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周一裁定,支持密西西比州一项法律。根据这项法律,邮寄选票即使在选举日之后送达,仍可计入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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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裁决以5比4通过。多数意见由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执笔,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以及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埃琳娜·卡根和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加入多数意见。

巴雷特在意见书中指出,就联邦法律而言,“选举日”规定的是选民必须在何时作出对候选人的选择。但相关法律并未规定,选票必须在何时送达才算有效。

她写道:“选民的选择是在投票完成时作出的,而不是在选票送达时。有关选举日的法律并未提及选票送达问题,我们不能把国会没有写进法律的内容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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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则对“选民何时完成选择”持不同看法。他写道:“如果在选举日之后收到的选票被纳入决定选举结果的选票集合,那么选民的选择就不是在选举日作出的。接收这些迟到选票,实际上推迟了选民作出选择的日期。”

如果最高法院认定选举日后收到的选票无效,那么14个州、3个美国海外领地以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都将不得不在中期选举前修改各自的投票法律。

案件审理过程中,军人选票成为焦点。这类选票往往会在选举日后送达。规范军人和海外公民缺席投票的联邦法律《军人和海外公民缺席投票法》多次提到各州法律对选票送达期限的不同规定。多数意见据此认为,如果国会此前已经设定了全国统一的选票送达标准,这样的表述就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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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派评论员埃里克·埃里克森谈及这项裁决时表示:“我不同意在选举日后继续计票,但巴雷特的论证很有说服力。联邦法律确实承认,各州在选举日后计票方面拥有一定裁量空间,而且原告自己也难以就具体边界达成一致。”

来自密苏里州的共和党联邦参议员埃里克·施密特则称,巴雷特的意见“错得惊人”,并表示这“对选举完整性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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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口头辩论期间,阿利托和最终加入反对意见的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都曾对一个问题表示担忧:如果大量选票在选举日后才被计入,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任可能受到冲击。

卡瓦诺当时指出:“如果选举次日早晨看似获胜的一方,最终因为迟到选票而落败,那么关于选举被操纵的指控可能会迅速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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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利托也就此表示,当大量较晚送达的选票影响选举结果时,“人们对选举结果的信心可能会受到严重削弱”。不过,多数意见没有回应这些论点,称这超出了法院在本案中有权裁决的范围。

巴雷特写道:“最后,原告主张,要求选票必须在选举日之前送达有助于维护选举完整性,并提升选民对选举结果的信心。但正如我们一再所说,政策层面的论点应当提交给立法机关,而不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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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写道:“今天的问题,不是要求选票必须在选举日送达究竟是好主意还是坏主意;问题在于,这一要求是否已经被写入《美国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