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3日讯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就有关事项面向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7月至9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2025年度(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按照不超过2025年度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为25548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济宁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2210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202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时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调整后的《基数调整信息》及其电子版。

各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城区一部 0537-2601575

城区二部 0537-2228079

城区三部 0537-260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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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五部 0537-6569969

兖矿分中心 0537-5288828

兖州分中心 0537-3488060

曲阜分中心 0537-4491907

邹城分中心 0537-5214327

泗水管理部 0537-4228209

微山管理部 0537-8224114

鱼台管理部 0537-6259111

金乡管理部 0537-8722741

嘉祥管理部 0537-6811866

汶上管理部 0537-7212826

梁山管理部 0537-7328047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