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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

1994 年,陈老先生把自己的农村房子卖给了王先生。王先生一家人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2010 年,这套房子遇到拆迁,王先生和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领取了 11.2 万元补偿款。陈老先生的老伴杨老太太还亲自授权王先生签协议。

2020 年,陈老先生的儿子陈甲突然向法院起诉,说自己当年对父亲卖房的事情完全不知情,要求确认 2010 年的拆迁协议无效。

陈甲的理由是:我也是房屋共有人,父亲卖房没经过我同意,拆迁协议也应该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1. 房屋从 1994 年就卖给了王先生,王先生实际居住 16 年

2. 拆迁时杨老太太亲自授权王先生签订协议,说明家人都是知情的

3. 陈甲 20 年后才说不知情,不符合常理

4. 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和拆迁办恶意串通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主张合同无效要注意:

1. ⏰ 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不能等几十年后才说不知情

2. ⏰ 实际居住多年、家人知情的,法院不会支持无效

3. ⏰ 恶意串通需要充分证据证明

4. ⏰ 父母处分房屋,子女事后多年再主张不知情,法院一般不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