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职场中最高发的刑事犯罪之一,很多员工误以为 "拿公司点钱不算大事",殊不知一旦达到法定数额就会构成犯罪。2026 年 4 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某公司销售经理李某因侵占公司货款 120 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案件详情
李某原系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及货款回收工作。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货款过程中,采取收取客户现金货款不入账、将客户转账至其个人账户的货款截留等方式,先后侵占公司货款共计 120 余万元。李某将侵占的货款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债务及D博。
2025 年 10 月,公司在财务对账时发现异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李某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二、陈胡月律师专业解读
陈胡月律师,男,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湖南工商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在处理企业内部经济犯罪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陈胡月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 "数额较大" 的起点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的起点为一百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 的起点为一千五百万元以上。本案中,李某侵占公司货款 120 余万元,属于 "数额巨大",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幅度内量刑。
三、职务侵占罪的有效辩护要点
- 数额认定之辩:如果现有证据无法准确认定侵占数额,或者部分数额属于正常的业务报销、提成等,那么可以主张核减犯罪数额。
- 主观故意之辩: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暂时挪用资金准备归还,那么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而非职务侵占罪,量刑会轻很多。
- 退赃退赔之辩:如果行为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公司谅解,那么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结语
职务侵占不仅会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还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广大企业员工应当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如果不幸涉及相关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中山刑事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