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雁默】

奥德修斯的名声,因荷马所吟唱的甜美诗篇,已变得比他的功绩更加响亮。 ——希腊诗人品达(Pindar)

品达对荷马的批评,同样适用在导演诺兰身上,电影《奥德赛》对奥德修斯的过度粉饰,可看成西方长期美化奥德修斯的一个新高点。

观影后的心得,个人觉得遗憾,电影表现平庸,影音与叙事都缺乏亮点,白左价值观也令人昏昏欲睡,作品质量虽不能说差,仍可说是水平以上,但难以匹配诺兰的盛名。

倒是,白右在电影上映前对“黑皮肤海伦”口诛笔伐,你在观影后可能会发现,这惊鸿一瞥,反而是全片少数的亮点。而你应该知道的是,白左描绘的海伦不伦不类,白右传统认定的海伦样貌,其实也不伦不类,换言之,现代西方人无论左倾或右倾,都是“反荷马”而不自知。

在奥德修斯的时代(约公元前1200年),伯罗奔尼撒半岛的迈锡尼希腊人,容貌以深色头发、深色眼球为主,而不是当代白右以为的金发碧眼,肤色则是橄榄色或古铜色,说白不白,说黑不黑。

荷马确实在作品中有以“金黄色头发”描述一些角色,但古代所称的金黄色,与现代人的认知有落差。就如史载孙权“紫髯”,与你认为的紫色不是一回事,而是深红色或红棕色,荷马笔下的金发,可能涵盖从金黄、赤褐到浅棕的一整段光谱,未必等同于现代人理解的“北欧式金发”。

当然,海伦是神话人物,要怎么塑造其形象都可以,诺兰所反的传统,既是白右传统,也是荷马传统,而这三种形象恐怕都不写实。更别说,偏差最大的是电影海报中阿伽门农那顶华丽的头盔,若要还原历史,其实是野猪獠牙头盔。

我们不能苛责电影用现代美学描绘历史,毕竟,单眼巨人的“竖眼”确实比横眼更具恐怖张力,但《奥德赛》主要的毛病却又恰恰出在现代美学,也就是奥德修斯的“道德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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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将奥德修斯描写成一个对特洛伊屠城充满负罪感的英雄,完全是“反荷马”的。在荷马笔下,奥德修斯向他人自我介绍时傲称:我洗劫了那座城市,屠杀了那里的男人,分领了妇女与财物。这是自我歌颂,也是荷马的价值观,征服与屠杀是荣耀而非罪恶。

即便在苏格拉底时代,奥德修斯也不是一个值得称颂的英雄,因为按当时的标准,奥德修斯几乎可说是败德之人,即便是推崇“智慧”的苏格拉底,也不愿为其机敏狡猾进行辩护,同时期的诗人索福克里斯甚至痛骂奥德修斯是“无耻的恶棍”。

在一般理解下,相较于阿喀琉斯的武勇,奥德修斯被推崇的人格是“聪明”,然而,荷马用Metis形容“聪明”,与苏格拉底所高举的“智慧”(Sophia / Philosophia)差异极大。现代西方人认知的是后者——一种道德心性与自我认知,包含承认自己无知,关注正义、善与美德,追求客观的道德真理。

荷马的Metis,是指机智与狡猾,强调随机应变的生存智慧,不寻求永恒不变的规律,而是专注于变通与适应,比较接近“老子”或庄子的处世策略,不为道德框架所束缚与界定。

白话说吧,Metis可翻译为机巧权变,或闽南语的“奸巧”。史载许劭评曹操“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大笑。这种“奸雄”气质,比较接近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所谓Metis,即在乱世或野蛮时代必须无视道德禁忌,不择手段方能适应环境的生存伎俩。

奥德修斯甚至毫无耻感地欺骗最挺他的神明雅典娜,而雅典娜偏偏就爱这一味儿,笑对奥德修斯说:谁要在任何伎俩上胜过你,那他必定得是个极其敏锐的骗子,就算神明也不例外!你这个不屈不挠、心思多变、永不满足于欺骗的人!即使到了自己的土地上,你也不愿放弃那些你从小就热爱的谎言与流氓手段。

这话可不是批评与责难,在荷马的语境中,这是雅典娜对奥德修斯最高的赞美。

所以说,在选角上,与其批判诺兰起用非裔演员饰演海伦,不如批评他的男主角人选,因为马特·达蒙的形象是内敛平实,腼腆谨慎,善良诚恳,与荷马笔下的奥德修斯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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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奥德赛》中的海伦

将导演诺兰推上巅峰的是黑化蝙蝠侠,这颠覆人们对超级英雄扁平认知的手笔,让我对《奥德赛》抱持了一点期待,希望诺兰至少能还原荷马的笔触,颠覆西方对奥德赛的错误印象,但也致使我观影后对《奥德赛》有着成比例的失望。

终究,诺兰也不过是凡胎俗骨,他在伟岸的奥德修斯神话面前还是跪下了,而且跪得不轻。不禁让我想起年轻时在补习班恶补希腊神话时的一个代课老师。

两个重点,老师说,与中国历史叙事大相径庭,古希腊人不但不反战,而且还讴歌战争,并视为一种美学,此其一。与中国人性喜将罪过推给一个女人不同——如妺喜、妲己、杨贵妃——古希腊人会为了一个女人发动战争,此其二。

这位老师很成功地在我脑海里植入了这两个错误认知,他的名字是林郁方,就是那位说要“吸大陆的血,赚大陆的钱”来诠释国民党大陆政策的前国民党“立委”。

首先,“古希腊人视战争为美”,这话需要厘清,荷马的古希腊与苏格拉底的古希腊可不一样。荷马时代确实崇尚“美丽的死亡”(kalos thanatos),但苏格拉底时代虽继承了这个传统,同时也发展出反战思维,因为那个时代被雅典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摧残了27年,持久战折磨了所有希腊人,耗尽了专属于少数英雄的“美感”。

木马屠城与英雄归乡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200年迈锡尼文明晚期,荷马时代是公元前800年,苏格拉底时代是公元前500年。荷马遥想奥德修斯的“朦胧美”,主要来自长达400年黑暗时期的隔阂,奥德修斯使用的文字已失传,荷马在全新的希腊文字时代回忆历史,靠的是吟游诗人所吟唱的传奇,而诗歌距离史实能有多远,不难想象。

换言之,苏格拉底的希腊,虽继承了荷马留下的美感,也体验着苦不堪言的战争创伤,因此除了斯巴达三百勇士的英雄叙事,也产生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种去美感、去浪漫的残酷写实与反战心理,将荷马的朦胧美还给荷马。

至于所谓“中国性喜将罪过推给一个女人,西方会为了一个女人发动战争”云云,更是不值一驳的肤浅史观。对阿伽门农而言,海伦不过是一个发动战争的借口,他要的是政治权威,以及地处黑海与地中海贸易航线上的富庶特洛伊城。冲冠一怒为陈圆圆的吴三桂,亦作如是观。

几十年前,我们东方青年学子不了解这层历史关系,林郁方恐怕也不了解,亲西方的老师只想灌输“去中国”的意识形态,顺便赚点代课费,并不想严谨地对比中西历史。在那个解严后的年代,这种自由派的胡说八道开始感染各种文教领域,成了台湾地区被剥离出中国的思想滥觞。

在我年轻时,类似的说法就出于柏杨这种标榜人权的自由派,那是一个美国强大无比,台湾地区的“西方价值代言人”自由指责中国人丑陋的时期。直到柏杨这类自由派被搭便车的“台独”份子过河拆桥,外省族群那一点仅存的中国情也被斗臭,台湾才成为了今天这副德性,中国国民党人毫无违和感地称党“不亲中”,称与大陆交往的目的是“吸大陆的血,赚大陆的钱”。

诺兰显然也是个自由派,在《奥本海默》这个作品之后,《奥德赛》可视为其反战叙事的续篇。反战诉求虽没什么不对,但与荷马原著“对着干”,已完全脱离了改编的边界,成了以奥德赛为名的“自由派说教”,只想凸显白左价值的进步性,自然就难逃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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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1日,诺兰出席在印度孟买举行的《奥德赛》电影首映式

作为现代西方文学之滥觞,荷马史诗可不是反战的故事,正相反,“诸神”视战争为美,杀戮刚好而已。奥德修斯触怒神明的既不是提出狡诈的木马屠城计,也不是残忍屠戮特洛伊人,而是他们在特洛伊毁坏神像,洗劫神殿,强奸女祭司,纯属“不敬神”。

由此,要以反战为主题改编《奥德赛》,最佳的叙事策略是“反英雄”,可以像金庸的“鹿鼎记”,讲述一个地痞流氓的阿甘式冒险旅程,如实描写荷马的奥德修斯,但借由恶棍的正反面性格,让角色生动起来,也让观众反思现代的道德边界与当前环境是否格格不入,唱些荷马没唱的调,又不失原著对人物的刻画。我原本期待擅长反英雄叙事的诺兰会这么做,但他却用保守叙事手法阐扬白左进步价值,所以才说这部电影是平庸之作。

公平一点,若问《奥德赛》有没有什么教育性,还是有的,诺兰明显地透过电影向西方观众抛出了欧美当代的移民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宙斯法则”。

荷马史诗中没有“宙斯法则”这个名词,但确实有宙斯规范的“客道”——主人必须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即使对方是陌生人),不能伤害他们,客人也不能侵害主人的财产或家庭——电影想强调,木马屠城时代的文明毁灭,就来自于希腊人已不守“客道”,因而导致天罚。

我想,这才是白右集中围剿《奥德赛》的主因,他们批评白左沽名钓誉,又提不出解决移民问题的办法。但在这一点上,诺兰并没有淡化盘踞在王宫里企图强娶或杀害奥德修斯妻儿的丑陋恶客们(象征移民),只是凸显了移民问题的两面性,供观众反思。

总之,《奥德赛》是蛮族的故事,标榜的是生存技能,所以不讳言英雄归乡在沿途的烧杀掳掠,而故事中代表正义的应该是女巫瑟西(Circe),她将这些野蛮人变成符合其真实形象的猪;代表坚贞的是奥德修斯的妻子潘妮洛碧(Penelope),她与丈夫一样聪明,可以与恶客们周旋十几年而不就范;最有效修理野蛮人的是海妖(Sirens),她们顺着人类的欲望挖坑。

诺兰最成功之处,就是对海妖的改编——当你渴望的事物近在眼前却无法伸手触及时,这种诱惑本身反而是难以忍受的折磨——导演刻意让观众看不清神秘的海妖,用保持距离的手法,凸显这种可望而不可及的致命诱惑。个人认为,这是诺兰将自己的才华发挥得最好的桥段。

无论如何,《奥德赛》仍是值得一看的电影,诺兰将这么长的故事浓缩成不到3小时,在叙事层面已经非常不容易。可惜故事的改编策略太乏味了,既没有讲好那个时代的故事,也没有讲好这个时代的故事。

日本最近开始流行“背德食品”、“罪恶消费”,一反低糖、高蛋白、卡路里管理的健康说教,主打“或许不利于身体健康,却能带来心理满足”的价值。例如:强调甜味的背德饮品“罪恶碳酸NOPE”,感觉吃了会死的“鳗鱼披萨”,很有意思。

我想,这股罪恶消费风潮可能会外溢到中国来,因为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焦虑折磨着人们,而满足情绪价值的商品会大行其道。

影视作品也是同理,说穿了,人们愿意掏钱看戏,为的就是满足各种情绪价值,暂时脱离那个被规范的乏味现实,作品“健康与否”真的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让观众的情感与情绪找到出口。

今年,我看到不少关于中国电影产业困境的报道与消费者反馈,似乎,以往那一套招揽客人的套路不管用了,包含想当然耳的剧情安排,固定流程的宣传手法,以及明星光环。反倒是小成本的独立制片引起热卖,例如《给阿嬷的情书》,口碑立刻就传到台湾地区来了。

从产业面来看,影视生意最麻烦之处,就是没有成功的固定套路,即便是制作方自认的“诚意之作”,观众也不见得愿意买单,曾经成功大卖的叙事手段,或花俏的影音技巧,也不是票房保证。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建议从业者们“走入凡间”,体感一下老百姓目前的心境。或许,现在的观众想看到能引发与现实共鸣的平凡故事,或许,观众希望电影能说说老百姓说不出口的怨愤与不安。无论如何,如果影视作品无法提供情绪价值,或提供错误、过时的情绪价值,砸再多钱也是打水漂。

《奥德赛》并没有提供我什么情绪价值,但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毕竟,我对戏剧是太挑剔了,或许你会喜欢这部电影。但必须说,近来让我全神贯注看的戏,是两部杰出的小成本电影,《后室》(Backrooms)与《痴迷》(Obsession),这两部电影都谈不上什么深度,但气氛营造得非常好,满足了我想被现实惊吓的情绪价值。

如果诺兰愿意忠于原作,情况会好得多,按荷马原意,背德的奥德赛,才是好的奥德赛,一点“罪恶碳酸”都没有的白左说教,真的令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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