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汪育倩,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次面对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提起的民间借贷二审上诉,她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专业能力,全面梳理证据,精准回应各项抗辩,最终成功维持原判,为当事人捍卫了50万债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庭上,汪育倩整齐地摆放好一沓证据材料,神情冷静而笃定。这场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已故出借人C女士的子女A先生、B女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一审胜诉后却遭遇上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抛出“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多个理由,试图推翻一审结果。
自2019年开始执业的汪育倩,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如此复杂棘手的案件,她早有应对之策。她深知,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梳理和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至关重要,这与她过往承办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经验相契合,在那些案件中,严谨的证据审查是胜诉的关键。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在证据梳理与固化阶段,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她发现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且证人F先生的证言能完整还原借款过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种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得益于她多年来在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她总能从繁杂的材料中找到关键线索。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汪育倩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E先生曾于2016年12月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她清楚这一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届满。她在过往的案件中,就多次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
在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的问题上,上诉人否认《借据》公章真实性并主张其非适格被告。汪育倩指出,上诉人在一审中已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借据》明确记载由上诉人承诺支付利息,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和后续部分利息的支付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为案涉借款的实际债务人。这是她在处理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中常用的逻辑推理和证据运用方式。
对于利息约定的争议,上诉人主张《借据》约定“月利率的2%”而非“月利率2%”。汪育倩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及上诉人已按该标准实际支付部分利息的事实,主张该约定应理解为月利率2%,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她在过往的合同纠纷处理中,就经常考虑到交易习惯等因素来推断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逐一举证,针对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她曾经在标的额5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就凭借深入研判案件事实和精准梳理证据链条,成功驳回上诉人不合理主张。此次,她同样以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态度,充分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汪育倩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让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从业数年,汪育倩始终秉持“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此案正是她专业能力和职业信仰的又一次有力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