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前,省军区系统也是七大军区的重要作战力量,承担防卫作战职责,当时无论是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还是卫戍区都下辖有相应的作战部队(比如卫戍警卫部队、边海防部队、守备部队乃至是野战部队等等),其中又以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下辖的军事力量最为强大,任务职责也最重。

为此,在除新疆军区以外的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一级,其机关部门设置和陆军集团军是完全一致的,即设齐“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四大部(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为副军级,省军区后勤部、装备部则为正师级)。至于副大军区级的新疆军区,设立的是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因为其早在1999年就已经将后勤部更名改建为联勤部。不过,在军分区(正师级警备区)一级,则是仅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而没有装备部的部门建制(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为副师级,军分区后勤部则是正团级规格),这一机构设置一直持续到了2017年4月(2017年4月,包括省军区系统在内的84个新调整组建军级单位主官集体亮相,标志着新调整组建的省军区系统正式起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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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众多军媒/官媒集体官宣省军区系统完成编制体制改革调整(以下所称“省军区系统”不包括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这三个陆军单位)、开始按新的编制体制运行,主要涉及到“领导管理体系革新、机关部门设置、任务职能转变、领导职数缩减、下辖力量调整”等等方面。

一是领导管理体系革新军改前,所有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卫戍区由七大军区分别领导管理,比如成都军区负责领导管理“四川省军区、云南省军区、贵州省军区、西藏军区(不含阿里)、重庆警备区”,南京军区负责领导管理“江苏省军区、安徽省军区、浙江省军区、江西省军区、福建省军区、上海警备区”等等。而军改后,除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转隶陆军外,其余的3个直辖市警备区、25个省军区则都是转隶军委国防动员部统一领导管理,转型为国防动员单位。如此一来,省军区系统就不再是“大陆军体制”下的“陆军单位”,而是独立于各军兵种之外的新系统,面向各军兵种服务战备、支持国防,所以省军区系统各级单位主官可以来自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各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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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部门设置有大变化:军改中,转隶军委国防动员部的3个直辖市警备区、25个省军区,其机关部门设置由军改前的“四大部”即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调整为“一办四局”即办公室、政治工作局、战备建设局、国防动员局、保障局。其中,办公室、政治工作局、战备建设局、国防动员局为正师级,保障局则是副师级,可以发现,改革后的省军区机关规格普遍降低。相应的,军分区一级的机关部门设置则由“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调整为“政治工作处、战备建设处、国防动员处和保障处”,其中政治工作处、战备建设处、国防动员处为正团级,保障处是副团级,改革后部门级别同样是明显下降。

三、任务职能彻底转变:新体制下,省军区系统不再以防卫作战为主业,而是在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下主要承担“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建设、兵役征集、国防教育、国防设施保护、双拥工作和军民融合协调、军队干休所管理、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等职能。另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的定位,省军区系统职能任务概括为“五部”,具体就是:应急应战的指挥部、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后备力量的建设部、同级政府的兵役部、军民融合的协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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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导职数大幅缩减:军改前,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本级都设有司令员、政委、若干位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正军级和副军级领导职务(一般是两正五副),军分区一级则设有司令员、政委、若干位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等正师级和副师级领导职务。但在新体制运行后,省军区系统的领导职数大幅缩减,此外现役编制也是大幅减少了,如省军区本级仅设有两正两副(即司令员、政委各一名,副司令员、副政委兼纪委书记各一名),军分区一级仅设两正一副(即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兼纪委书记各一名)。

五、下辖力量调整:军改前,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下辖有作战部队,其中甚至有海防师、海防旅这类师旅级作战单位。但改革后,隶属军委国防动员部的省军区系统都不再领导管理作战部队(原由作战部队移交给了战区陆军),不过却从各军兵种接收了相应的军队干休所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目前,省军区本级保留着少量的直属力量(如警备纠察队、综合训练队、警卫勤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