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镇潘庄村村民王*平名下原本依法持有两本《不动产权证书》,两处合法建筑面积合计为204.52平方米。然而在拆迁过程中,村委会和拆迁实施方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也无任何法定变更依据的情况下,私自将两处房屋的认定面积核减缩水至195.48平方米,直接削减了近10平方米的补偿基数。在回迁安置上,当事人原本持有两个独立产权的户头,本应享有两套回迁房的安置权益,但如今实际却只给了一套回迁房,其余本应享有的安置权益至今未能兑现。
2024年5月房屋搬迁之初,在没有填写任何补偿数额、安置方案的情形下,王*平签署了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空白拆迁合同。双方口头约定的补偿价格为36万7千元。
这种“先签字、后填内容”的行业乱象,为后期的暗箱操作留下了巨大空间。当事人对后来的具体操作过程完全不知情,直到2026年4月底临近拿房时,王*平才震惊地发现,原本商定好的36万7千元补偿款,在合同中竟变成了与此前承诺严重不符的28万多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全套拆迁材料中还凭空多出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房屋搬迁安置确认书》和《领款委托书》。当事人此前对这两份文书的存在一无所知,这两份决定重大财产流向的核心文书,均被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越权代签了“王国平”的名字并代按了手印。正是由于这份当事人直至2026年4月底拿房时才知道的确认书以及伪造的委托书,导致在总共28万余元的补偿款中,有26万元在当事人毫不知情、从未过手的情况下,被直接扣除并划转,用以冲抵第一套回迁房的房款。
左侧代签,右侧本人签字,字迹完全不同
“空白合同”当成拆迁常态,甚至瞒着村民私造确认书、代签代扣,绝不能成为基层违法违规的挡箭牌。在这起拆迁,从私自核减产权面积、回迁房两套变一套,到利用“惯例”欺骗村民签署空白合同、将36万7千元瞒天过海篡改为28万元,再到最后瞒着村民私造确认书、越权伪造签名和手印暗中扣除26万房款,已经形成了一条性质恶劣的违规操作链条。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更直接践踏了国家拆迁补偿的法律红线。相关纪检监察及上级司法机关立即介入彻查,打破这种侵害群众利益的“潜规则”,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来源:直盐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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