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下,红旗渠水静静流淌,一派安宁祥和的基层治理图景。
“贾法官,快尝尝新茶!自从您化解了我和申老哥的纠纷,厂里没了牵绊,发展越来越好!”近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人民法庭法官贾永增走访鑫全液化气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全热情相迎,身后站着他口里所说的申老哥。
这一幕,正是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人民法庭以多元解纷绘就基层善治图景的生动缩影。
树影下的积怨,跨越数年的邻里之争
“这地是我的命根子,树是我亲手栽的、看着长大的,凭啥说占就占、说砍就砍!”2025年7月8日,姚村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70余岁的申杨情绪激动。
陈全为难道:“老哥,公司扩建、硬化消防通道,都是为了安全生产,砍树也是无奈。我们愿意补偿,但你要的数我们没法承受。”
这起矛盾要追溯到20多年前。1999年,陈全在陵阳镇选址建厂从事燃气经营,厂区紧邻申杨承包的河滩地,未经充分协商便在其承包地边缘修了水池。
彼时申杨虽不满,但念及邻里情分选择了忍让。
2023年,公司扩建时又在其承包地硬化水泥路,并擅自砍伐13棵杨树。“树砍了,地占了,连句痛快话都没有!”申杨多次要求清除建筑物并赔偿,双方却因分歧巨大不欢而散。
2024年,申杨到姚村法庭咨询,要做损失鉴定。法官耐心劝解,告知其司法鉴定耗时久、费用高,建议他依托村级组织再次协商,申杨听了劝。
可双方互不相让,矛盾越积越深,申杨彻底打消和解念头,要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2025年7月,村网格员找到申杨,引导他扫码登录林州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平台提交调解申请。
法理情相融,双向发力破解僵局
依托分流机制,案件当天就指派给调解员赵子文牵头调解,贾永增全程提供法律指导。
“综治中心就是说理的地方,大家有话慢慢说。”赵子文刚开口,申杨就激动起来:“小赵,你看这承包证,边界写得明明白白。他们说占就占、说砍就砍,这口气我咽不下!”
“我们不是故意的,当时工期紧,想着先施工后协商,没想到闹这么大。”陈全急忙辩解。
首次调解陷入僵局,赵子文立刻向贾永增请教。
“纠纷核心是情感执念加利益分歧,申大爷争的不只是赔偿,更是尊重;而企业担心的是停工损失,得双管齐下。”贾永增结合民法典规定,制定“情感疏导﹢法理释明﹢利益平衡”调解方案,特意提醒:“申大爷对杨树感情深,企业有错在先,要先认错再谈补偿。”
拿着定制方案,赵子文开启了“跑腿模式”。她拉着申杨坐在田埂上:“你种的树我都见过,枝繁叶茂确实有感情。”根据贾永增整理的法律条文建议,“您的权益受保护,但水泥路拆除成本太高,不如争取合理补偿。”
随后赵子文明确告知陈全:“不管咋说,你们占地砍树就是理亏,申大爷诉求有法律依据。”摆出贾永增算的“经济账”,“诉讼耗时的停工损失比赔偿款多几倍,不如主动道歉补偿,早点了结纠纷。”
贾永增全程跟进指导,为消除申杨后续担忧,建议双方明确“公司后续施工需提前与申杨协商”,并结合树木价值、土地占用情况,给出8000元的赔偿参考标准。
案结事了人和,扎根基层润民心
短短三天,这场僵持已久的复杂纠纷迎来了转机。2025年7月15日,双方再次回到了姚村镇综治中心。
陈全率先表态,主动握住申杨的手:“老哥,之前是我们考虑不周,对不起。今后公司有动作一定先跟你商量。”
“小赵为了我们的事情跑前跑后,贾法官也帮着说理,我不是不讲理的人,这事就这么了了!”申杨也当即表示,愿意接受相关赔偿。
“没想到综治中心调解这么管用,不用打官司,省时省力还不伤和气!”申杨由衷感慨。
陈全连连点赞:“矛盾解决得又快又好,公司不仅没受影响,还保住了邻里情!”
“基层纠纷大多是家长里短
邻里小事,光靠法庭判决远远不够
必须联动各方力量
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说
姚村法庭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
深度嵌入辖区综治中心
2026年以来,已联合综治中心
分流调解民事案件112件
成功化解89件
化解率高达79.46%
来 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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