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王云嘉 记者 杨志
近日,湖南祁东一位老人进店休息时突发疾病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警方调阅监控、司法所核实病历,结论明确:店家无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可经派出所两轮调解,店主仍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据媒体报道,当地司法部门已介入调查,相关部门正与店家协商,或以补贴形式返还此前支付补偿款。
从头看这件事,真相不复杂,复杂的是每一步处理方法中隐含的“和稀泥”思维。
调查环节,派出所调监控、司法所核病历,店家无责的结论清清楚楚,可查清了真相却不依据真相定分止争,反而把无责方拉上调解桌。
调解环节,家属张口10万,店家起初只愿出两三千元慰问,这本是该告知 “法律不支持”的时候,派出所却两次组织协商,最终以1.9万达成一致。家属“放遗体堵门”的言论带有胁迫性质,而善良店家“耗不起”的弱势处境反倒成了让步的理由。
补偿环节,这笔钱被冠以“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之名,可人道主义的前提是自愿。店主妻子被纠缠到失眠眩晕、店铺关门后被迫掏钱不是自愿的善意,是善良不该承担的代价。
媒体报道,事后,相关部门介入并提出返还这笔款项,这一措施值得肯定。但返还这个行为本身也说明:前面的调解从一开始就偏了,这笔钱原本不该出。
批评处理不当容易,但更该追问的是:明知道店家无责,为什么不直接驳回,反而在10万和两三千之间找“中间值”?问题出在一些地方“摆平式”调解惯性。当调解标准偏重“案结事了”“息事宁人”,让步的往往是心善讲理的一方 —— 因为善人守规矩、顾面子、愿意退一步,胁迫方却不讲理、不怕闹。
如此“摆平式”调解,事情是暂时解决了,但深藏其中的危害不可不察。一旦这样的调解惯性形成,首先被模糊的是公众对于善恶边界的认知,而行善者常常付出代价,无理取闹者却轻松拿到不义之财,最终不断受挫的是公众向善的勇气。不改变这种导向,就算调解员对《民法典》倒背如流,下一个店主还是会赔钱,“无责不赔”的法律原则被事实上架空,更会助长“以闹取利”的不良导向。
彭宇案过去近二十年,“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至今让人伸手那一刻会犹豫。而每一次“摆平式”调解,都是在给“扶不扶”这道社会考题上增加一个“不扶”的筹码。
纠正这一偏差,要从每一起纠纷的处置做起。一要从根本上查明事件真相、依据真相定分止争,不能调查归调查、调解归调解;二要守住人道主义的自愿底线,补偿只能出于主动善意,绝不能成为胁迫的合法化通道;三要调整调解评价导向,不能只看“案结事了”,更要问是非是否辨明、公道正义有没有得到主持;四要在每一起案件中亮明社会价值观取向,为善举撑腰,使恶行受惩,让见义勇为者理直气壮,让借事讹人者无利可图。
钱如果退了是好事,但比退钱更重要的是:如何让“人道主义”回归自愿的本义,让基层调解走出“摆平了事”的简单逻辑、回到明辨是非的本位?别让好人条款只能在上了热搜之后方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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