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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应杳无人迹的崇明北滩禁渔区,频繁有人拎着网兜、水桶出没……近期,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联合崇明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打掉一条集捕捞、转运、销售于一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链条,11名涉案人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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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边防港航分局在视频巡逻中发现,在崇明北滩禁渔区包括其范围内的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多名人员携捕捞工具长期逗留,存在非法捕捞作案嫌疑。
经过一个多月的追踪摸排和调查取证,警方成功锁定以邱某为首的不法团伙,并于7月在上海崇明、奉贤、浙江台州等多地抓获7名团伙核心成员。随后案件余下4名涉案人员在各自家中被抓捕归案。
经查,自今年5月起,原本以种植芦苇为生的邱某、王某夫妻二人为谋取其他财路,在明知崇明北滩属法定禁渔区域的前提下,组织曾有雇佣关系的徐某、陈某、肖某等人在崇明北滩六滧港、八滧港水闸沿线的长江滩涂徒手采捕海蛳(学名尖锥拟蟹守螺),单次作业时长3—10小时。邱某收购后,经张某运输至浙江台州,由陈某负责分销至水产市场。警方透露,转卖后的收益由陈某和邱某、王某夫妻二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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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扣押了尚未流入市场的37.84公斤海蛳,后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进行无害化放生处理。边防和港航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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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团伙累计非法捕捞海蛳上万公斤,涉案总金额超20万元。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及相关法规,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50公斤以上或者1000元以上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目前,涉案11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长江口禁渔区非法捕捞海蛳上万公斤,上海警方抓获11名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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