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北京和布鲁塞尔隔空摆开了一张“审账桌”。

欧盟盯上京东约22亿欧元收购德国CECONOMY的交易,追着问优惠融资、税收减免和补助究竟从哪儿来,连中国境内银行也被要求翻资料。

司法部随即按下阻断键:被认定越界的调查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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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司法部一纸公告,直接给欧盟伸向中国境内的调查之手划下红线。

欧盟委员会打着审查“外国补贴”的旗号,调查京东收购德国消费电子零售集团CECONOMY的交易。

不仅追问京东收购资金从何而来,还把信息索取范围扩大到中国境内银行等实体,要求提供大量境内资料。

中国司法部没有继续陪欧盟玩这场无限扩张的“查账游戏”,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

认定欧盟在京东调查中针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并明确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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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句普通的外交抗议,而是一项具有国内法律约束力的阻断措施。

说得直白一点,商业审查有边界,监管权更不能无限漫游。

这场争端的起点,是一笔约22亿欧元的商业收购。

2025年7月30日,京东宣布,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JINGDONG Holding Germany GmbH,对德国上市公司CECONOMY发起自愿公开收购,报价为每股4.60欧元。

CECONOMY旗下拥有MediaMarkt、MediaWorld和Saturn等消费电子零售品牌,业务覆盖线上销售和实体门店。

对于京东而言,收购CECONOMY并不是简单地买下一块德国招牌,而是试图借助成熟的欧洲门店网络、消费者基础和本地渠道,加快在欧洲建设零售及供应链体系。

CECONOMY同样可以通过京东的供应链、物流和数字化技术改善经营效率。

双方各取所需,是典型的市场化跨境并购。

当一家中国企业准备扩大在欧洲市场的经营规模时,欧盟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这笔投资能够给当地渠道、就业、物流和消费者带来什么,而是立即把目光投向所谓“外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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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交易方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外国补贴条例》项下的申报。

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深入调查,声称京东可能获得优惠融资、税收激励、政府补助等财政资助,并怀疑这些资源可能帮助京东提高收购报价,增强合并后企业的竞争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内容只是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初步怀疑,不是已经查明的事实,更不是京东接受补贴、扰乱市场的法律结论。

换句话说,欧盟不是根据已经掌握的明确证据追查一笔特定资金。

而是因为京东是一家中国企业、交易金额较大、又准备进入欧洲重要零售市场,便把企业的融资、税收、银行关系以及供应链能力一并放进放大镜下。

京东报价高,欧盟怀疑背后有补贴。

京东物流效率高,欧盟也可能怀疑这种能力受到外部支持。

京东现金储备充足,仍然可以被追问这些资金是否间接受益于某些政策。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只要一家中国企业经营规模大、融资能力强、供应链效率高,就可能被要求证明自己的每一项竞争优势都与政府支持无关。

更关键的是,“外国财政资助”与“扭曲市场的外国补贴”并不是一回事。

获得融资,不等于获得优惠融资;享受正常税收政策,不等于接受选择性补贴;与国有企业或国有银行存在商业往来,也不等于政府为企业收购欧洲资产提供支持。

欧盟却把一个十分宽泛的信息申报概念,与“可能扰乱欧洲市场”的政治化怀疑捆绑在一起。

结果就是,中国企业首先要面对的不是清晰、具体的指控,而是范围不断扩张的自证要求。

正因为欧盟不断扩大信息要求,调查最终从京东延伸到了中国境内的相关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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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能包含客户身份、账户往来、贷款审批、风险评估、担保结构、关联企业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受中国法律保护的数据。

这些资料产生于中国境内,由中国境内机构掌握,首先应当接受中国法律管辖。

欧盟没有权力仅凭一项内部市场条例,就把中国银行变成它的境外调查协助单位。

如果这种逻辑得到默认,所谓内部市场监管就可能变成没有明确边界的域外调查权。

中国司法部此次出手,针对的正是这一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欧盟FSR调查第一次触发中国阻断措施。

2026年5月,中方曾针对欧盟调查同方威视案发布首次禁执令。

仅仅几个月后,京东案再次出现类似冲突,说明欧盟的问题不是偶然多要了几份材料,而是其调查模式本身正在反复碰撞中国的管辖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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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欧盟近年来贸易保护手段不断法律化的典型表现。

过去,欧盟保护本地产业往往表现为提高关税、设置配额;如今,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地被包装成补贴审查、经济安全、供应链安全、数据合规和投资审查。

手段看起来更加专业,程序看起来更加复杂,但实际效果仍然是提高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成本。

如果最终因无法提交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境内材料而遭遇不利决定,欧盟还可以把结果解释为企业“没有充分配合”。

京东案因此不只关系到22亿欧元的交易能否完成。

它决定着一个更现实的问题:

今后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是否必须同时接受欧盟对其中国境内银行关系、融资历史和商业数据的广泛调查?

中国企业正常的供应链效率、融资能力和技术优势,是否会被反复包装成“可能受到补贴”的嫌疑?

司法部此次出手,就是要告诉欧盟:欧洲市场不是欧盟监管权无限扩张的通行证,中国企业走出去,也不意味着中国法律必须退场。

监管不能建立在国籍怀疑之上,更不能把正常商业实力自动解释为政府支持。

如果欧盟仍然把中国企业的正常竞争力一概套进“外国补贴”的框架,最终被挡在门外的或许不只是京东的一笔收购,还包括欧洲市场原本能够得到的资金、技术、供应链效率和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