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真理是否有新旧之分?在我看来,答案是否定的。真理恒在论认为:只有旧的理论、新的理论,没有旧的真理、新的真理。我提出这一论断,旨在厘清“真理”与“理论”的根本区别。
我曾经用一个比喻来阐释“真理”与“理论”的关系:真理是那片亘古恒在的星空,理论则是我们在地上插下的路标,试图为后来者指引通向星空的方向。路标可能插错,可能被风雨吹倒,甚至可能指向完全相反的悬崖,但这丝毫不会影响星空本身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会过时、会被推翻、会被新的理论取代,但真理不会。理论属于人间,是人对真理的猜测与描述;真理属于宇宙,它不因人类是否发现而改变其存在。科学史上,托勒密的“地心说”统治欧洲1400年,彼时被视为“绝对真理”;哥白尼的“日心说”取而代之,又被奉为新的“真理”;再后来,人们发现太阳也不过是银河系边缘一颗普通的恒星,“太阳中心说”又“失效”了。每一次所谓“真理”的更替,不是“真理”本身变了,而是人类对真理的描述升级换代了。所以“地心说”也好,“日心说”也罢,皆为理论的更新换代,而真理仍是那个真理,仍然按照它的规律运行。
所以,“新的真理”这个说法,本身就不通。如果某种认识可以被“更新”,说明它并非真理,而只是阶段性理论。比如“鸡蛋”可以改名,可以叫它“鸡卵”,但“鸡蛋含有蛋白质、在适当温度下能孵化成小鸡”这些客观规律改不了名。如果有一天科学发现鸡蛋里不含蛋白质、孵化不出小鸡,那才叫“真理变了”。可这种事情发生过吗?没有。因为那些规律是客观的、恒在的。同样的道理,勾股定理叫“勾股定理”也好,叫“毕达哥拉斯定理”也罢,直角三角形两条直角边的平方和等于斜边的平方这个关系变了吗?两三千年了,不管如何换叫法,它还是它。把名称的可变性当作真理的可变性,是混淆了“名”与“实”。
人类对宇宙的认知,可形容为“盲人摸象”。摸到腿的说柱子,摸到身的说墙壁,摸到鼻子的说管子,每个盲人都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殊不知那只是大象的局部。我们今天引以为傲的物理学标准模型,只能解释宇宙中约4.9% 的可见物质,剩下的26.8% 是暗物质,68.3% 是暗能量。我们对它们的了解极其有限。面对占宇宙质量95%以上的未知存在,人类凭什么说自己的理论就是“终极真理”? 我们目前能直接认知的不过冰山一角,所宣称的“真理”充其量只是接近真理的发现。
将理论等同于真理,是思维上最大的懒惰与傲慢。一旦某个理论被贴上“真理”的金箔,它便获得了免于质疑的特权,拥有了不容挑战的威严。理论一旦成为不可置疑的“真理”,思维便停止了生长,只剩下对既有教条的反复咀嚼。历史一再证明,那些造成最大灾难的,往往不是显而易见的谬误,而是被整个时代奉为圭臬、不许触碰的那个被自封的“绝对真理”。区分真理与理论、区分恒在与流变,不是为了否定前人的探索,而是为了保持对一切现有理论的审慎态度,保持追问的勇气。承认理论可以被推翻,恰恰是人类理性的尊严所在;而宣称某个理论已经握住了终极真理,才是对智慧最大的亵渎。
真理恒在论认为:真理恒在,却沉默不语。它不会跳出来为自己辩护,也不需要任何理论为它加冕。人类所能做的,只是谦卑地提出一个又一个理论,随时准备着在被证伪时坦然放手。在这个意义上,只有旧的理论、新的理论,从来没有旧的真理、新的真理。不恒在的东西,可以叫它“张三理论”“李四公式”,但请不要轻易叫“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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