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两个人不把遗产给亲生父母,要给小姨或朋友?法律上可以立这样的遗嘱,但处理不当遗嘱的合法性会有问题,而且也藏着大隐患,不可不防!杨律师分析一下。

最近看到两条热搜,一条是“19岁大学生立遗嘱将所有财产大约两千万赠给发小”,原因是他经常参加户外极限运动,担心发生意外,而他父母离异后分别再婚,日常陪伴较少,亲子感情淡薄,他觉得倘若遭遇意外,名下财产会由父母再婚配偶分得,这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立遗嘱把遗产给发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另一条是“35岁高管立遗嘱将千万元资产赠给小姨”,报道说她的千万资产都是个人奋斗所得,目前未婚无子女,为什么给小姨不给父母呢?原因是年少时父母疏于照料与情感关怀,亲子关系疏离。在她求学、立业、成长的关键人生阶段,小姨始终不离不弃。所以,她不愿意按法定继承把遗产由父母继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两件事多少有点离奇,35岁高管的钱都是自己挣的,跟父母关系不好,遗产给关系好的近亲小姨还可以理解,那19岁大学生刚成年钱肯定不是自己挣的,全给发小多少让人不解,如果担心遗产被父母再婚配偶分得,立遗嘱时加个防配偶条款就行了。所以这是真的还是某些机构的宣传故事,我不好说。假定是真的,立这样的遗嘱也是有约束条件的,而且还藏着法律以外的隐患。

首先,民法典规定,个人可以通过遗嘱把遗产指定给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通过遗嘱把遗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给继承人叫遗嘱继承,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叫遗赠。所以,把遗产给有亲属关系但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小姨,和给没有亲属关系的发小都是合法。

有一点要特别说明,接受遗赠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而法定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没这个限制,只要没明确表示放弃,就视为接受。

另外,虽然可以把遗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在父母在世的情况下,把遗产全遗赠给小姨或发小,有时是不完全合法的。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生效时父母还在但已经年老需要赡养了,那就不能完全按遗嘱办了,要先扣除相应的必留份,才能按遗嘱分配遗产。至于扣多少,有争议的就得法院审理后酌情认定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另外,这种在自己年轻时就立遗嘱把巨额遗产给外人尤其是完全没有亲属关系的人的,还有一些法律以外的隐患。不同于那些老年人因为没有子女或和子女关系不好,立遗嘱或写遗赠抚养协议把遗产给关系好的邻居或保姆的情况,那一般是年纪大或有重病,去世的时间可以预期。身体健康的年轻人立遗嘱,如果没出意外,未来几十年可能会结婚生子,一旦发生这类变化肯定会修改或作废原来的遗嘱,对这种可能原来的受赠人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巨额财产可能归别人而觉得不舒服?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有些遗嘱受赠人动歪心思?这种隐患谁敢说没有?

换成你是这两个事件的当事人,你会立这样的遗嘱吗?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