这锄法不对。锄地不是为了锄快,是为了锄透。你看你锄过去的土,表层的干了,底下的还是湿的,这一阵风过来,土里的水就全跑了。”说着他给我做了个示范,锄头一下一下地锄进土里,不急不慢,锄过的地方土壤松散,深浅均匀。
我站在旁边看了半天,心里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我这辈子念了十几年书,可在这种最朴素的农活面前,我像个什么都不会的娃娃。这就是真实的生活,不是书本上写的那些大道理,不是大院里听来的那些豪言壮语,而是实实在在的泥土、汗水、种子和收获。
也就是在这些日子里,我跟改花真正认识了。她是我们队里李大叔的女儿,大名叫李改花,村里人都叫她改花。她家住在村东头,爹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家里兄弟姊妹多,她排行老三,上头有俩哥哥,下面还有妹妹。因为家里穷,她没上过一天学,从七八岁就开始放羊,一年到头跟羊群在山沟沟里打交道。
我们熟悉起来,说来也好笑,是缘于一把锄头。
那是个没有云的晌午,太阳毒辣辣地照在头顶上。我跟改花他们一队人在地里锄谷子,我锄到地头的时候,觉得口渴得厉害,就把锄头随手靠在地埂上,跑到沟里去喝水。等我回来,发现锄头被人拿走了。我找了一圈,看见改花正蹲在地头用砂石磨我的锄头刃。
“你这锄太钝了,锄不进去。”她抬起头,把磨好的锄头递给我,“你看看,刃都卷了,你怎么用啊。”
我接过锄头,脸一下就红了。不是害臊,是觉得丢人。我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连锄头都维护不好,还要一个姑娘来提醒我。可改花没笑话我,她把锄头递给我的时候,那双手上全是老茧和泥土,指甲缝里嵌着黑乎乎的土,手背皲裂得能看见白印子。我握着那锄头,心想,这双手才真正跟这片土地连着。
从那以后,改花经常帮我。下地的时候,她总会多带一壶水,分给我喝。收庄稼的时候,她走过我身边,随手就帮我把没扎紧的麦捆子重新扎好。我割麦子割得不好,拖在最后面,她就默默地折回来,一声不吭地帮我把剩下的麦子割完。她从来不多说什么话,干完就走,好像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这个人,怎么说呢,在北京的时候,因为家里的关系,身边总围着不少人,可真正能交心的没几个。到了陕北,那些原来的身份呀背景呀全不管用了,谁有力气谁就是好汉,谁能干活谁就受人尊敬。而我呢,什么都干不好,什么都比不上村里人,可改花从来没嫌弃过我,她对我好,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也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本事,就是因为我是我。
这种感觉,是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过的。
有一次下工以后,我一个人坐在窑洞门口,望着远处的山头发呆。改花从坡下走过,怀里抱着个南瓜,想必是从菜地里摘回来的。她走了几步,停下来,侧过头看着我。
“咋不回家呢?”
“坐会儿。”
“你是有心事了?”
我说没有,就是胡思乱想。她哦了一声,抱着南瓜走了。可走了没几步又折回来,从兜里掏出一把山杏塞到我手里,说:“这是山上野生的,甜得很,你尝尝。”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握着那把山杏,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心里头忽然暖洋洋的,像吃了蜜糖一样甜。那个瞬间我就知道了,自己怕是已经喜欢上这个放羊的姑娘了。
喜欢归喜欢,可这心里头到底还是犯嘀咕的。我毕竟是北京来的知青,家里的情况跟改花家差了十万八千里。我父亲要是知道我在这边跟一个农村姑娘好上了,怕是要气得从北京飞过来把我抓回去。我反复琢磨,这事儿到底能不能成,想了很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真正让这段感情捅破窗户纸的,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那是个入秋以后的日子,天已经凉下来了。我跟着队里的劳力进山打柴,那是陕北入冬前最重要的一项活计。山上全是土崖,坡陡得很,一不小心就滑下去。我打了满满一背篓柴火,背着下山的时候,脚下踩空了,连人带柴滚下了土坡。好在坡不深,没摔出大毛病,可右胳膊划了一道大口子,血把棉袄袖子都染红了。
队长吓坏了,让人赶紧送我回村。几个老乡七手八脚把我抬回去,可村里没医生,只有些土法子。老乡用草木灰给我糊上伤口,用旧布条缠起来,说这样能止血。我忍着疼,躺在炕上,心想这伤怕是要发炎。
那天晚上,改花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我摔伤了,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玉米糊糊来到我们知青点。她见了我胳膊上的伤口,皱着眉蹲下来,把那布条拆了,仔细看了看伤。“这东西不行,你还是得找大夫看看。”她说,语气里带着责备,又带着心疼。
“村里哪有大夫?”我苦笑着说。
改花没接话,站起来就往外走。后来我才知道,她跑到八里路外的公社卫生院,帮我抓了药回来。一个姑娘家,摸黑走了八里山路,来回就是十六里,中间要翻两道沟,路上连个灯都没有。等她气喘吁吁地跑回知青点,额头上全是汗,手里紧紧攥着那个用旧报纸包着的药包。
她帮我上药的,动作轻得很,怕把我弄疼了。药粉撒在伤口上,疼得我龇牙咧嘴的,可她一声不吭地吹着气,凉丝丝的,像冬天的风拂过皮肤。我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样子,心里头那个念头再也压不住了。
“改花。”我叫她。
她抬头看我了一眼。
“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话就这么说出来了,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把埋在心里头大半年的话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反正我说得磕磕巴巴的,像个小学生在背课文。
改花愣住了。她手里的药瓶差点掉在地上,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她低着头,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我急得抓耳挠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过了好一会儿,她站起身来,把药瓶放在炕沿上,低着头说了一句:“你别瞎说,咱俩不是一回事儿。”说完转身就走了,走得特别快,好像怕我追上她似的。
我一个人坐在窑洞里,听着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狗叫声,心里头又激动又忐忑。她把药留下了,那就说明她心疼我。可她说的那句“不是一回事儿”到底什么意思?是嫌我不是本地人,还是觉得我配不上她?
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第二天上工的时候,我特意去找她,可改花看见我就躲,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我追她她就跑,我喊她她不理,一连好几天都这样。
我急了。有天晚上,我趁她放羊回来的时候,堵在村口的歪脖子树下等她。暮色四合,西边的天烧红了半边,远处的山梁和沟壑都被染上了橘黄色的光。我站在树下,腿直打哆嗦,不是冷的,是紧张的。
改花赶着羊群走过来,看见我站在那里,脚步顿了一下,垂着眼皮想从我身边绕过去。我一把抓住她手里拴羊的绳子,嗓子眼儿干巴巴地说:“改花,你得给我个话。你要是不愿意,你就明说,我不缠着你。可你要是愿意,你就别躲我。”
她站住了。风掀起她的辫子,她红着眼眶看着我,嘴唇微微颤动,说出了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一句话:“你是个城市娃娃,我配不上你。我家里穷,我没文化,我配不上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小小的,可每个字都沉甸甸的,像石头一样砸在我心上。我松开那根绳子,上前一步,捧住了她沾着尘土的脸,认认真真地看着她说:“什么配得上配不上,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心里头有没有我?”
改花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她咬着嘴唇,使劲儿点了点头。我一把把她搂进怀里,她在我怀里哭出了声,肩膀一耸一耸的,哭得像个娃娃。那天傍晚的风很大,扬起的黄土把天遮成了灰黄色,可我觉得那天是陕北最美的黄昏,满山的杏花似乎都开了。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在一起之后的日子,说不上多浪漫,可每一天都扎扎实实。
改花成了我在陕北最亲的人。她教我认草药,告诉我什么草能治什么病;她教我挖野菜,说得头头是道,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她教我编筐子,把柳条用水泡软了,一根一根地编。她手巧得不得了,我学了半天都没学会,她却三两下就编出一个来。
有一次我跟她上山挖苦菜,她踩着细细的小路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她忽然哼起了酸曲儿,调子悠长婉转,我听着听着就走了神,一脚踩在虚土上,滑了一个大马趴。改花回头看见我那狼狈样子,笑得直不起腰来,那笑声脆生生的,在山谷里头来回回响,好听极了。
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过多久,村里人就知道了我们俩的事。知青队里也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志远这小子,放着北京不回去,在村里搞上对象了。”有人说:“他搞谁不好,偏偏搞了个放羊的丫头,这下有好戏看了。”也有人替我担心:“志远,你可得想清楚,这一结婚,你可就全扎根了,以后回不了北京了。”
张建国是跟我关系最好的知青,他就直接问我:“志远,你是认真的还是闹着玩的?要是闹着玩趁早打住,别害了人家姑娘。”
我说我是认真的。
张建国看看我,叹了口气说:“那你就得想好后果。回城怎么办?你爹妈怎么办?你真的想在这山沟沟里待一辈子?”
我没回他。因为我当时确实没想好,也不敢想。我只知道眼前这个姑娘对我好,我也稀罕她,这就够了。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可有些事情,不是你想等以后再说的就真能等到以后再说。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传到了北京。我父亲托人捎来一封信,信上就一句话:“你要是在那边结婚,就别认我这个爹。”
我看着那封信,说实话,心里头像被挖了一块肉似的疼。那是我父亲啊,尽管他脾气不好,可他是生我养我的人。我知道他的话不是吓唬我,说到做到,他这个人就没有食过言。可我不想辜负改花,她为我跑了十几里的夜路去抓药,她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我,她在我最苦最累的时候没嫌弃过我,我不能丢下她。
我给家里写了一封回信,信上说了我跟改花的事,说了她的好,说了我的决心。我母亲偷偷给我寄了些钱和粮票,还附了一句话,上面写着:“你爸的脾气你知道,别硬顶。”我捏着那些钱和粮票,心里头酸酸的,想着母亲那张脸,想着她帮我整理衣领时的样子,眼泪差点掉下来。
到了一九七一年的春天,我做了一个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我要娶改花。
改花知道以后,高兴得哭了好几回,可又替我在北京的父母担心。她问我:“你爹妈真的不来了?”我说不来就不来吧,我说了算。她没再问了,可我知道她心里头不好受。哪个姑娘出嫁,不盼着婆家人来呢?可她从没在我面前抱怨过一句,还一直安慰我说:“没事的,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总能把他们请来的。”说着说着,生怕我不高兴,又赶紧笑着说没事儿了,转身给我做饭去。
结婚那天,没办什么排场。队长给我们张罗的,找来几个婆姨蒸了两锅白面馍馍,杀了一只鸡。我穿了件半新的中山装,改花穿了件红底碎花的棉袄,头发上别了两朵红纸折的花,手里拿着队长婆姨借给她的红花。我们站在队部的那孔大窑洞里,对着毛主席像鞠了三个躬,又给队长和刘副队长鞠了躬。队长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礼成!以后志远就是我们村的正式女婿了!”
改花的脸红扑扑的,比那两朵纸花还红。她偷偷拽了拽我的衣角,小声说:“你是我的了。”声音小得跟蚊子哼哼似的,可我听到了,心里头热腾腾的。
洞房花烛夜,一切喧嚣散去之后,窑洞里只剩下我们俩。外面黑黢黢的,光秃秃的树枝被风吹得呜呜作响,我和改花并肩坐在暖烘烘的土炕沿上,盖着队上分发的红花被。我侧过头看她,新房里燃着根红蜡烛,火苗欢快地跳动着,把窑洞染成暖融融的红。
改花被我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低下了头,光滑的黑辫子垂在胸前。我伸手把她拉过来,她顺从地靠过来,身子微微一颤。空气里弥漫着新棉花的气味,灶上炭火还烧着,热浪慢慢传过来。我低头看她的脸,烛光映在她身上,脸颊的红晕一直蔓延到耳根,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我凑近了些,改花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似的扇动了几下,慢慢闭上了眼。我先是揽过她的肩膀,她一颤,嘴唇微微张开。窑洞外远处的狗吠声、风声,全都听不见了。我心里翻腾得厉害,握住她的手,那上头全是茧子,粗糙得很,可此刻我却觉得这就是世间最暖的东西。
改花睁开眼,眼眶湿漉漉的,看着我。她的眼光像一汪泉水,看得我嗓子发紧。我吻了下去,先是轻轻地碰了碰,她身体颤了一下,整个人靠了过来。她的手慢慢攀上我的肩膀,那双手粗糙却滚烫,像冬日里的火盆。烛火跳了几下,在墙上映出两个人影,紧紧贴在一起。
半夜醒来,改花像个孩子一样蜷在我怀里,眼睛闭着,睫毛微微颤动,嘴角还带笑,大概梦见了什么美事。她手搭在我身上,呼吸轻得跟羽毛似的。我低头闻了闻她头发里的黄土味儿和草籽味儿,心里忽然觉得,这辈子就算回不了北京,也值了。
婚后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要苦,也比我想象的要甜。
改花是个闲不住的人,天不亮就起床,先烧好热水给我洗漱,再熬一锅小米粥,蒸一盆馍馍。有时候馍馍是黑面的,有时候是玉米面的,可不管是什么面的,她总是把最软和那个递给我。她自己拿硬的,泡在粥里,兑得软了再吃。我让她吃好的,她就跟我急,说:“你一个大男人,要干活,不吃好哪里行?”
说来惭愧,结婚以后我在家里反倒成了被照顾的那个。改花不光能干家里的活,地里的活她也不含糊。春种的时候,她跟我一道上山,我背粪她拉犁,我点种她撒粪。她比我矮一个头,可干起活来比我快出半截。队里的老乡开玩笑说:“志远,你家改花一个人顶你两个。”
我虽然觉得丢人,可心里头又有些得意,心想:看吧,我婆姨就是厉害。
婚后第一年冬天,改花怀孕了。她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了娃娃以后,高兴得直转圈,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站起来,像个得了宝贝的小孩子。“志远,你说是个男娃还是个女娃?”她摸着平平的肚子问我。我说男娃女娃都一样。她说不行,头胎最好是个男娃,能帮我干活。
我听了这话又想笑又想哭。这丫头什么都替我想在前头,连生娃都要替我考虑。
那时候已经是一九七一年的冬天了。说来也巧,就在改花刚知道怀孕的那个月,我接到了一个改变命运的消息——陕西省博物馆要招人,公社推荐了我去。
这个消息来得突然。博物馆在西安,那可是个省会城市,去了那边就能从农民变成正式工人,每月拿工资,住楼房,吃商品粮,跟陕北这山沟沟里的日子天差地别。跟我一起插队的知青谁不眼红?张建国第一个来找我,拍着我的肩膀说:“志远,兄弟恭喜你了!这是大好事,多少知青争破了头都争不到,你可得好好把握。”
我父亲不知怎么也得了消息,托人给我传了话,大意是:这个机会难得,你要是不去,就永远别回来见我。我母亲也偷偷让人带了话,说他们老了,希望我回到城里,离他们近一些。
我拿着那张招工通知书,翻来覆去地看,纸张都被我攥出了褶子。我知道这个机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可以离开这吃黄土的苦日子,可以去过我从前习惯的那种生活。可我一想到改花的肚子和她脸上那种欢欣的神情,我的心就像被人揪住了一样疼。
改花也知道这个消息了。那天晚上她没说什么,可我觉得她一直在偷偷看我。吃饭的时候她端了碗粥放在我面前,还是跟往常一样,把稠的捞给我。我喝了几口,忽然听到她小声说了一句:“你去吧。”
我抬头看她。
改花低着头,筷子夹着一根咸菜,怎么也夹不住。她说:“这个能回城里,是好事,去哪里不比在这山沟沟里强。”她说话的声音轻轻的,可我知道她心里头有多难受。
我问她:“那娃娃呢?”
她没抬头,咬着嘴唇说:“娃娃我自己拉扯,又不是拉扯不活。”
我把筷子往桌上一放,把她拉过来,看着她的眼睛问:“改花,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跟我说实话。”
她的眼泪终于止不住了,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哽着嗓子说:“我不想让你走,可是我又不能拦着你,我不能那么自私。”她哭得浑身都在发抖,那样子看得我心都碎了。
那天晚上我俩谁都没睡。窑洞里黑漆漆的,俩人躺在炕上,中间隔着被子,可谁都没碰谁。外头的风吹得呼呼响,呜呜咽咽的,像在哭。
我翻来覆去地想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翻身抱住改花,在她耳边说了句:“我不走了。”
改花愣住了,眼泪又涌了上来。她说:“你别犯傻,你可想清楚了,以后别后悔。”她一边说一边推我,可推着推着她就不推了,死死地抱着我的胳膊不撒手。
我搂着她,心想,后悔什么后悔,这辈子能遇上你,就是老天爷给我最大的福分。什么北京城,什么博物馆,我都不要了。我就要你,就要你肚子里这个娃娃,就要这个破窑洞里头的热乎日子。
不去博物馆的事儿,在村里和知青队里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很多人都说我想不开,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张建国那天在村口遇见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好不容易盼来这么一个机会,你就这么放弃了?你知不知道别人想都想不来?你倒好,好好的一步棋,你给下臭了!”
我没跟他吵,只说了一句:“建国,你不懂。”
他一脚踢翻了地上的一个破筐,说:“我有什么不懂的?你不就是舍不下改花吗?你要真为了她,就更应该去。你到城里稳定了,再把她接过去,不一样是团圆吗?”
我说:“那要是不让接呢?政策怎么说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要是在村里,我就没办法把她弄进城。政策随时在变,谁说得准?我要是去了,五年十年都接不过来,她在村里带着娃娃,我一个人在城里,那算怎么回事?”
张建国被我噎得半天没说话,最后叹了口气,拍拍我肩膀走了。他走的那背影,怎么看怎么有点萧索。我知道他是替我惋惜,可我不后悔,真的不后悔。
改花知道我为了她放弃那么好的机会以后,别扭了好些天。她嘴上说我不该这么做,可我看得出来,她心里头比谁都高兴。她对我比以前更好了,变着法子给我做好吃的。家里母鸡下的蛋,她一个都舍不得吃,全都留给了我。我说咱俩一人一个,她不干,说:“我又不干活,吃不吃都一样,你要干活,得补身子。”
那段日子虽说贫穷,可过得踏实。我白天照样上山干活,晚上回来躺在炕上跟改花说说话,有时候她给我唱几句陕北民歌,我跟她讲讲北京的那些人和事。改花听得可认真了,睁大了眼睛问我:“北京真有那么高的楼吗?真的有有轨电车吗?故宫是个大院子吗?”我就一样一样地给她讲。讲得她心驰神往,说等娃娃长大了,一定要带她去北京看一眼。
我说好,一定。
一九七二年夏天,我们的儿子出生了。
那天改花从早上就开始肚子疼,我急得团团转,跑去叫村里的接生婆。那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到了之后就把我轰出窑洞,我站在门外头干着急,听着里面改花的叫唤声越来越密,越来越惨。
她的每一声叫喊都像刀子一样剜在我心上。我握紧拳头,使劲砸了几下自己的大腿,想靠那点疼分散注意力。接生婆打开门探头喊了一句:“还早着呢,你该干嘛干嘛去,别在外面杵着碍事。”
我哪有什么心思去干别的呀,就蹲在窑洞门口等着。张建国来找我,看我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递给我一根烟,说:“抽这个,能提提神。”可我都不知道怎么点,火柴擦了好几根也没擦着。
从早上一直等到傍晚,天色都暗下来了。忽然听到窑里传来“哇——”一声啼哭,那声音又响亮又干脆,像爆了粒芝麻似的。我一个激灵站起来,想冲进去又不敢。
接生婆抱着个用花布包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出了门,乐呵呵地说:“是个男娃,六斤半呢!”
我双手颤抖着接过那个小生命,不知道该用什么姿势抱。小家伙皱巴巴的,哭得脸通红,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可他长得可真像改花啊,眉毛弯弯的,嘴巴小小的。
我抱着他,跟接生婆说了声谢谢,随后就一溜烟跑进了窑洞。改花靠在被垛上,满头大汗,脸白得像纸一样,可她的眼睛亮得发光。
“孩子给我看看。”她的声音有气无力的。
我把孩子轻轻放在她怀里。改花低下头,用嘴唇碰了碰那张小脸,一滴眼泪静悄悄地从眼角滑下来,顺着脸颊流进了嘴角,大概是咸的。“志远,我们有娃娃了,当爹了。”她说话的声音哽咽了,可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好看。
我坐在炕沿上,眼泪也一下子没忍住,和她的眼泪流到了一处。
有娃了,我真的当爹了,肩膀上就有了沉甸甸的责任。
我们的儿子取名陈念安。这名字是改花起的,她说:“念安,就是想念安安稳稳的日子。咱们现在日子苦,可只要娃娃平平安安的,就比什么都强。”
念安出生后,日子更难过了。多了一张嘴吃饭,粮食就不够吃了。我那时候年轻气盛,觉得光靠种地养不活一家人,得想办法多挣点工分。我主动揽了队里最累的活,给牲口铡草、赶着驴车往山上送粪、进山烧木炭,什么活累我干什么。队长说我好样的,可改花心疼我,每天晚上给我用热水泡脚的时候,看着我脚上磨出的血泡和厚茧,她就掉眼泪。
“你别干那些了,你本来就干不动,逞什么能嘛。”她一边哭一边说。
我说:“我不逞能,一大家子人要吃饭呢,我不多干点怎么办?”
“我也能去上工。”改花擦擦眼泪说。
我说:“你带着念安,怎么上工?你要是去了,念安谁带?”
改花没再吭声了。可我知道她心里不好受。她觉得自己拖累了我,要不是嫁给我,我早就去了西安端上公家饭碗了。她嘴上不说,可有的时候半夜醒来,我在恍惚间听见她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悄悄哭,又像是在叹气。
钱的事情是最让人头疼的。我们那时候挣工分,一个工分才几分钱,干一天活下来挣的还不够买一斤盐巴。我跟改花商量,我不能光种地,得利用空闲时间琢磨点别的活路。我从小在北京学过木工,虽然不是专业的手艺人,可好歹懂一些。正好村里有个王木匠,我没事就去找他学手艺,帮着维修农具桌椅板凳,虽然不挣钱,可好歹能打点家具换粮食。
我琢磨着能不能做个织布机。打听到隔壁公社有户人家懂这一行,我托了不少人帮忙牵线,总算在年初用收来的旧零件凑出个眉目。改花的针线活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好,自打念安出生后她就忙里忙外,有时候我能听见她半夜还在地上走动。她说这织布机早日做出来就能多收些活干,好让我别在山上没日没夜地卖命,我怕辛苦累着她,可这婆姨的倔脾气上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看着改花带着娃还有些日子就满村跑着张罗邻里邻里的事,我心里头其实明白,她是觉得拖累了我,所以才一门心思想让日子不要紧巴巴的。村里人都说“城里来的陈知青像变了个人,下地比庄稼人流汗多”,也有些婶子悄悄嘀咕改花命好,那个从前走几步路都往石头上躲的懒散学生如今能踩着黎明去坡上锄草,还能抱着念安排队等磨面的时候念几句报纸。可我改花听些话,嘴角往上牵,眼眶里打湿,趁人家走远了才小声说“我命咋好的,俺男人不光膀子挣粮食,还大半夜守着灶火烤鞋袜,一件破衣裳磨出洞也不肯换新的”。
日子就是在这种贫寒又温暖的气氛中慢慢向前走。
一九七三年,我的人生又出现了一个大的转机。
那年秋天,西北大学历史系招收工农兵学员。公社要推荐一个人去西安上学,而且是带工资的,毕业后国家分配工作。这个消息在公社引起不小震动,好多知青都盯着这个名额,暗地里较着劲。
老实说,我心里也痒痒的。我从小就喜欢历史,念书的时候成绩就好,能去大学深造,一直是我的梦想。
跟上次一样,改花知道了以后,一句话没说,就是默默地帮我收拾行李。她把家里为数不多的鸡蛋全煮了,用旧报纸包好放进我的包袱里。又把攒了半年多的布票拿出来,给我扯了一块藏蓝布料,亲手给我缝了一件新褂子。她在灯下一针一线地缝,我靠在炕沿上看她,那针脚缝得又密又匀,可她的手在微微哆嗦。
我跟她说:“改花,这上大学的事,不一定就能轮上我。公社得推荐,推荐了还得学校审核,审核完还不一定能去得成。”
改花没停下来,还是一针一针地缝,半天才说了一句:“要是真去成了,你就去。”
我没回话。我懂她话里的意思,她又在劝我走,哪怕她心里头跟刀割似的。
在公社推荐我的那段时间里,改花表面上很高兴,逢人就说她男人要去上大学了。可她心里头那根弦一直紧绷着,我看得出,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的,好像生怕哪句话说得不对,就会让我改变主意似的。
十月,我被西北大学历史系录取了。当录取通知书送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愣愣地站在村口,那薄薄的一张纸拿在手里,比一麻袋粮食还重。
改花从屋里跑出来,一把抢过通知书,她不识字,就捧在手里仔细端详,仰着脸问我:“上面的字你都认得吗?”
我点点头。
“写的是啥?”
“写的是让我去上大学了。”
改花一下抱住我,又哭又笑,颠三倒四地说:“志远,你能去上大学了,你能去大城市了,你有出息了!我就知道我男人有出息!”
可她只笑了那么一小会儿,笑容就凝固在脸上了。她松开手,低头看着怀里的念安,轻轻说了一句:“你又要走了。”声音小小的,像自言自语。
我搂住她和念安,说:“我这次不走远了,西安嘛,又不是回北京。等我安顿好了,只要政策允许,我就想办法把你们娘俩接过去。”
改花抬起头,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说:“你说话算数?”
我说:“算数。我说话不算数,改花,我这辈子什么时候骗过你?”
她使劲点了点头,又哭了起来。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我收拾好行李,独自踏上了去西安的路。
走的那天早上,改花站在窑洞门口抱着念安,我往沟口走去,她跟着送出了一段路。我没让她继续送,怕她哭得伤心,也怕我自己当着她的面掉眼泪。
她站在风中,用有些沙哑的声音朝我喊:“志远,你在外面照顾好自己,记着吃热乎的!”
我回过头看她,她站在那里,怀里的念安正冲着我的背影伸着小手,嘴里喊着含混不清的“爸爸”。太阳偏西了,刺目的光线把她娘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赶紧转过身加紧脚步往前走,走出了很远才敢回头。
他们还在那里站着,那影子越来越小,最后跟远处的山梁混在一起,再也分不清了。
到了西安以后,我才发现大学的生活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
我虽然是工农兵学员,可学校对我们要求挺严格,历史系的课程安排得很满,从中国古代史到世界近代史,从前沿理论到文献整理,每一门课都不轻松。我底子好,学习刻苦,很快就适应了大学的节奏。可我心里头一直惦记着改花和念安,每天晚上躺在宿舍的床上,望着天花板,眼前就会浮现改花那张被灶火映得红扑扑的脸。
那时候通讯不发达,写信是唯一联络的方式。我一个星期写一封,每次写完都觉得有说不完的话。可改花不识字,我要把信念给她听,又做不到。没办法,我只能把信寄给队长,让队长念给改花听。队长文化不高,经常念得磕磕巴巴的,可改花每次都听得特别认真,听完以后抱着信纸翻来覆去地看,好像能从那些弯弯曲曲的字里头看出我想对她说什么似的。
队长的婆姨后来告诉我:“你们改花啊,每次收到你的信都跟过年似的,在村里到处给人看。人家又不识字,她也不管,把信纸摊开在人家面前,说‘你瞅瞅,这是俺志远从西安寄回来的’。”我听了这话,又是好笑又是心酸。
大学第一学期的寒假,我回了一趟陕北。
从西安到延安,那时候还是坐长途汽车,盘山公路弯弯绕绕,颠得人骨头都快散架了。可我没觉得累,一路上就盼着早点到家。
到了村口,老远就看见改花抱着念安在那里站着。她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脸被吹得通红,可看见我的时候,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念安已经会说了好多逗人的词,他看见我就喊“爸爸”,我赶紧接过来抱在怀里。小家伙又沉了些,嫩声嫩气地搂住我脖子,小脸贴过来亲了一口,口水糊了我半边脸颊。
改花在旁边笑着擦眼睛,然后又背过身去擦了一阵,才扭过头来说:“快进屋吧,我给你炖了鸡汤。”
那顿晚饭吃了很久。改花一个劲儿地给我夹菜,让我多吃点,说我在外面肯定吃不好。我看着桌上摆的那几盘菜,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家算是稀罕物,她平时肯定舍不得吃,都攒着等我回来。
晚上念安睡了以后,我和改花坐在炕上。她靠在我肩膀上,摸着我的手说:“志远,你瘦了。”
我说:“瘦了好,精神。”
她没回话,就那么靠着我,安静了好久。
我想起她在灯下给我缝新褂子的事,想起她在我每次走的时候站在寒风中目送我的身影,想起她写给队长的那句话。我把她搂得更紧了一些,说:“改花,你放心,我这次回去就打听政策,看看有没有办法把你们娘俩接到西安去。”
改花说:“不急,你先好好念书,我和念安在家里头等你。”
大学期间,我曾有过犹豫,也差点动摇过。
那是一九七五年的事,我快毕业了。学校里有个北京来的女同学,比我低一年级,家里也是干部家庭,跟我在一个学习小组。她对我有好感,好几次明里暗里表示过。有一次她约我到操场上走走,跟我说:“志远,听说你在陕北已经结婚了?你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把自己拴住了,不觉得可惜吗?”
我心里明白她这话什么意思。站在一个过来人的角度回看当年,这世上从来不缺乏这样的事,可我听在耳朵里却很不是滋味,我也没有把火气发在她头上,只是正色道:“我这辈子就认定一个人了。”
她被我这句话堵得脸通红,讪讪地走开了。
我回到宿舍,拿出改花的照片看了很久。这张照片还是她在延安县城拍的,扎着红头绳,笑得有些拘谨,土得掉渣。可是越看我心里就越是踏实。是啊,我一个农民娃出身的女人,可她的爱没有那么多的条件,她不会因为我是高干子弟就对我好,也不会因为我不是了就对我不好。她的爱就是实实在在的,是母鸡下的蛋、织布机上的棉线、寒风中站了一下午的等待。这些,是别的人给不了我的。
这件事以后,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不管以后政策怎么变化,不管家里的阻力有多大,我一定要把改花和念安接出来,一家人团团圆圆地过日子。
一九七六年,我从西北大学毕业。学校想留我在西安工作,给我安排到了省文物局。我心里头那个高兴啊,西安的工作稳定下来,我就能名正言顺地解决户口问题了。
可事情哪有那么简单呢。那时候的政策限制很严格,改花是农村户口,想迁到城市必须得有指标。我在西安住的是单位宿舍,就一间房,连个独立厨房都没有,别说接两个人进来了,就是接一个都困难。我去找领导谈情况,领导也很为难,说政策就是这样,没有分配家属住房的名额,没办法解决。
我一筹莫展,回到宿舍盯着天花板发呆,想起了改花,想起了念安,满脑子都是他们的影子。
那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一段时间。我每天上班都心不在焉,下了班就窝在宿舍写信。我给改花写了无数封信,可都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我知道她在陕北带着念安,日子肯定比我在西安要苦得多。她不但要养活自己和孩子,还要照顾家里的老人,我父亲那边的状况我是清楚的,他当年是铁了心跟我断绝关系的,可他还是血脉关系。我不能让他垮了,也不能让这个家垮了。
就在这种煎熬中,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一九七八年的夏天,我父亲病倒了。
这是个很普通的字眼,可我知道它背后藏着好多年的心结。我父亲在我结婚之后一直没有跟我联系,整整七年没跟我说过一句话。那些年里,我母亲偷偷给我写信,信里有时候夹着粮票,有时候夹着布票,可我从不敢让我父亲知道。就算后来我上了大学分配到省文物局,他也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可那一年,他病得厉害了。我母亲打来长途电话,说父亲住院了,可能撑不过去了。她在电话那头哭着说:“志远,你快回来看看吧,你爸嘴上不说,可我知道他其实一直想着你。”
我挂了电话,手足无措地在办公室转了几个来回。我第一反应是立刻动身回北京,可我随即想起了改花。我在西安的这几年,她一个人在陕北支撑着那个家,从不跟我诉苦,从没在我面前抱怨过。这次回去,我到底是一个人回去,还是带着她?带着她吧,我父亲那臭脾气,指不定会怎么甩脸色给她看,到时候关系没缓和,反倒造出新的矛盾。要是不带她,老爷子万一真的不行了,临终前再见我一面,知道我还留有这一手,对于改花来说,这一辈子都会有个疙瘩。
改花知道了这个消息,比我预想的要镇定。她沉思了一会儿,对我说:“志远,你回去看看你爸吧,别带我去,免得他觉得咱俩一块儿回去就是为了赚他的态度。”
我摇着头说:“不行,正因为我爸是个老古董,我更应当名正言顺地把你和念安带回去,让他知道,你这辈子是咱家的人,他再不情愿也改变不了。”
改花握住我的手,沉了一瞬,忽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里水汪汪的。
“你要带就带吧,反正我这辈子跟定你了。要是你爸把咱俩撵出来,我再也不信什么北京那么大。”
我说:“一言为定。”
收拾行李的时候,改花特意换了件整洁的蓝布褂子,两根辫子乌黑油亮,还在柜子里翻出一块久未开封的酥糖给念安塞上,嘱咐他见人要有礼貌。
念安那时候已经六岁了,比同龄孩子老成得多。我抱起他,他歪着脑袋问:“爸爸,爷爷会不会凶人?”
“你爷爷就是面冷,其实心里头软着呢。”
一家三口就这样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从西安到北京,那时候是绿皮火车,要开二十多个小时。念安第一次坐火车,兴奋得不行,一会儿趴在车窗上往外看,一会儿问这问那。改花也是头一回出这么远的门,她端着车窗看了一路,转过头来说:“志远,外头的世界真大啊。”我说是啊,外头的世界大得很,以后我带你们娘俩看更多的地方。
她笑了笑,没说话,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到北京的时候,已是傍晚。我站在北京站出站口,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心里头风起云涌。北京变了,比我离开的时候繁华多了。我拉着改花走出人群,念安可能是累了,一路都安静得很。我叫了一辆人力三轮,一路往东城去。马路宽了,高楼多了,喇叭声响成一片。改花坐在三轮车上,抱着念安,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两边的街景,嘴微微张着却不出声,像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
到了医院门口,我站住脚,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拉着改花往里走。我们在走廊里遇见我妈,她看见我,手里的保温桶差点掉在地上。她颤抖着喊了声“志远”,就抱着我哭了起来。我妈哭了很久,哭完才看到站在身后的改花和念安,她愣了愣,眼泪又下来了:“这是改花吧?这是念安吧?”说着就去拉改花的手,改花叫了声“妈”,眼眶也红了。
我问我妈:“我爸怎么样?”
我妈擦着眼泪说:“刚做完手术,医生说命保住了,可身体虚得很。他知道你今天回来,一直念叨着呢。”
我带着改花和念安走进了病房。病房里白炽灯亮得刺眼,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药水味儿。我父亲躺在床上,满脸蜡黄,瘦得皮包骨头。他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假寐。我站在床前,喊了声“爸”。
他睁开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要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可他什么都没说,目光缓缓移向我身旁的改花和念安,嘴唇颤抖了好几次,终于说出一句话来。
他说:“回来了就好。”
就这么一句话,我的眼泪哗的一下就下来了。我使劲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把念安拉过来,让他叫爷爷。念安怯生生地喊了声“爷爷”。
我父亲看着念安,眼眶也红了。他伸手摸了摸念安的头,那只枯瘦的手颤抖得很厉害,可那目光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柔和。
改花站在一旁,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父亲叫了一声她的名字,改花手足无措地点了点头。
我父亲说:“这些年,苦了你了。”
改花使劲摇摇头,带着哭腔说:“不苦不苦,志远对我好着呢,念安也听话。爸您安心养病,以后日子会好的。”
我父亲闭上了眼睛,一滴眼泪从他的眼角滑落,顺着皱纹密布的脸颊缓缓淌下来。
那晚我走出病房,一个人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很久。窗外的北京城灯火辉煌,跟陕北那些黑黢黢的夜晚比起来,像是两个世界。我闭上眼睛,心里好像卸下了一块大石头。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我父亲终于接纳了我们。
在医院照顾父亲的那些日子,改花比谁都勤快。她每天起得比我妈还早,熬汤送饭,端屎倒尿,忙前忙后,把隔壁床的病人都感动了。
我母亲跟我说过好几次:“志远啊,改花这丫头是个好孩子,当年娶她是你的福分。”
父亲的身体一天天好转,出院的那天,他已经能拄着拐杖走路了。回家以后,我父亲跟改花说了很多话,问他们陕北的情况,问念安的学习,还问了改花娘家的情况。改花一一作答,声音不大,可态度诚恳,眼神真挚。
有一天饭后,我父亲突然跟我说:“志远,西安那边你先别急着回去,帮我把改花和念安的户口迁到北京来。”说完这句话,他怕我听不明白似的,又补了一句,声音比方才更干巴巴了些:“你想住哪儿就住哪儿,别在外头漂了。”
我有好几秒没反应过来,随即明白过来。我爸这是认了改花这个儿媳了,而且认得很彻底。
改花眼圈红红的,我用手把她的肩膀搂紧了。念安好像也感受到了大人们的情感流动,仰着圆圆的脸在屋里转了一圈,奶声奶气地说:“爷爷真好。”
一屋子的人齐齐看向念安,最后还是我妈打破沉默,笑着说:“你这小嘴真甜。”
我父亲那张总是板着的脸终于有了松动,嘴角微微扬起来,那笑容虽然短暂,可一家人全都看在眼里。
那一刻,我才真真切切地感到,那横在我父母跟前的阶级和出身,已经被改花用她的善良一点一点融化了。
可就在一切似乎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命运又跟我开了一个玩笑。
从北京回到西安后没几个月,改花大病了一场。
她得的是严重的贫血症,可能是这些年常年劳累、营养不良落下的病根。起初她只是觉得头晕乏力,做事情打不起精神,我让她去医院看看她不肯,说歇两天就好了。可几天过去了,她脸色越来越差,嘴唇发白,走几步路就喘得不行。我吓坏了,硬拉着她到医院检查,大夫说是重度贫血,再拖下去会影响内脏功能。
改花住进了医院,念安被暂时送到了北京。我每天下了班就往医院跑,在病床前看着她日渐消瘦的脸。她醒来的时候看见我,问我几点下班的,问我吃饭了没有。她躺在病床上,脸色比白色的床单好不了多少,可她还是惦记着我,惦记着娃,惦记着家里的柴米油盐。
我握着她的手掉眼泪,那双手以前粗糙有力,能编筐子能锄地,现在瘦得像干柴,青筋一根根凸起来。
“改花,你说你这个人,怎么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扛啊?你怎么就不早点告诉我你这边不舒服呢?”
改花虚弱地笑了一下,说:“不是啥大毛病,不就是贫血吗,吃点好的就能补起来,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搂住她,眼泪就止不住往下流。我想起她刚到北京的时候,在我妈面前叫“妈”,那声音害羞可又坚定。我想起她在医院里替我父亲端茶倒水的样子,想起她在村里帮邻里带娃的忙碌身影。她从来没顾上为自己着想过,从来没享受过一天。
在改花住院的日子里,我妈从北京赶来了。一进门看见改花的样子,眼泪就簌簌地掉。她坐在床边,拉着改花的手说:“好孩子,你受苦了,都是我们以前对不住你。”
改花说:“没有没有,志远对我好着呢,你们也好着哩。”
我妈听了这话,哭得更厉害了:“你这个傻丫头,什么时候眼里都只有别人,没有自己。”
我妈在医院陪了改花半个月,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补品,什么红枣桂圆汤,什么阿胶炖瘦肉,还有自家熬的芝麻糊。出院以后,改花的身体慢慢恢复了。大夫说贫血可以治愈,但以后不能再这样过度劳累,不然还会复发。
我妈临走的时候,悄悄跟我说了一句话:“志远,你可一定要对改花好,这孩子命苦。”
我说:“妈,这不用您说,我心里清楚。”
经过这场大病,我更加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两地分居了。改花的身体经不起折腾,我得尽快把她们母子接到西安来,一家人团团圆圆地过日子。
可偏偏这个时候,大学生分配出现了问题。陕西省文物局的指标缩减,我的编制可能受影响,领导建议我另谋出路。碰巧西安一个出版社需要编辑,我同学推荐我过去。听说那边效益不错,而且能给解决住房问题。我下了班就跑过去谈了谈,对方领导看了我的履历很满意,说可以先过去熟悉情况,等解决了调动手续再正式入职。这家出版社的效益不错,他们答应给解决住房问题。
消息来得很快,还算顺利。出版社领导看了我的履历,对我比较满意,说可以先过去熟悉情况,等解决了调动手续再正式入职。
改花知道这个消息以后,高兴得整晚都没睡好。她说:“要是真能一家人在一块儿,我可就知足了。”
一九七九年,一场深刻的变化席卷全国。上山下乡运动结束了,知青大规模的返城潮开始了。对于那些年迈的知青父母来说,这是天大的喜讯,可对我们这些已经在陕北扎根的人来说,这却是一次更大的考验。
我周围那些当年一起插队的知青,几乎全走了。张建国走的最早,一九七七年底就回了北京,在一家工厂上班。其他的知青也陆陆续续地回了城,有的进了工厂,有的考上了大学,还有的去当了兵。
有一天,张建国给我寄来一封信,说他约了几个老同学,想在北京聚一下,问我能不能回去。他说这话的时候用了开玩笑的语气,可我看得出,他是想让我借着这个机会回北京去。他信上写:“志远,你还是回来吧,北京的空气都比西安的好。你要是不想回来,那就是放不下你那婆姨和孩子。可你想过没有,你回来以后一样可以养他们,你这个死脑筋。”
我看完信,想了很久。我把这封信拿去给改花看,念给她听。改花听完沉默了,半天没说话。
“你回去吧,志远。北京有好的前程等着你,你不用拴在这一棵树上。”改花说,声音里有一丝颤抖。
我看着她的脸,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想起她深夜为我去抓药的背影,想起她在风中目送我离校的目光,想起她在医院里苍白的脸,想起她对我说的那句“你是我男人,你的心在我这里就够了”。
我握着她的手说:“改花,我不会为任何一个前程。我的前程就在你身边。”
一九八〇年,我在出版社的工作彻底定了下来。
单位领导说话算数,果然给我分了一间筒子楼里的房子,不大,才二十来平方米,跟现在的标准间差不多,可对于从陕北走出来的改花来说,这已经是天堂了。
那天租了一辆大卡车来搬家,改花坐在副驾驶上,念安靠在她怀里。她手边放着我们的全部家当,两个包袱和一只老母鸡。行李不多,可每一件都是我们在陕北攒下的家底。
念安坐在车里,把手伸到窗外,一路叫唤。西安城里的一切他都觉得新鲜,马路比山道宽,人比村上多得多,汽车多如牛毛。他以前只在画报上见过马路上的电车,现在亲眼见到了,张大嘴巴回不过神来。
从西安火车站到单位大院,其实不远,卡车也用了不了多久。卡车停在宿舍楼下,单位的同事都出来帮忙搬东西,花花绿绿的被褥、暖水壶、锅碗瓢盆,一趟趟地上楼。
筒子楼的楼道很长,头顶吊着白炽灯,昏暗的光线下两侧堆着蜂窝煤和自行车。楼道里弥漫着煤炉子的烟味和炒菜的油香。
改花一进我们的新家就愣住了。这间屋子不大,门后堆着的纸箱是同事凑过来的,窗户上挂了块碎花布当窗帘,被子整整齐齐叠放在铺着军绿色毯子的木床上。屋顶那颗昏黄的灯泡,照着她微张的嘴,和念安坐在床沿上晃荡的小腿。
“这就是咱们的新家?”她转过身看着我,“比你办公室还小一点,窗户这么一点。”
“改花,这可是省政府分的公房,”我故意逗了逗她,“多少人眼红还排不上呢!”
她四下打量着,闻到从楼道飘来炸带鱼的香气。隔壁房间传来案板梆梆的声,她突然笑出了声,说她以为这辈子都得住在窑洞里,在灶膛前捡起那黑馍馍了。念安自己爬上床,抱着枕头滚了两滚。
这屋子不过二十来平方米,可一家三口挤在一起,那种烟火气总让人踏实。
楼里家家户户都在走廊里支着炉子,饭点一到叮叮当当响成一片。我刚搬进去的一个傍晚,改花看看走廊里的炉灶,鼓捣了一个多小时,端出了从老家带来的酸白菜。
隔壁的老孙爱人刘姐闻到香味,夹了一筷子就停不下来:“你婆姨这腌酸菜比外面卖的好吃多了!”
改花被夸得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后来再腌白菜时,特意多腌了一坛子,给楼上楼下每家每户都送去。
筒子楼地方浅,谁家做了一点好吃的都藏不住,改花的咸菜在全楼出了名。好些人来找她换吃的,后来连出版社的同事都想来分一杯羹。
搬进筒子楼的第一个晚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不是不习惯,这间屋子比我在北京的院子差得太多,可我心里头舒坦。
夜里念安先睡着以后,改花在窄窄的厨房里为我们的一家做出属于我们的炊烟。锅里的菜叶子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她转过身,把一小碟酸菜放到窗台上面,把碗放到我面前。用嘴吹吹筷子递过来,她抬起头朝我笑。
念安从屋里跑出来,光着脚踩在地上着急叫他妈妈来看窗外的热闹。我看着他朝我跑过来,那黑亮的眼睛带着这些年来唯一的血亲,一边喊着爸爸快看外面。
头都快塞进纱窗缝里,他喊着能不能下去摸一下。
“明天带你到大街上去看清凉山。”改花摸摸念安的头。
念安趴在窗台上,窗外那些楼房亮着灯火,霓虹灯一眨一眨。楼下传来自行车铃铛清脆的响声,那是别的家长接孩子下了晚自习回来。
念安刚满七岁,不能闲在家里,得让他认字了,否则长大了没法找活干。我在旧书店淘了几本注音版的小人书,念安每天晚上听改花念,这个也新鲜那个也新奇。我有时候加班到很晚回来,发现母子俩早已睡熟了,念安的小手里还攥着半块馍。
屋里的灯还留着一盏没关,光落在改花脸上,她还在呢喃着什么。可能是做梦了吧,我想。
日子就在这间筒子楼里慢慢展开,平淡而鲜活。
改花适应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要长。她是个土地里长出来的女人,头一次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生活,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她刚进筒子楼的时候,最不习惯的就是水龙头。在老家的山里,她每天挑着水桶走半个时辰到沟底去挑水,那肩上的扁担压得肩窝磨出厚茧。第一次厨房里的水龙头有什么东西往外流,她下意识地没敢动水,以为自来水比泉水要脏得多。
有一天她拧开龙头,看着洁净的自来水哗哗地流,许久没说话。后来她叫住我说:“志远,城里人真会享受,大冷天不用在冰上凿窟窿,用手指头一碰就有水啦。”我听了想笑,又觉得这一刻不该笑。我看她蹲在灶前揉面,米白色面粉落在蓝布围裙上,手指一按面团就凹陷,慢慢浮起来。她搓面的动作轻柔,像是在摸什么宝贝。那碗面疙瘩端上来,我尝了一口,眼泪在眼眶里狂转。
改花有一个本事,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筒子楼里日子苦,每月粮食定量,肉要凭票供应。改花就在走廊上砌了几个花盆,种上蒜苗和韭菜,长得油绿绿的。她把多余的空间挂满了我都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干货,墙角堆着从陕北捎回来的南瓜。刘姐看我们楼道里那点宝贝,总忍不住念叨:“改花妹子,我这辈子没见过比你更能的人。”别人家吃水要去走廊尽头接,她非得把桶留着,这栋楼里很多单身汉都把衣服送给我们,改花一边洗一边拆下旧毛线给念安打毛衣。
念安已经七岁了,我没舍得让他晚念书,费了好大劲托人把他送进了附近的小学。他聪明得很,第一学期就考了全班第三,把改花乐得好几夜睡不着。她对我念叨:“念安随你,读书的料。”我说:“也是随你,随你的踏实劲。”改花瘪瘪嘴说:“我连你写的信都看不懂。”念安从卧室跑过来自告奋勇:“妈妈,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认字。”改花脸红得像小姑娘,念安一把扑进她怀里,她抱紧儿子掉了几滴眼泪。
念安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趴在炕桌边教妈妈认字。他从最简单的人、口、手教起。改花把报纸铺在膝盖上,拿木棍在土地上笔画。她以前觉得念书是最奢侈的事情,那些黑字怎么也挤不进脑子,可儿子教她的,她全记住了。念安教得可认真,有一回念安在生字上勾了个红圈。改花看见那个红圈,一下子呆住了,红红的眼眶有些湿。她说:“你爹给爷爷写的信我都留着呢,那时候觉得能读懂那封信是太奢侈的事情。”念安说:“等我长大了,写一本书给你看。”改花使劲点点头。
念安一天天长高,转眼就上三年级了。三年级要写大楷,改花每天磨墨磨得比她做馍馍还熟练。念安说别人都用墨汁,就他妈妈用墨碇。可改花磨出来的墨汁又浓又亮,写出来的字比谁都漂亮。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向前推着。
出版社的工资不高,可单位时不时发些肥皂、白糖之类的日用品,过年还能分条鱼。放在北京,这都是不起眼的福利,可在改花眼里那简直是大喜事。
她觉得分到的白糖可以去换鸡蛋,肥皂存几条可以送回娘家,醋不够分就拿空瓶子去食堂装。她把所有日子都盘算得妥妥当当,从没让我操过一次心。我看她忙里忙外的身影,心里头反复想:北京那个院子里的梅子,跟现在的改花没法比,梅子说到底是靠着祖上吃饭的人,改花是靠自己吃饭的人。
就在念安上小学的那几年,我的事业也有了起色。我在出版社干得很不错,从一名普通编辑一步步升到了编辑部副主任。这不光是我个人的机遇,更是我们一家人在这个城市里扎下根的证明。
有一天,省文物局的一位老朋友约我吃饭,说局里要筹建一个新的研究部门,需要懂专业又能写的人。他想叫我去负责,问我的意思。
我在饭桌上犹豫了。那个位置比在出版社前途大得多,可去文物局就得从头来。老朋友说:“你干不干是你的事,我等你答复。”
回家以后我跟改花商量。她听完没说行不行,而是问了一句话:“那个地方离单位远不远?”我说稍微远点儿,不过骑自行车也不算太远。改花说:“只要你别再让咱家支离破碎,你在文物局也好,在出版社也行,我都支持你。”
我的心一热,把她紧紧箍在怀里。
改花这些年为了我做了多少牺牲,我数都数不过来。她从不抱怨日子苦,从没跟我红过脸,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她都是先替我考虑。我陈志远这辈子何德何能,能娶到这样的女人。
那一年我三十五了,人生的路走到这里,本该知道该往哪儿走了。
一九九二年,我们的生活迎来了新的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出版社的业务蒸蒸日上,开始搞多种经营,甚至还开办了一个图书发行公司。领导觉得我为人稳健,做事牢靠,就把我调去负责了。这个调动的背后,是那几年出版行业最火热的时候,很多老同事办停薪留职去经商,单位里乱成一锅粥。可我从没动过下海的心思,改花也不让我去。
改花说:“你要是觉得还能站稳脚跟,咱就稳稳地干,不用跟别人比谁手里赚的钞票更多。大富大贵不是咱们追求的,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我当时觉得这是她的保守,后来才想明白,那是她受够了我有时候不着家、两地奔跑的日子,她只巴望我能每天打开家门就安安稳稳地出现在她眼前。这辈子她没要求过我给她什么,就只求我好好陪着她和念安。
发行公司的事务多,出差比以前更勤了,但无论跑多远多累,只要一有机会,我就坐绿皮火车赶回来。改花总会等我回来才开饭,她等我的时候在煤炉子上给我熬小米粥。小米是从陕北托人捎回来的,改花说这米养人,比任何补药都管用。我端起碗喝一口,总觉得有股醇厚的淳朴劲儿,像极了她这个人。
念安一天天长大了,这让我们在家里聊天的内容变得多了。他继承了我和改花的优点,念书踏实。数理化不赖,语文更是全校有名,别的小孩写作文凑不够字数,他一写就洋洋洒洒地写好几页纸,语文老师特别稀罕他,拿他的作文当作范文在全校念。
印象最深的一次,念安得了全校作文比赛的头名,颁奖那天他回来说,作文里写的是放羊娃望天盼山外生活的画面。他写了他小时候在窑洞里看星星,到了城里以后才明白,北京的回族同胞能在任何一个街道买到热火烧,而家乡的小孩子连书本都不一定有。他写:“我妈妈从前放羊的时候,总会在黄昏时唱起陕北的小调。那曲调里有一辈辈人对这片土地的苦乐,我听懂了的时候才明白,陕北不苦,苦的是那些没有盼头的日子。我很幸运。”
我念到那段话时,根本控制不住情绪,眼泪顺着鼻沟往下淌。我转过身握住改花的手:“这是你的功劳。”改花擦了擦眼角说:“念安随你。”
念安中考那年,所有的志愿都是我和改花帮他填的。改花在旁边紧张得直搓衣角,我只能宽慰她:“别怕,他考的上。”后来念安果然被一所重点高中录取了,我激动得差点没在办公室跳起来。我兴冲冲地推开家门,改花正在案板上切土豆丝。我告诉她消息,她正切着土豆丝,手一抖差点切到手指,然后放下菜刀抱着我哭了起来。
一九九八年,念安参加高考。为了不给他压力,我和改花假装什么都不在乎。可那两天我根本就没心思上班,改花更是在菩萨像前烧了不知道多少柱香。
念安考上北京大学的消息,是校长亲自打来的电话。我正陪改花在市场买菜,接到电话后怔了一下,又听了一句确认了一遍。放下手机,我看着改花还没反应过来,忽然一把搂住她,在人来人往的菜市场大声喊着:“念安考上北大啦!”
周围的人全停下来看我俩,改花和我叠声重复了好几次,她忽然像个小孩一样哭出了声。那年的菜市场里空气鱼龙混杂,那些嘈杂的喧嚣我全忘了,我就记着改花哭得满脸通红,围裙上还溅了鱼鳞。
念安进学校报到那天,我送他去学校。安顿好之后,念安拉着我的手说:“爸,你放心吧,你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辈子吃过的一切苦,都值得了。
日子往前走,二〇〇〇年以后,我和改花都上了年纪。她在单位办了内退,我还在出版社发挥余热。改花整天在家里忙里忙外,养花、做饭、带外孙女。隔壁的刘姐已经搬走了,换成了一对年轻夫妻。改花照旧跟邻居们处得热络,带小孩的那个妈妈常来串门,问改花这道菜怎么做,那件衣裳怎么缝。
改花说她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我这个男人,是她儿子。她常对别人说:“我儿子在北京念大学呢,他可有出息了。”别人夸她教育有方,她总会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主要是他爹有学问,我可斗大的字不识几个。”
我为改花请了位退休语文老师上门教她。老师教了两年,改花从一个字认不全到能通读报纸,写封信虽然有些错别字,但基本功算是勉强过关了。
有一次她为了给我一个惊喜,写了一封家书寄到我办公室。信上写着:“志远,你今天回来吃饭不。我做了酸汤面。改花。”我的助手看见信封上的刘桂香三个字,以为是我的什么穷亲戚来了信。我讪讪一笑把那封信收好放在上衣口袋里,下班路上又摸出来读了好几遍。改花字写得不板正,可那歪歪斜斜的字里头,藏着她所有的爱。
念安本科毕业以后继续深造,后来在北京站稳了脚跟。二〇一〇年,他在北京贷款买了一套房,非要把我和改花接过去住。
改花一开始不愿意,说自己习惯了西安的生活,不想到北京去给儿子添麻烦。我说既然儿子一片孝心,就顺着他的心意吧。
北京是个什么都快的地方,快得连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都觉得陌生。虽然那里有我所有的回忆,但如今能和我在这座城市相守的,只剩下改花一个人了。我父亲二〇〇〇年的时候走了,走得很安详。临终前他拉着改花的手说:“你是好孩子,志远的眼光比我精准。”改花哭成了泪人,跪在病床前头点地。
我母亲二〇〇九年也离开了我们。她病重的时候,改花日夜伺候在床前,端屎端尿从来不曾逾过半天。我妈咽气之前,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说的叮嘱是:“改花别太辛苦了。”
我们最后还是搬到了北京。到北京的头几个月,改花什么都不习惯。菜市场的菜没有西安的好,邻居的北京话她听不大懂,公园里的空竹叮当作响,跟家乡的民歌完全不搭。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有一天半夜把我摇醒:“志远,我想听你唱歌了。”我说我唱歌比啥都难听。她说我不会唱你哼就成,说着把头埋进我胳膊里。我搂着她,用陕北话哼起了那些酸不拉几的小调。
改花闭着眼睛,嘴角弯弯的,很快就睡着了。
都说老了以后的日子会寡淡无味。我觉得不是这样。我和改花的每一天都过得热气腾腾。
早上六点,改花准时而动,在厨房里熬小米粥、蒸馒头、拌咸菜。她的那些咸菜在这边的公寓依然广受欢迎,楼里的邻居都馋她做的各种坛子和罐子。有一个退休的音乐教授姓白,隔三差五端着碗来讨咸菜。每次改花开盖子他就伸长脖子凑近,闭着眼深吸一口气,说他闻到了黄土高原的气味。改花笑着说:“你那鼻子真灵,里面的黑豆都是从陕北捎来的。”
我上午在社区活动室练练字,打打太极。下午陪改花去超市买菜。去超市的那一段路,我俩肩并肩走,我习惯性地走在外侧,把她护在里头。
一开始改花嫌我让她难为情,后来她也习惯了。我俩走路的步调越来越一致,从背影看去,像一对老树盘根。
改花的身体这些年倒还很硬朗。贫血的毛病没有再犯过,血压偏高但不碍事。保姆每天早上熬药看着像个专业户,她满不在乎地摆手,说自己的身子骨硬朗着呢。
念安结了婚,儿媳是个北京姑娘,在一家医院当大夫。他们生了一双儿女,我孙女八岁,孙子五岁。两个孩子围着改花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个宠爱孩子的奶奶,孩子们要骑大马她就趴地上装大马,要听故事她就讲些山村里的老人老事。她讲山里的狼怎么叼走小猪,讲她放羊的时候羊怎么护着主人,念安小时候最听这些吓人的段子。孙女睁大眼睛听得认真,孙子钻到爷爷怀里直报警。改花讲到兴头上学了两声狼嚎,一家人笑作一团。
但我到楼梯间就止不住地叹气,改花转过头来看见我的表情,小声嘟囔道:“你说咱俩当年要是不把你接回城里来,我们还有现在的好日子吗?”
我走到她身边,捧着她的脸仔细端详。她这些年老了,头发白了许多,脸上那些深深的皱纹像陕北的沟壑,可那双眼睛还是亮晶晶的,跟我第一次见时一样。
我说:“改花,这辈子不管你在哪里,我都在你身边。”
夕阳的光透过白纱窗帘映在她的面庞上,她的脸突然红了一大片,把头深深埋在我怀里。
“这种话都老夫老妻了还说什么,真不嫌害臊。”她在怀里憋着笑说。
二〇二三年冬天,我病倒了。
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感冒引起了肺炎,住了几天医院。可我这一倒,改花急得嘴上起了一圈燎泡,白天黑夜地在医院陪我。念安让她回家歇着,她不回,非要守在病床前。
护士来给我量体温的时候笑着对改花说:“您老两口感情真好,我在这病房干了十来年,没见过您这么贴心的老伴。”改花不太好意思地说:“年轻时他受的苦最多,我得还他一世的高枕无忧。”
我半靠在病床上,握住她的手。
她没让我握太久,把手抽出来,端起保温桶给我盛了一碗汤。
是小米南瓜汤,熬得稠稠的,飘着热气。我还没喝,就闻到了陕北的气息。
我写这篇故事的时候,改花正在客厅里织毛衣。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身上,把她满头银发镀上一层金,她时不时抬起头往我这边看一眼,目光很慈祥。
我望着她的侧影,想起五十多年前那个蹲在土崖上唱歌的放羊姑娘。《信天游》的调调好像穿越了漫长的时光又在我耳边响起。我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感慨。
常有人问我当年放弃回北京的机会后不后悔。我从不后悔。那些年我失去很多,但拥有的更多。一个北京城的高干子弟,最后能跟陕北的放羊女一起渡过这几十年,这就是我的命。改花说我是她命里的贵人,其实她不知道,她才是老天爷给我最大的好运气。
从窑洞到筒子楼,从筒子楼再到北京城的公寓楼,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了几十年。几十年啊,一万多个日日夜夜,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够一个人认认真真地活明白了。
我活明白的事情不多,但有一件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人这辈子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能跟你相依为命的人。这个人,我找到了。
她叫李改花,陕北人,一个字不识的放羊女,我的妻子。我愿用余生的每一天,慢慢还她年轻时对我的情意。
改花,下辈子我还是要去找你,就在村口那棵歪脖子树下等你。你可不许躲,不许说配不上我。咱俩下辈子还做夫妻,你放羊,我种地,咱们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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