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
这样,就只剩下第三种方式了——通过电话、电报或者挂号信函向外地同行朋友传递相关信息。黄胜说,看来我们可以从达条道上去进行调查。事不宜迟,明天上午邮电局一开门咱们就去撞运气。
长途电话、电报和挂号信这三种通信方式中,很难判断许春恽会使用哪一种。刑警的做法是,不管哪一种,都属于邮电局的业务范围,所以,只要跑邮电局就可以了。
次日上午,黄胜、田初源、小李三人前往长沙市邮电局,局领导立刻给开了一张条子,要求邮电局保卫科协助专案组进行调查。
当时由于线路资源紧张,像长沙这样的城市对于装有电话的单位开通长途电话是有限制的,所以许春恽如果想通过长途电话跟外地同行联系,他只能跑邮电局。到了邮电局也不是立刻就能跟对方通话,而是先要填写一纸申请单,内容大致是主叫方的姓名、住址,被叫方的姓名、住址(或电话号码),然后,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通常等上一两个小时是正常的,半天、大半天的也有。
这边的邮电局接通对方城市的邮电局后,对方还要派人到被叫方的家里送上一张传呼单,通知被叫方去邮电局接听电话;被叫方赶到邮电局后,邮电局营业员再呼叫总机接线员接入线路,这才可以进入指定的电话亭通话。主叫方填写的单子由邮电局保存。
专案组现在要查的就是在于得月离开长沙的4月8日到许春恽被害前的4月22日这十四天时间里是否有许春恽填写的主叫电话申请草。在邮电局保卫科的积极协助,专案组当天就获得了调查结果。许春恽并未向外地拍发过电报,也没见长途主叫电话申请,他是通过寄发挂号信的方式跟外地朋友进行沟通的,在4月9日,即于得月离开长沙后的次日,一次性在其住所迎春巷附近的城东区大坡路邮电局向外地寄发了十四封挂号信。
许春恽的这十四封挂号信,分别寄往武汉,鄂州、黄石、九江、韶关、广州六地。可以说,如果之前的思路没有错的话,杀害许春恽的凶手应该是这十四名收信人中的一个。凶手在收到许春恽的挂号信后,从其所在地前来长沙,跟许春恽会面,听许春恽说了那件珍贵古董的情况后,表示有收购意向。
按照规矩,这时是不谈价钱的,因为还没看过货,所以接下来就是约看货色。许春恽当然不愿意把那么一件沉甸甸的古董提来拎去,于是就约对方到其住所去看。由于对方是外地来客,所以不管往下的生意谈得如何,他得尽一尽地主之谊,就跟对方约定,来看货和继续洽谈时,顺便在家里吃一顿便饭。到了约定的时间,凶手登门,首先肯定是看货,然后喝酒。酒过三巡,凶手一刀把主人送上西天,然后劫走了古董,同时撕下了账页以逃避侦查。
以上就是刑罄推断的本案发生的过程。黄胜三人循着这个过程继续换位思考,从凶手的角度来考虑,他收到信赶来长沙后,会下榻何处?因为就是为此事来长沙的,所以应该就住在许春恽家附近。刑警砍定去迎春巷附近的几家旅馆,查摸是否有来自上述六地的与邮电局提供的挂号信底卡上的姓名相同的旅客。
6月4日上午十时许,警方就在城南区距迎春巷大约一公里的“大兴旺旅社”查到了一个来自湖北鄂州名叫“项隆昌”的旅客,其姓名与邮电局提供的资料一字不差。此人自4月21日晚上入住该旅社,住了三天,于24日退房离开。旅社的旅客登记本上记录的基本情况是:男,三十八岁,湖北省鄂州市“私立鸿昌煤球厂”职工。他是持该厂证明入住旅社的,证明上注明来长沙的事由是访友。
黄胜接着向旅社方面了解一下这个姓项的旅客入住时有些什么可疑迹象,二是许春恽一共寄发了十四封挂号信,除了这个姓项的,是否还有其他人来过长沙。于是就跟旅社老板谈话,问他4月23日深夜,是否有旅客从外面回来时携带了一个看上去沉甸甸的装着笨重物件的洋面袋。老板说让我问问茶房看,毕竟4月23日离现在将近一个半月了,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一查,4月23日晚上当班的茶房名叫徐老沉,此刻正好在旅社里。
徐老沉说那天晚上的确有一个旅客提着个洋面口袋从外面回来,住哪个房间、叫什么名字我不清楚,反正是住楼上的。黄胜对于徐老沉的回答有点儿怀疑,寻思都一个多月的事儿了,你怎么一问就答,连想都不用想?于是就追问那个旅客的外貌以及回店的具体时间。徐老沉对此就作了说明——当时旅店已经关门,那人叩门后是我把他放进来的,为表示感谢,他给了我一包“红双喜”香烟。
6月5日,黄胜、田初源、小李三人离开长沙,经武汉前往鄂州。先去当地公安局请求协助,鄂州公安局派了一个姓苏的老刑警协助长沙同行。黄胜把案情给老苏一说,老苏说你们打算先去“鸿昌煤球厂”呢,还是挂号信的寄达地址?黄胜觉得还是去挂号信寄达地址吧.先把人找到了控制起来再说。
于是,一行四人就去了挂号信寄进地址——庙前路洪福巷19号。19号出来应门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自我介绍说姓丁。刑警就称其“丁嫂”,问丁嫂是项隆昌的什么人。丁嫂回答说是老项的房东。刑警问老项人呢?丁嫂说老项劳动节前就搬走了。
据丁嫂说,项隆昌是她丈夫结交了十年的朋友,是武昌人.原来是做生意的,五年前从武昌迁来鄂州,当时他老婆还没病殁,两口子是一起来的。丁嫂的丈夫老刘让他们夫妇住在自己家里,也没说房租多少,不过老项还是挺守规矩的,当月就按照当地的市价支付,之后每月按时支付,从不拖欠。
后来老项的老婆生病死了,他过起了单身生活,仍旧租住她家的房子。4月中旬,项隆昌说要出去一趟,没说去哪里。大约五六天就回来了,回来后他就说不住这里了,没两天就搬走了。丁嫂夫妇问他搬哪里去住,他笑笑没回答。他们也就没追问。
警察问丁嫂,项隆昌4月下旬从外地回来时,是否带着什么看上去比较沉重的行李。丁嫂说老项那天回来时她不在家,他是住在侧屋里的,有大门钥匙,随时可以进来。所以,老项带没带东西她就不清楚了。
警察继续问,那么,劳动节前老项搬迁时,你总应该在场的,他带走了些什么东西?丁嫂说那东西就多了,他是雇了一辆马车、叫了三个搬运合作社的工人来帮他搬家的。要说沉重的东西有好几件,光橱子就有两口,柜子箱子好几口,都是两三个人才搬得了的。
刑警们寻思项隆昌既然是叫了搬运合作社的工人来搬家的,那他搬到哪里去了肯定是找得到的。几人告辞离开后,又去“鸿昌煤球厂”。
我是清水阿娇,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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