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以前是‘捕鱼人’,现在是‘护渔人’,看着鱼苗游回江里,才真正明白了自己错在哪里。”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在资阳市雁江区沱江畔,曾经的非法捕捞者李某正将鱼苗缓缓放流。他的身份转变,正是资阳市检察机关探索“劳务代偿”修复生态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资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机制协同+科技赋能”,构建“人防、技防、司法防”立体化保护格局,推动沱江流域生态保护从事后打击向全链条治理转型。
一纸协作机制,打破“九龙治水”困局
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非法捕捞、违规排污等乱象曾长期困扰流域治理。为此,雁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农业农村局签署协作意见,明确线索移送、损害评估认定、生态修复执行等协作内容,形成了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司法合力。
截至目前,依托该机制已移送线索3条,协同办理案件6件,针对监管盲区精准制发检察建议3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同时,该院还向外延伸“朋友圈”,联合成都金堂、简阳等地检察院,围绕沱江支流阳化河建立联合履职机制,跨区域开展协同治理。
59个“天眼”上岗,AI智能捕获线索
针对非法捕捞隐蔽性强、取证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部门深化协作,全面接入雁江区“渔政沱江流域十年禁渔监管平台”。依托沿江部署的59个监控摄像头及AI智能识别、热成像追踪等技术,检察官可实现“云端巡查”,推动案件办理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
公益诉讼检察官利用高清监控进行“云端巡查”。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目前,雁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已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行为31起,依法提前介入涉生态刑事案件4件,引导侦查取证。
推行“劳务代偿”,公益劳动换回绿水
近三年来,资阳市检察机关已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8万余元,督促恢复受损水域面积40亩、向沱江增殖放流适宜本土鱼种鱼苗64万尾。但部分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损公益无法得到修复。
对此,检察机关注重引导真诚悔过却无力赔偿的当事人“以劳代偿”,通过参加巡河护渔、清理河道垃圾等公益劳动,折抵生态损害赔偿义务。目前,全市已有11名当事人以公益劳动替代赔偿义务。这不仅让受损生态得到实质修复,更让违法者在“角色转换”中获得深刻的法治教育。
“打击只是手段,修复才是目的。”资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光和表示,通过“人防+技防+司法防”的立体化保护,沱江段鱼跃清波的景象正在回归。(赵祖乐 实习生吕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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