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闲鱼等网络账号能随意出借他人使用吗?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只是帮忙代收转账,还能赚取小额报酬。

殊不知,一不小心就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触犯法律!

案例一

某高校学生小曹在网络结识陌生网友,对方谎称经营虚拟币业务,提出借用小曹支付宝账户流转资金,并许诺支付报酬。小曹先后两次出借本人支付宝账号供其走账,非法获利4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小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0元、罚款46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高校学生小张为赚取零花钱,经舍友介绍,将个人闲鱼账号非法出借给他人,该账号后续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小张从中获利17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小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闲鱼等支付、社交及电商账号,只允许本人依法使用。出租、出借个人账户帮他人刷流水、转移诈骗资金,轻者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触碰法律底线!

来源:安徽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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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琳|责任编辑:安冉丨监制: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