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张恒案判决认定暴力拆迁属于刑法上的不法侵害,此项法治突破并非偶然,而是三层逻辑叠加而成:城市化步入收尾阶段,治理转型让我们对暴力拆迁可以喊“不”;民生承压、维稳大局所需,社会治理对暴力拆迁必须喊“不”;案件全程公开、全民舆论监督,司法不得不对暴力拆迁喊“不”。
【正文】
昨日写了《暴力拆迁终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不法侵害——张恒无罪案的里程碑意义》,今天进一步分析,为什么暴力拆迁现在终于可以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不法侵害了?
张恒案无罪判决不是单纯的法理胜利,而是时代背景、社会民生、舆论大势共同造就的结果。时至今日,对暴力拆迁终于可以喊“不”、必须喊“不”,也不得不喊“不”了。
第一,城市化浪潮落幕,野蛮征地时代终结,法治规范终于可以优先于发展速度,对暴力拆迁可以喊“不”了。
过去数十年,国内城市化高速推进,大规模征地拆迁是地方发展的核心抓手。在“重发展、轻治理”的阶段,为推进项目落地、保障建设进度,不少地方对依法行政有所让步,暴力拆迁长期处于监管模糊地带,即便存在越界侵权行为,也常被冠以“行政履职”名义,公民防卫权随之被忽视。
而今,城市化进程趋近尾声,大规模征地需求大幅锐减,野蛮扩张的发展模式成为过去式。社会发展迈入提质增效、依法治理的新阶段,不再需要以牺牲公民私权、突破法治底线换取发展速度。当暴力拆迁不再是地方发展的“刚需”,司法机关就可以直面行政越界行为,依法刺破行政外衣,将违法强拆定性为刑事不法侵害。
第二,民生承压背景之下,维护大局稳定,客观上要求约束公权力任性,对暴力拆迁必须喊“不”了。
当下经济环境承压,不少市场主体面临经营困境,普通民众生存压力加大。越是民生艰难时期,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越强烈,对公权力侵权行为的容忍度持续走低。
肆意破门侵入民宅的暴力拆迁,极易激化社会矛盾。立足于基层治理与稳定大局,自上而下持续推动规范征收行为,约束公权力任性。对违法暴力强拆作出否定性评价,既是守护民众合法财产与人身权利,也是顺应民心、防范矛盾激化的现实选择,维护社会平稳运行已是时代所需、治理必然,对暴力拆迁必须喊“不”了。
第三,全程透明的舆论监督锁死变通空间,倒逼司法回归法治本源,对暴力拆迁也不得不喊“不”。
不同于以往许多低调化解、内部协调的同类案件,张恒案自案发伊始便备受社会关注,全程置于阳光监督之下,没有任何人为变通、降格处理的空间。该案一死三伤的重大后果、公权关联的征地背景,让全国舆论持续聚焦、紧盯裁判走向。
在全民监督的法治视野下,司法裁判再也无法沿袭旧有惯性、迁就违规行政。如若违背法理民意、否定正当防卫,不仅会严重伤害司法公信力,更会引发巨大社会舆情,动摇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因此,不得不对暴力拆迁喊“不”。
当然,此处的“不得不”,不是司法妥协舆论,而是舆论倒逼公正归位,迫使裁判严守法律底线、回归司法中立本色。检察机关在一审宣告无罪判决后,明确不予抗诉,也充分印证:本案无罪判决,是法理、情理、民心、大局高度统一的正确裁判。
不难看出,张恒案的突破,是多重条件叠加形成的难得结果。但个案突破不等于常态到来,长期形成的执法与司法惯性难以瞬间扭转,法治道理仍然艰难曲折,还需要大家继续监督、共同努力。期待这一判决能够持续释放指引效力,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真正落到每一起同类案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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