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某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把一处商住用地租给了A企业开发建设。后来A企业联合B企业和村集体补签了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还明确要是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一开始,村集体觉得企业应该会按时交租,这事儿问题不大。
可到了2021年,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企业还是没足额支付。村集体慌了,自己跟企业沟通也没啥效果,问题变得更严重了,村集体反复想不通,怎么企业就不遵守合同呢。
后来,村集体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的崔易蓬律师。崔易蓬律师执业多年,在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崔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材料,发现了关键细节。他调取了2013年《租赁协议》、2015年《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截至2021年10月欠款达数百万元。
接着,崔律师围绕这些证据制定诉讼策略。依据《民法典》和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就解除了。针对承租方“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律师指出欠租事实在疫情前,合同解除权不可逆转,承租方补缴款项不影响违约认定,且合同约定的解除后果应被尊重。同时,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承租方坚称自己没有根本违约,而崔律师则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村集体紧张地等待着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规定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村集体听到判决结果,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要明确违约条款和解除条件。第二,遇到违约及时固定证据,如催款函、转账记录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得遵守约定,遇到违约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在这个案子里,崔易蓬律师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则,帮助村集体成功收回租赁地块及地上资产,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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