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两起与华为3G/4G专利有关的专利权无效行政二审判决书,(2024)最高法知行终544号和(2024)最高法知行终1176号。最高法院实际作出这两份裁决的时间是7月23日,也就是一周时间就公布了这两份判决书,显示中国法院在判决公开上,在优化调整。
对华为这两件专利发起无效的是手机制造商HMD公司,其从诺基亚获得商标和品牌许可,来制造和销售诺基亚品牌的手机。不过这两份二审判决均驳回了HMD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在2023年7月和2023年10月作出决定,维持了这两件专利的有效性。涉案的两件专利分别是名为“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的ZL201110269715.3(544号案),和名为“带宽分配方法、装置、用户设备和基站”的ZL201380002080.8(1176号案)。
2022年,华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HMD提起三场专利诉讼,(2022)粤03民初7127号、7125号和7129号,很有可能指控HMD侵犯华为的专利。深圳中院在2023年10月、11月,以及2024年5月、10月对相关案件均进行了开庭审理。
在此期间,HMD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华为的三件专利发起了无效挑战,除了上述两件专利外,还有一件名为“一种Polar码编码方法及装置”的专利ZL201810211560.X,显然,Polar码是华为典型的5G专利。这与开篇的两件3G和4G专利共同构成了华为对HMD从3G到5G功能的手机的所有权利主张。
2023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华为的这件5G专利作出了部分无效的决定。
此后,HMD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3G/4G的维持有效的决定,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驳回了HMD的请求,后HMD上诉,最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一审法院对于创造性的认定准确,故驳回HMD的诉讼。
双方在欧洲UPC法院亦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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