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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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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全文如下
“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第二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根据近期全区物业小区集中整治工作摸排检查、群众投诉和移送线索办理总体情况,结合各物业企业落实城市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现就4月份以来全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镇坪县富贵金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问题。
安得广厦小区于2024年10月建成交付,建筑面积39253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镇坪县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镇坪县富贵金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贵金家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5年3月进行物业承接查验,2025年12月,区住建局发布的第三季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红黑榜”通报中已将富贵金家物业公司拉入黑榜,并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前期物业服务不到位:2026年4月、5月,区住建局在日常检查和“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检查中仍发现该小区对拉入“黑榜”的问题事项未进行整改落实,前期物业服务无服务痕迹,小区楼道和公共卫生无专人负责,承接查验后富贵金家物业公司未开展开荒保洁等基本的前期物业服务,违反了《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相关规定。
物业企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系统无专人负责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保缺失、防火门闭门器、消防设备箱多处损坏失修,25层业主将楼道疏散通道设置的送风口用可燃材料装修成板柜,遮挡占用消防设施,富贵金家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处于真空失管、不履行消防安全管控主体责任,严重影响了该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前期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区住建局已现场要求镇坪县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贵金家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并将富贵金家物业公司纳入重点监管,扣减企业信用分值5分,责令镇坪县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规进行重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工作。富贵金家物业公司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问题区住建局已正式移交至区消防救援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
2.安康市宏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问题。
宏远佳苑小区建筑面积38578平方米,该小区于2024年6月交付,小区由安康市宏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自宏信物业公司入驻服务后,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安全管理投诉不断。
2025年12月16日,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局督导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在该小区检查发现宏信物业公司对该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系统显示多项故障未修复排除,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值守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现场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
2026年4月22日,市区住建联合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排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针对前期反馈的消防安全问题仍未改正;
5月6日,区住建局再次到小区检查消防安全整改情况,小区消防控制室仍无人值班值守,消防系统设备处于日常失管状态。宏信物业公司落实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不到位,对行业主管、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多次督促均未进行实质性整改,企业安全生产底线意识不强,消防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小区消防安全风险极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宏信物业公司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问题区住建局已正式移交至区消防救援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宏信物业公司进行约谈纳入重点监管,扣减企业信用分值3分。
3.安康市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业主维修资金侵占业主利益问题。
2024年清水园小区业主相继反映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安康市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地产公司”)代收侵占相关问题,经核实,截至2024年3月清源地产公司代收业主维修资金2575021.3元。区住建局及时联合市房产交易事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分局多次上门督促交办、下发督办单、召开催缴专题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联系催缴等措施进行追回。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区住建局于2025年3月、2026年3月将清源地产公司代收清水园小区维修资金未按期缴存违规行为报告移送至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截至2026年1月,清源地产公司分三次将383559.2元的业主维修资金交至区级维修资金专户,仍有2191462.1元维修资金仍未归集至区级维修资金专户,严重影响业主公共事项维修和切身利益。
针对上述清源地产公司代收清水园小区维修资金未按期缴存的违规行为,区城管执法分局已核查了企业违规行为,约谈了企业负责人。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区城管执法分局于2026年3月30日对清源地产公司挪用清水园小区维修资金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5月25日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足额缴存剩余欠缴的维修资金并予以罚款处理,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涉嫌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当前正值全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期,希望全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照通报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物业服务管理行业标准,全面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秉持诚信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事项,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区住建局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问题摸排、整改销号交办督办工作,紧盯反映问题突出、投诉频繁和整改成效差的小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和线索移交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执法频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提升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净化物业服务市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便捷、和谐的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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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滨住建
编辑:汤小珊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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