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听说过致人重伤重残的聚众持械涉恶犯在午夜的血案现场被公安机关放走的吗?你听说过受害人被送医院抢救,而行凶犯却被放回家中睡觉的吗?什么是保护伞,这是否典型的涉恶保护伞,已历经了22年的扫黑除恶斗争,为什么宝坻公安局从未对本案有过纠正?

张复生受伤当时被送往医院抢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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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复生受伤当时被送往医院抢救的照片

2004年6月24日21时许,在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大门口,发生一起由双佳科技公司经理李爱民,其妻杨会杰组织的一起聚众殴打讨薪者案,期间将劝架的张复生打伤,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诊断,下颌骨多处粉碎性骨折,9颗牙齿折断脱落、张口度小于1.5厘米、面部变形、脑外伤综合症,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五条中的一、二、三项规定。后经出版过90余部法医鉴定类书籍,并曾任最高检和最高法主任法医师庄洪胜及另外六名国内著名法医专家张继森、翟建安、胡志强、潘建章、李永志、寇慧珠等共同鉴定,构成重伤,六级残、八级残和两个十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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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晚至次日凌晨,领导者李爱民、组织者杨会杰,及持械击人头部的薛冰峰等人全部被在血案现场带至城南派出所接受了讯问,但在讯问完后全部被放回家中,直至40多天后才将持械致人重伤的薛冰峰刑事拘留,而领导者李爱民和组织者杨会杰却被以“另案处理”为名“另案不理”,而至今已长达22年也未予以过一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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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第234条,本案属严重刑事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在持械致人重伤的血案现场,应当对凶手当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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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案是一起聚众持械致人重伤重残案,对现行犯本应当场刑拘,但在有证据证明李爱民是本案领导者,杨会杰是本案组织者的情况下,却不仅被当场放走,且至今也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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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是一起公然在大街上聚众持械致人重伤重残的重大涉恶案,不仅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且已经过多家媒体广泛曝光影响极大,现对其提起控告,强烈要求将本案的领导者李爱民、组织者杨会杰绳之以法,对本案的保护伞严肃追责,使天津宝坻的扫黑除恶斗争能真正扎扎实实而不是遮遮掩掩的进行,让黑恶势力再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