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少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案件立案缴费后只能等待开庭。实际上已预缴诉讼费的商事案件,法院仍可诉中委托商事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后,法院免费出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原告所交诉讼费全部退回。当然,当事人需向调解组织缴纳调解服务费。
【正文】
好多当事人疑惑:案件已立民初案号,也已足额缴纳诉讼费,坐等开庭,法院怎么又把案件委托给商事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后,需要缴纳调解费,那么预缴的诉讼费能退还吗?就此问题,写篇小文。
案件完成立案、缴费手续后,现在有些法院不再直接安排开庭了,而是将案件委托给调解组织调解。这叫“诉中委托调解”,是完全合法的。《商事调解条例》已经实施,以后开展诉中委托调解的法院将越来越多。
诉中委托调解有别于立案前的诉前委派调解: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案件转回诉讼程序正常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且需要司法确认的,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法院出裁定书是不收费的,原告所交诉讼费全部退回,当然当事人需向调解组织缴纳调解服务费:
首先,商事调解收取市场化服务费用。商事调解不同于财政兜底免费的人民调解,属于市场化专业法律服务。调解员依托商事法律实务经验梳理争议、协商调解方案,调解组织按照公示标准收取服务费,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摊,该款项独立于法院诉讼收费体系。
其次,司法确认程序全程免费。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后,法院立民特案号出具裁定书。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司法确认属于民事特别程序,依法免收费用。民特案号的裁定书与民初案号的判决书、调解书效力完全一致,一方拒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案件结案后可全额退还诉讼费。经过庭审,出调解书结案是减半收取诉讼费,但经由商事调解组织调解、以司法确认方式结案的,因未开展实质庭审,原告此前缴纳的诉讼费可全额退回,这也是诉中委托调解最突出的制度优势。
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兼具社会与市场双重价值。市场化收费模式支撑商事调解行业长效发展,弥补公益调解的短板;司法确认免费、诉讼费全额退还的政策,能够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维权成本。
总之,对比流程繁琐、周期漫长、信息公开的庭审程序,商事调解办理简便、处理高效、商业信息保密性强,能够有效化解商事矛盾,是适配市场主体需求的优质解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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