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当年刻薄,说《阿Q正传》中说:“如孔庙里的太牢一般,虽然与猪羊一样,同是畜生,但既经圣人下箸,先儒们便不敢妄动了。”这话其实还没说完。若让那帮专营“造神”与“捧臭脚”的卫道士来补一句,必然是:“尔等畜生,能成为圣人的盘中餐,那是祖坟冒青烟,是猪八代修来的福报!”
好一个“光宗耀祖”!
你看那猪,一生浑噩,唯在挨刀前一刻,命运陡然升华。平日里,它只是凡夫俗子口中一块寻常血肉;一旦选作“太牢”,送入孔庙,它就不再是猪,而是“礼”,是“制”,是“道统”。它的死,不再是屠宰,而是“献祭”;它的肉,不再是食物,而是“圣飨”。
于是,这头猪若是魂魄有知,恐怕非但不会哀嚎,反倒要在磨刀石响时得意洋洋:我这一身肥膘,终于脱离了低级趣味,不再是供那引车卖浆者流果腹的俗物,而是要进入圣人的肠胃,参与构建伟大的儒家伦理了!这难道不是猪界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吗?
这逻辑,简直比屠户的尖刀还要锋利,因为它不仅能杀人,还能让人跪谢杀人之恩。
我们的文化里,最擅长的就是把“被吃”包装成“荣耀”。
被礼教吃了,叫“舍生取义”;
被皇权吃了,叫“尽忠报国”;
被家族吃了,叫“光耀门楣”。
仿佛只要食客的名头够响亮,哪怕是头猪,被吃得骨头都不剩,嘴角也要挂着幸福的微笑,还要叮嘱后代:一定要把爷爷被圣人吃掉的照片挂出来,这可是咱家的传家宝!
那些“先儒”们,其实就是这头猪的最佳经纪人。他们围着这具尚在滴血的尸体,不是研究猪的死因,而是研究猪的“政治正确”——圣人动了筷子,谁敢再动?谁动谁就是亵渎神明。他们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盘冷猪肉的神圣性,哪怕它已经馊了、烂了、生蛆了,也要高唱赞歌,论证这馊味乃是“天香”,这蛆虫乃是“龙种”。
更有趣的是,这帮经纪人自己,其实也在排队等着上祭桌。
今天我捧你这头猪,明天我就可能成为另一头猪。大家心照不宣,互相标榜,互相献祭。只要能在圣人的菜单上留个名号,哪怕是以“被消化”的形式,也觉得是青史留名,死得其所。
这便是鲁迅先生撕开给我们看的“人血馒头”的升级版——“圣殿冷猪肉”。
吃人者,不仅吃你的肉,还要吃你的魂;不仅要你死,还要你笑着去死,感恩戴德地去死。
最可悲的是,当有人指着这盘发臭的肉说:“这不能吃!”时,那头早已死透的猪,连同那些等着上桌的儒生,都会异口同声地怒吼:“闭嘴!你知道这肉有多荣幸吗?这是被圣人钦点过的!你这种凡夫俗子,懂什么‘牺牲的荣光’?”
呜呼!当被奴役成了勋章,当被吞噬成了加冕,当猪圈被粉刷成圣殿,这世上便再也没有活人,只剩下一群在梦里狂笑的祭品。
这哪里是猪的光宗耀祖?这分明是人性彻底沦丧后的一场盛大而又恶心的食尸鬼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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