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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山东法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第三个案例与劳动用工相关,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专业律师”本期予以转发分享。

案例三:劳动仲裁、行政执法及司法审查协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某餐饮公司非法使用童工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案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古某(2007年8月出生)入职某餐饮公司。因该公司拖欠工资,古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工资5255.66元。仲裁期间,仲裁委发现古某入职时未满16周岁,该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将线索移交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机关经调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诉讼、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具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定职权,认定古某入职时未满16周岁的事实清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作出罚款决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遂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于行政机关针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实现了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民事救济+行政处罚”双重制裁。劳动仲裁、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各环节无缝衔接,形成了协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强大合力,有力巩固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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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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