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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企业拥有用工自主权,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调岗?近日,一则劳动争议案引发公众讨论,当技术电工被调去饲养员岗位,岗位争议该如何认定?是企业合理用工调整?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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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龙先生入职了湖南省一家畜牧公司,长期从事专业电工岗位,负责监控设备维修养护,岗位专业技术性强、工作内容固定。工作一年半后,公司以龙先生电工岗位撤销为由,单方面将其调至养猪场担任饲养员,并要求接受三个月岗位技能培训。龙先生认为,此次调岗让技术工种跨界从事毫无关联的体力劳动,实质上是带有贬损性的岗位“流放”,断然拒绝接受。

双方协商无果后,龙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经过审查认为,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可根据经营实际调整员工岗位,且调岗后未降低其薪资待遇,同时为其提供了三个月的岗位培训期,此次调岗合理正当,无需向龙某支付经济补偿。

龙先生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龙先生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拒不配合岗位培训,属于消极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因此驳回了龙先生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一审后龙先生不服,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电工”与“饲养员”在专业技能、工作性质、职业内容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此调岗已构成对劳动合同的根本性变更,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此外,法院审理发现,企业提出调岗后,又将电工岗位外包出去,证明企业还是需要这一工种;同时,企业并没有拿出任何有关龙先生无法胜任该岗位的证据。因此,二审法院认为,企业撤销电工岗位,并不具备必要性,判决撤销原判决,改判饲料公司向龙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13586元。

法律红线:这样调岗才合法

调岗本质是变更劳动合同,核心依据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合法调岗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协商一致是基础

核心规则: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属于劳动合同核心内容,变更必须双方书面确认,口头约定需实际履行超过1个月且不违法才有效。

2.法定单方调岗法定可调岗情形:

①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②员工不胜任工作(需有合法考核依据);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部门撤销、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收到调岗通知,先做这3件事

面对调岗通知,如发现不合理、不合法,千万别一时冲动“直接旷工”,记住“三步走:

第一步:索要书面文件,拒绝“口头通知”

必须让公司出具正式调岗通知书,明确写清:调岗理由、新岗位职责、薪资标准、工作地点、生效时间,无书面文件可拒绝配合(留存沟通记录)。

第二步:用“三步判断法”识别是否合法

看依据:公司是否能证明“经营需要”或“员工不胜任”(如考核报告、部门撤销文件);

看影响:薪资是否下降、通勤是否超合理范围、岗位是否匹配能力;

看程序:是否提前协商、是否说明理由,有无强制威胁(如“不接受就辞退”)。

第三步:拒签≠旷工,正确表达异议

若调岗违法,书面回复公司:“因调岗未协商一致且不符合法律规定,本人不同意该安排,将继续在原岗位正常出勤”,同时保留回复凭证(邮件、快递签收记录)。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