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小刘做后端开发工程师三年。2025年3月的一个凌晨,他在公司加班赶项目进度时,突然倒在工位旁,同事紧急拨打120。送医诊断为"心源性猝死(恶性心律失常)",经医院连续抢救47小时后,小刘不幸离世,年仅28岁。此前一个月,他为冲刺公司新产品上线,每日工作至凌晨,累计加班时长超过120小时。

单位推诿:他是自愿加班,不是公司安排的,猝死是他身体有问题

小刘的父母从老家赶到杭州,白发人送黑发人。公司HR接待他们时说:"小刘的加班是自愿的,公司没有强制要求,他的打卡记录只能说明他在公司,不等于在工作。猝死是他自身心脏问题,跟公司没关系。而且抢救超过了48小时,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小刘的女友翻出他的聊天记录,里面全是项目经理催进度的消息:"这个周末必须上线,大家克服一下。"她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眼睛哭得红肿:"他是被活活累死的,公司说他自愿的?"

48小时抢救时限的精准把控与工作原因的认定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期加班、过度疲劳导致突发疾病,即使形式上为"自愿加班",只要加班与工作任务的完成具有直接关联,就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小刘的抢救时间为47小时,严格在48小时以内。

律师指导家属收集证据:小刘近三个月的考勤打卡记录(显示每日加班至凌晨)、工作群聊天记录(项目经理多次催促进度、要求周末加班)、医院抢救记录(入院时间、死亡时间,精确计算抢救时长为47小时)、心电图及病历资料(证明心源性猝死与长期过劳的医学关联)、同事证人证言(证明项目冲刺期间全员高强度加班)、公司项目排期表(显示产品上线截止日期与小刘猝死时间高度重合)、劳动合同及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和加班工资发放情况)。

工亡认定与待遇核算

2025年4月,泽良律师向滨江区人社部门提交工亡认定申请。公司辩称"自愿加班、自身疾病、抢救时限争议"。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小刘的加班虽无书面强制通知,但项目排期和经理催促构成事实上的工作要求,加班与岗位职责密不可分;抢救时间从入院起算为47小时,严格符合48小时以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应当视同工伤。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采纳律师意见,5月作出工亡认定。

赔偿计算:未参保单位全额承担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约103万余元)、丧葬补助金(6个月杭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父母每月按小刘工资30%计算,直至失去供养条件)。因公司未为小刘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

公司起初只愿赔偿50万元"人道慰问金"。泽良律师指出: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未参保用人单位必须全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亡待遇系法定标准,不存在协商减让空间。2025年7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亡赔偿一百余万元。

小刘的父母说:"孩子加班累死了,公司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幸好法律还我们一个公道。"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浙江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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