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我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
7月1日上午,超龄劳动者陈大姐(化名)在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申请劳动仲裁,当天便拿到了《仲裁调解书》,随即向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致谢,话语中满是感激。
两年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陈大姐入职锦江区某餐饮店担任服务员。此前店里一直按时发薪,但自去年底连续多月未发放工资,陈大姐多次讨要无果。与此同时,一个长期存在的“门槛”让陈大姐的讨薪之路遭遇了阻力——由于她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依照当时的规定和实践惯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往往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对于年逾六十的陈大姐而言,再就业本就不易,如今又面临“维权难”的困境。
7月1日,恰逢《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首日,在接到陈大姐的仲裁申请后,区仲裁院迅速响应,将陈大姐引导至超龄劳动者服务专窗,简化流程、优先办理,依据新规当场完成立案审核。经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双方具备调解意愿与基础后,区仲裁院当即启动调解程序。最终,餐饮店承诺在半年内分期结清所拖欠的28291元工资,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笔“超龄欠薪”的快速追回,是锦江区人社局对新形势下重点群体劳动权益保障提前布局、主动破题的生动缩影。从农民工到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再到超龄劳动者,锦江区人社局坚持“一类一策”的工作思路,分类建立重点群体服务台账,动态监测用工风险,将“快立、快调、快结”机制前置嵌入不同群体的维权场景。针对农民工欠薪,实行劳动监察与仲裁“首问负责、一窗受理、事实互认、应急联动”机制,同时会同住建、公安等部门对重大欠薪案件实行协同处置,形成维权合力。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处理指引,明确劳动关系确认、加班报酬等裁量标准,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人社+商保+平台企业”三方协作机制,推行“2日认定+3日赔付”快认快支模式。针对超龄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强化窗口“一对一”帮办指导,提供大字版维权指南,推行先行调解、仲裁申请书要素式填写等便民服务,降低维权门槛。
“新规的出台打破了以往的维权壁垒,能第一时间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以案释法,护航企业更好发展。锦江区人社局将全力以赴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高质量建设‘品位锦江·创新高地·幸福城区’贡献更多的人社力量。”锦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徐倩
初审:政策法规科
责编:屈晨雨
审核: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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