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知了事件,我是后知后觉,别人调侃了两三天,我才明白是什么回事。我就简单谈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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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知了,不清楚是哪个地方的儿童玩具,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反正天水老家的农村没有,小时候只是见过拨浪鼓,大概与竹知了近似吧。
我现在想说的是,网友玩梗,将竹知了的“哇哇”声与余承某“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及现场“哇哇”声拼接,就让他们拼接吧,一时兴起,再一时兴落,就没什么了,为什么要反应过渡呢。大企业要有大胸怀,甚至是大智慧,四两拨千斤,化敌为友才对。
举一个天水老乡的例子。
2011年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逝世,潘石屹发微博说,苹果公司应该大量生产1000元以下的一部手机纪念乔布斯。结果潘石屹的话点燃了网友对高房价的不满,有人留言——
“潘总哪天要是也去世了,也请贵公司推出1000元一平米的房子吧,十几亿人民都纪念您。”
网友顺着这个梗创造出一个计量单位“潘”,1潘等于是每平米1000元。
潘石屹和SOHO公司没有举报着删除嘲讽自己的帖文,却是顺势而为,与其网友嘲讽潘石屹,不如潘石屹也加入嘲讽大军来嘲讽自己,几天后,潘石屹在微博上发布了“潘币”的征求意见,正面是自己的头像,印有“壹潘”和“SOHO中国银行”。
潘石屹说:做一次笑料又何妨?所以,我决定正式发行“潘币”。
说来潘石屹主动下水趟自己的笑料,然后笑料变成个人品牌价值曝光的养料,许多人转发潘石屹的微博,一时间大家在呵呵声中赞叹老潘的睿智和肚量。
潘石屹有“做一次笑料又何妨”的自嘲精神,为什么华为的余先生没这种自嘲精神?
何止是潘石屹,国外的大企业家都有这种自嘲精神,比如马斯克。
作为大名人,作为大企业,担当不起一点调侃,哪怕略有不当的调侃,怎么背得起“大”的名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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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为法务部的投诉,我觉得太越界。
第一,即便是拼接了余承某“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及现场“哇哇”声,也用不着投诉,让大家梗一梗就过去了,这种梗不会伤害品牌,过两天就没事了。可是,你们连两天的耐心都没有,就想干预舆论,太缺少雅量。
第二,退一步来说,你们就是投诉,也就投诉植入自家高管讲话的短视频,到此为止,可是,你们越雷池许多步,连纯粹的竹知了的短视频也投诉得下架,就是严重的株连。倘若是没什么文化的小公司这么做,叫人够讨厌的,而你们是国内手机第一大品牌,竟然也是如此没边界感,叫人太无语。并且由你们的法务部门“株连投诉”,请问“法”在哪里?
第三,我只是看到有人这么说,没有具体查证,说是有些平台连竹知了的货源都下架。倘若是真的,说明华为法务部的投诉是风声鹤唳,这就是严重的严重的越界。倘若没有这回事,就当没说这一条。
第四,与平台商榷一下,华为法务部投诉,你们怎么没有驳回去,反而是扩大化的误伤短视频内容?我的看法是,如果某个内容确实侵犯了企业的利益,特别是中伤和诬陷,哪怕是一个人投诉也要删除;如果某个内容只是正常的舆论监督和企业监督,哪怕一万个人投诉也要驳回去,不管是天大的公司。平台不能被某个企业捏在手里。平台不能被恶意投诉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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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法务部门投诉短视频的理由是,“原声+竹声+调侃文案”的组合,对企业高管进行了戏谑丑化,损害了企业商誉。他只是企业高管,还不是企业老板,法务部门竟然这么极力维护高管的完美形象,真不知道法务部门还有没有一点独立精神。
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倒是非常警惕企业的宣传和法务部门将企业老板和高管包装成“完美形象”或是“君子人格”,容不得外人的一点异议,这样的公司往往容易无端地“一切美化”,美化领导,美化服务,美化产品,反倒让人生疑。
我更欣赏有缺点的企业老板和高管,不特意遮掩,面对舆论无关痛痒的呛声,不回呛,比方说潘石屹。
万万不要塑造企业高管为“圣人”,这世界哪有圣人啊。如果真有圣人,那就是博大的包容,包括包容竹知了的哇哇声,这样的话就根本没有“竹知了事件”。
这个世界上的很多舆论,未必是他扰,往往是庸人自扰。
(作者:李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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