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93,证券简称:倍轻松)近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因与供应商东莞市威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在一审反诉请求被全部驳回后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公告显示,本次纠纷源于供应商东莞市威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本诉初始请求金额为183.12万元。倍轻松在应诉过程中提起反诉,并根据案件进展多次变更反诉请求金额,最终确定为4451.49万元。
2026年3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解除双方签署的《ODM产品采购协议》,倍轻松需向原告支付货款139.94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自2023年1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且以41.98万元为限),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倍轻松的全部反诉请求。
倍轻松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上诉请求金额仍为4451.49万元(不包含关于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金额),并于近日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系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目前公司整体经营运行正常,未受到实质性影响。但由于二审审理结果、最终责任认定及后续进展、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阶段时间节点主要事项涉及金额(万元)本诉提起2025年1月15日供应商提起诉讼183.12(初始请求)反诉提起2025年5月21日公司提交反诉材料501.00(初始请求)第一次变更反诉2025年5月27日公司变更反诉请求第二次变更反诉2025年7月10日公司再次变更反诉请求第三次变更反诉2025年12月2日公司确定最终反诉请求一审判决2026年3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39.94(公司需支付货款)二审受理2026年6月公司上诉获法院受理4451.49(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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