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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八闽)
日前,福州市医保局发布有关通报。详情如下——
一、福州市惠中好大药房有限公司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州市惠中好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混摆两类违规问题。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该药店限期完成整改;给予该药店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2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
二、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八十五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八十五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该药店立即开展整改;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
三、福州市药管家宏运大药房有限公司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州市药管家宏运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销售系统明细与医保结算明细不一致。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该药店立即开展整改;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
四、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建省康利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福州榕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东路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州榕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东路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井大路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建省扬祖惠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区井大路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混摆等违规问题。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该药店限期完成整改,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8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福州市鼓楼区惠祥大药房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州市鼓楼区惠祥大药房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医保结算未做到人证相符等违规问题。鼓楼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该药立即整改,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8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江第二十九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定点零售药店福建惠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江第二十九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医保编码对应错误等违规问题。连江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连江县福宜春医药有限公司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连江县福宜春医药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连江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扣减零售药店2026年信用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福建省康百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晋安区融侨悦城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建省康百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晋安区融侨悦城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重复上传药品追溯码等违规问题。晋安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责令药店全面自查并限期整改到位,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移送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福州市晋安区洪福医药商店
医保飞行检查组对福州市晋安区洪福医药商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混摆等违规问题。晋安医保局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约定,约谈药店主要负责人、责令药店全面自查并限期整改到位,拒付违规费用,给予年度记分3分;中止医保协议1个月。将“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均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移送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福州市医保局提醒 ·
各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经营管理规定,规范药品分类陈列与明码标价,切勿触碰合规红线。参保群众如发现违规线索,请拨打全国医保服务热线12393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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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飞行检查?
飞行检查是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定点医药机构等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以上查下、交叉互查”。由被检查地方的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组织,采取下查一级、不同行政区域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更加客观公正。
二是专业化程度较高。飞行检查由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同时开展医保、医疗、医药、财务、信息等多个条线的监督检查,“穿透式”“深入式”程度更高。
三是检查规模化集中化。飞行检查组内分政策、医疗、财务、信息等工作小组,各小组间既各有分工又密切协作,实现区块化、规模化、集中化检查,工作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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