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近日,该片原型赵晓红(艺名赵箫泓)故意伤害案终审判决书完整流出,彻底戳穿了电影“反抗家暴失手杀夫”的核心宣传谎言。今天从法律角度,谈谈真实案情与艺术改编的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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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谚语:生效裁判具有既判力,司法事实不容任何艺术包装篡改。

一、判决书铁证:无任何家暴情节,系蓄意故意伤害致死

陕西省高院(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裁定书明确认定:

1.案发起因是支床琐事争吵厮打,全文未出现任何“家暴”“长期虐待”相关表述,也未采纳赵晓红单方“被打”的辩解;

2.作案手法:赵晓红退至客厅后主动拿起水果刀,反握匕首斜向下刺入丈夫胸部,直击主动脉根部致其当场死亡。反握是攻击性极强的持械姿势,绝非“随手挥刺”的过失行为;

3.邻居闻声赶来时,匕首仍在赵晓红手中,足以证明其主观伤害故意明确。

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决事实清楚、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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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真实事件改编的法律红线:绝不能美化犯罪、歪曲司法

艺术创作允许对次要情节进行合理加工,但核心犯罪事实、司法定性绝对不能篡改:

1.电影将“因琐事故意伤害致死”虚构为“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属于对案件核心性质的根本性颠覆,涉嫌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误导公众认知;

2.凭空捏造家暴情节,贬低死者人格、损害死者名誉,死者近亲属有权依据《民法典》提起名誉权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3.这种以洗白罪犯为目的的改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影视行业基本伦理,理应被全行业抵制。

最后周兆成想说:关注女性家暴困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绝不能成为洗白犯罪、践踏司法的遮羞布。任何试图用艺术包装篡改生效裁判事实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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