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版药管法条例带来的追溯码查假查欺惩罚性赔偿潮?会蔓延到电子病历追溯和医疗欺诈惩罚性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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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新版药品管理法条例通过强制推行药品追溯码,正在形成“查假药、防欺诈、可索赔”的监管闭环。自2025年7月起,全国医保定点机构购药必须扫码结算,药品追溯码作为“电子身份证”,实现一盒一码、一次销售,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真伪与流通路径,若发现重复销售记录,即可判定为回流药或假药,并依据《药品管理法》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这一机制已推动公众形成“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的社会共识,显著提升用药安全与医保基金防护能力。
追溯码系统不仅赋能消费者维权,还倒逼医药机构规范操作——药店未扫码将面临医保拒付,生产企业须全链条赋码,流通环节实现精准拦截与召回。尽管中小药店面临设备升级与操作负担,部分药品存在信息上传不全等问题,但政策趋势明确:2026年起无追溯码药品将全面退出正规渠道(住院拆零药等少数例外)。
至于是否会蔓延至电子病历与医疗欺诈领域,目前虽尚无直接立法跟进,但技术逻辑具备延伸可能,亦有少量司法判例公开医疗欺诈惩罚性赔偿的规则。
药品追溯码的成功实践为医疗数据全链条监管提供了范本,未来若建立电子病历唯一标识与诊疗行为追溯体系,结合医保大数据监控,理论上可识别虚假诊疗、过度医疗等欺诈行为,并支持相应惩罚性赔偿诉求。
然而,医疗行为复杂性远高于药品流通,涉及诊断判断、个体差异与隐私保护,实施难度更大。短期内更可能先在高值耗材、特需药品等重点领域试点追踪,全面推广至电子病历尚需制度、技术和伦理多重突破。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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