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唐郭子仪孙郭锷墓志的发现与考释
2012年9月,为配合地方基本建设,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于长安区航天凤鸣社区北部发掘唐墓一座,编号M5。该墓遭盗扰,致葬具、葬式等信息缺失,然出土墓志1合,文辞完备,内容详实。
墓葬形制为竖穴墓道土洞墓。墓主为唐名将郭子仪之孙郭锷。墓葬坐北朝南,由墓道、甬道和墓室组成。(图一)墓室拱形顶,西侧以方砖和条砖混铺棺床,东侧出土陶羊1件。墓志志盖散于棺床一侧,志石位于甬道内口处,均青石质。
图一 M5平面、剖视图
1.陶羊 2.墓志
志盖方形盝顶,边长53.5厘米;盝顶边长35厘米,缘周饰牡丹花纹;刹面水平宽度12.5厘米,面饰厚叶忍冬纹。盖顶阴刻楷书3行,共9字:“唐故太/原郭府/君墓铭”。(图二)志石边长57.5厘米,厚8厘米,四侧饰草叶及花卉纹。志文楷书,26行,满行32字,共689字。(图三)现将志文移录如下:
图二 郭锷墓志志盖线拓
图三 郭锷墓志志体线拓
唐故朝散大夫成都太原郭府君墓志并序
堂侄孙乡贡进士巢颍撰并书
府君讳锷,字孝坚,其先周文王虢叔之后。厥后建国命氏,谓之郭。远祖孟儒,西汉时为左冯翊太守,因徙家华阴,今为华州郑县人也。高祖敬之,皇任绥、渭、吉州刺史。曾祖讳子仪,皇任司徒、中书令。烈考讳曙,皇任检校左散骑常侍兼金吾将军。外族河东裴氏,故左仆射冕之女。内外辉赫,诞生贤哲。汾阳王以洪勋格天地,常侍以重德洽搢绅。府君即常侍第二子也。
永惟天授懿德,生知至行,器识和粹,宗族推高。故处于熏灼之间,无一日有负贵藉宠之色。端居寡言,以静为友。闺门之内,孝友清廉,煦然如春,笃睦令弟。年未弱冠,以门荫授右春坊太子通事舍人,换左骁卫仓曹参军,历太子宫门郎,累级清资,迭居东宫之任。
开成年,朝廷以邑长、纠曹为急贤之地,深诏执事择其精才,推当其选,是有凤翔司录之命。纠正岐下,纲辖曹寮,岐帅深知,陟课居最。次任惠陵、光陵台令,迁越州、绛州驾部,华州司马、郑州别驾。题舆名郡,实多毗倚之才,累阶至朝散大夫,转至上柱国,银章朱绶,辉映一时。迁成都少尹,贰政蜀地,休绩殷然,今相国夏侯公复知其贤,礼重加等。呜呼!不得嗣勋业于一方,天之报施何如哉?吁可痛耶!享年六十七。薨之日,无余财以它事,以咸通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薨于成都府。
夫人河内常氏,故相国之孙,故常熟县令问之女。婉娩淑德,实邦媛之秀,盖夫人辅佐之功也。有子二人:长曰玹,次曰珏,祇服名训,柴立枲容,可谓有后欤。息女二人:长女适冯翊严氏,不幸府君弃世;次女适某氏。
常夫人衔哀昼哭,自西蜀护府君之丧,问于蓍龟,兆叶于吉。乃以明年四月二十九日,葬于京兆万年凤栖原先大夫之茔,礼也。亲弟前江陵府当阳县令,抱天伦之痛。常夫人忍哀襄事,谓小子曰:“尔以文为职,小子夙受慈德,可以叙名氏、官业。”
小子泣识德美,谨为其词也。详铭曰:
赫赫汾阳,清朝有光;勋铭竹帛,庆袭轩裳。
蔼蔼府君,懿行馨闻;内荣外贵,画戟朱门。
迭居华贯,茂绩压群;凤栖鲜原,马鬣新坟。
宅于万祀,永閟幽魂。
一、郭锷生平和家族世系
郭锷,字孝坚,生于唐德宗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唐代名将郭子仪之孙,太原郭氏世家出身。官至朝散大夫、上柱国,后任成都少尹。西汉远祖孟儒任左冯翊太守,后迁居华阴,至墓主时为华州郑县人。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十一月十二日,薨于成都府,享年六十有七。
志文载“其先周文王虢叔之后,厥后建郭命氏,謂之郭”。据载,周王室中有虢叔者,为周文王之季弟、成王之叔父,封于西虢。古虢国分东虢、西虢、北虢三支,东虢位于今河南荥阳东北,西虢地在今陕西宝鸡东境,皆为周文王之弟所封。其后子孙有以“虢”为氏者,后改称为“郭”,故“虢”“郭”两姓相承,其源实同出一脉。
其高祖郭敬之,历任綏、渭、吉三州刺史;曾祖郭子仪,任司徒、中书令;父郭曙,任检校左散骑常侍兼金吾将军;母河东裴氏,左仆射裴冕之女。独未载祖父一辈。依志文推知,郭曙为郭子仪之孙,墓主郭锷为其曾孙。然据传世文献及郭氏家族墓志资料,郭曙为郭子仪之子应无疑义。《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郭子仪之子,曙同袍郭晞有七子,名钧、鋼、鍊、鉷、銶、鏶、镶,《郭晞墓志》与《郭晞夫人长孙璀墓志》则记其子为钧、鍊、鉷、銶、钫、鏶、镶(或增镕、锡)。虽学界对郭晞诸子之谱系尚存异议,但此处已可确定郭曙、郭晞子辈之名多带金字旁,郭锷之名亦从金旁,当属此命名体系。郭锷若为郭曙之子,则为郭子仪之孙,符合郭氏家族的命名谱系与世系逻辑。故《郭锷墓志》所载应为传刻之误。然志文撰述者巢颍,见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官至著作郎,系郭曙长兄曜之孙,亦即郭锷之堂侄。其另撰有《唐故朝散大夫郭弘裕墓志铭》,弘裕入葬于乾符元年(874),出自郭晞一支。巢颖两次为近族撰志,皆能详确陈述家乘世系而无讹,故此番《郭锷墓志》记载的世系遗漏,应归咎于誊录或刊刻之失,而非撰文者之误。
墓主之父郭曙,史籍与碑志中多有记载,据颜真卿广德二年(公元764年)所撰《郭氏家庙碑》碑阴,郭曙时为“银青光禄大夫试秘书监太原县开国男”。又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杨绾所撰《汾阳王妻霍国公夫人王氏神道碑》记载郭曙为“银青光禄大夫守殿中少监”。银青光禄大夫为唐代从三品文散官,秘书监亦为从三品但为试官,大历十二年所任殿中少监则为从四品上的职事官。《旧唐书·郭曙传》言其“京城乱,从幸山南……随驾还京,拜左金吾卫大将军。贞元(公元785-805年)末卒”,然《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其官至“右金吾将军”,《新唐书·郭曙传》则记载曰:“德宗幸奉天,曙方领家兵猎苑北,闻跸至,伏谒道左,遂从乘舆入骆谷……帝还,曙、清擢金吾大将军。”史籍记载虽详,但对其官阶职衔所述不尽一致,或因历任官职繁复,或因史料传抄讹异。《郭锷墓志》记郭曙“皇任检校左散骑常侍兼金吾将军”,其所载当本于家藏实录,或可为其官阶的最终定论。结合墓志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推之当为兼右金吾将军无疑。至于“检校左散骑常侍”,他处未见记载,墓志或可补史之阙。郭锷生于唐德宗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时郭曙已年近暮境,不久卒于贞元末年,锷未及十龄而失怙。
其母为河东裴氏,墓志称“外族河东裴氏,故左仆射冕之女”,知郭锷之母为裴冕之女。墓志中所称“左仆射”之官职,见于《旧唐书·代宗本纪》:广德二年(公元764年),“以澧州刺史裴冕为左仆射兼御史大夫”,知裴冕此时已任左仆射。元载撰《裴冕神道碑》亦载:“帝曰:‘予欲端百揆、诏典司’,乃命公为尚书左仆射。”然据《新唐书·裴冕传》载,大历中,郭子仪言于代宗曰:“冕首佐先帝,驰驱灵武,有社稷勋,程元振忌其贤,遂加诬构,海内冤之。陛下宜还冕于朝,复俾辅相,必能致治成化。”遂拜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若大历年间裴冕首拜左仆射,则与广德二年之任职相矛盾,显非一事。故此次裴冕的官职升迁应是指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且郭子仪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历四年(公元769年),元载表奏裴冕为宰相,然其“拜职未盈月,卒”。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郭锷方诞生,推知郭曙娶裴氏应在郭锷出生前不久,至此已距裴冕去世二十余年。
墓志记郭锷“夫人河内常氏,故相国之孙,故常熟县令问之女”,唐代常姓宰相仅常衮一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衮,相代宗、德宗”。郭锷妻即常衮之孙,常熟县令常问之女。常衮子嗣史籍未载,《郭锷墓志》可补其阙。代宗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四月壬午以集贤院学士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十三年七月常衮虽已为宰相,但“时衮散官尚朝议,又无封爵,郭子仪因入朝奏之,遂特加银青光禄大夫,封河内郡公”。十四年五月德宗继位,次月常衮即被贬潮州刺史,建中四年(公元783年)去世。两《唐书》均载常衮为京兆人,然其家族人物墓志载其为河内温县人,如常衮所撰《叔父故礼部员外郎墓志铭》载其先祖“宾客讳无名,字某,河内温人也”。故其祖籍应为河内温县,后迁居至京兆新丰。
郭锷与常夫人育有子女各二,二子郭玹、郭珏未见任官;长女与冯翊大族严氏结亲,次女婚配情况不明。此外,墓志记载郭锷有一个任当阳县令的弟弟,郭锷的去世使他遭受巨大悲痛。传世史料有关郭子仪第七子郭曙的后嗣情况失载,《郭锷墓志》载郭锷为“常侍第二子”,则郭曙至少有三子。综上世系考辨,《郭锷墓志》虽有纰漏,然其对墓主近亲及婚姻之记载尚较明确。(图四)
图四 墓主郭锷家族世系
二、郭锷仕宦经历
墓志对郭锷仕宦经历的叙述,采用官、职、阶、勋、服色交叉叙述的方式,迁转则以“任”“次任”标示官阶变动,以“换”“迁”标示职事更易,勾勒出其一生仕途之轨迹。兹据墓志所载,略作考述如下。
志云,郭锷“年未弱冠,以门荫授右春坊太子通事舍人,换左骁卫仓曹参军,历太子宫门郎,累级清资,迭居东宫之任”。太子通事舍人为正七品下,郭锷未及弱冠即以门荫授此,品秩颇高。其后“换左骁卫仓曹参军”,即以通事舍人之官,得左骁卫仓曹参军之职。又“历太子宫门郎”,为太子左春坊宫门局属官,从六品下。虽官阶有进,但郭锷自初任即掌左骁卫仓曹事,职事未有更易。左骁卫仓曹参军虽为正八品下阶,然其“掌五府、外府之文官职员,凡勋阶、考课、假使、俸禄及公廨、财物、田园、食料之事皆掌制之”,职掌繁剧,实为要职。
志中提及“累级清资”,“清资”即“清资官”之义。《旧唐书·职官志》载:“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官”,可见出身清流是获得清资官资格的先决条件,而担任清资官又是获取清资的条件之一。郭锷所任太子通事舍人、左骁卫仓曹参军、太子宫门郎,均不在唐代明文规定的清资官之列。然唐代高门子弟多被视为清流,其常任之职虽本非清资,亦可被视作清资官,甚至随之实现官职清资化。唐文宗大和四年(公元830年),太子左春坊左庶子孙革上奏称“五局郎资序,本是清品”。郭锷所任之太子宫门郎,即属左春坊五局郎之一。奏文又云,五局郎“必用卿相子弟”任之,“俸禄稍厚”,且出仕前景甚佳,“扬历清资,或致位丞相”。即至九世纪初期,太子宫门郎已具清资官性质,且为出身高门者仕途起步之优选。据此,“累级清资”所指,乃郭锷在官阶逐级升迁中官至具清资性质之太子宫门郎;“迭居东宫之任”则概括其先后出任东宫右春坊太子通事舍人与左春坊太子宫门郎之履历。
志云,“开成年(公元836-840年),朝廷以邑长纠曹为急贤之地,深诏执事择其精才,推当其选,是有凤翔司录之命,纠正歧下,纲辖曹寮。歧帅深知,陟课居最。”其中所称“纠曹”为唐代府司录参军或州录事参军的别称,属从七品下阶。“凤翔司录”、“纠正歧下”皆指郭锷出任由岐州改置而来的凤翔府司录一职。《文苑英华》所录唐刘宽夫大和三年(公元829年)《汴州纠曹厅壁记》对纠曹职掌的描述极为详尽:“郡府之有录事参军,犹文昌之有左右辖,南台之有大夫中丞也。纠正邪匿,提条举目,俾六联承式,属邑知方。致上于坐啸,举纲维之未振。俾侧者不敢挟其侧,奸者不敢萌其奸,法令修明,典章不紊,此其任也。”符载《江州录事参军厅壁记》亦言:“录事参军之于郡县,纪纲也,车辖也。纲弛则目疏,辖抗则载输,政之成败,亦繇是也。”其比喻与职能描述,与墓志所述“纲辖曹寮”一语高度契合。“陟课居最”则应为其考课结果,为地方长吏对其政绩所作之积极评价。
志云,郭锷“次任惠陵、光陵台令,迁越州、绛州驾部、华州司马、郑州别驾,题舆名郡,实多 ∶ 毗倚之才,累阶至朝散大夫,转至上柱国,银章朱绶,辉映一时”。由此可知,郭锷官自太子宫门郎迁升为惠陵、光陵台令。惠陵为唐玄宗兄长李宪之陵,光陵为唐穆宗之陵,“台令”即掌管陵寝事务之官,属从五品上阶。同时,郭锷的职事官亦历迁越、绛、华、郑四州上佐。唐代州上佐的品阶随州等第而异,安史之乱后,华州为辅州,绛、郑为雄州,越州于会昌五年(公元845年)升为望州。这几种州的官员品级以上州为准,按唐制,上州别驾从四品下,司马从五品下。可见自开成年间起,郭锷职事迁转迅速,仕履遍及名郡。墓志所云“题舆名郡,实多毗倚之才”,正是对此阶段仕宦经历的总评。
至于“至朝散大夫,转至上柱国,银章朱绶”,则分别是对此段时期郭锷之文散官、勋官、章服的叙述。朝散大夫为从五品下的文散官,标志着郭锷已经步入唐代中层文官之列,上柱国为正二品勋官。唐代官员所佩服饰自睿宗景云年间起以鱼袋代替章绶制,鱼袋品式依官阶而定:三品以上饰金,五品以上饰银。魏晋以来常见之“金章紫绶”、“银章青绶”等称谓,至唐已逐渐为“紫金鱼袋”“银青鱼袋”所取代,“银章朱绶”的搭配在文献中较为罕见。唐人钱起《送河南陆少府》诗中有“云间陆生美且奇,银章朱绶映金羁”之句,“少府”一般指代县尉,河南府诸县尉属正九品下阶;又如《太平广记》载玄宗时师夜光被“诏赐银印朱绶,拜四门博士”,四门博士为正七品上;《旧唐书·孔述睿传》亦言德宗即位后,授孔述睿以“谏议大夫银章朱绶”,而谏议大夫为正五品上,与郭锷品级相近。由此可见,“银章朱绶”在唐代不具有别官阶尊卑的意义,更多为象征性或文学性表述。《郭锷墓志》所载“银章朱绶”应即此类表达之一,其制度背景或可援引《唐会要》所载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敕令:“鱼袋,著紫者金装,著绯者银装。”唐代五品以上官员常服绯衣,若佩鱼袋则多饰以银,当为“银章朱绶”的实指。
志云,郭锷“迁成都少尹,贰政蜀地,休绩殷然,今相国夏侯公复知其贤,礼重加等”。成都少尹为从四品下阶,相国夏侯公,即夏侯孜,此人宝历二年(公元826年)中进士,与郭锷堂侄郭言扬为同门。唐懿宗咸通元年(公元860年)十月“以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夏侯孜同平章事,充西川节度使。”三年(公元862年)七月“剑南西川节度使夏侯孜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旧唐书》记载夏侯孜在西川任节度使时亦为成都尹。即,夏侯孜节度剑南西川期间郭锷一度为其佐官。咸通三年,夏侯孜还京四个月后,六十七岁的郭锷卒于成都少尹任上。
三、结语
郭锷出身高门,其父郭曙官至三品,曾任金吾将军,母为宰相裴冕之女,族系显赫,门第尊荣。妻出河内常氏,乃故相国之后;长女嫁冯翊严氏,亦属关陇旧族。墓志中所称“出自高门贵宠之家”,确为实录。得门荫授正七品下资,早入仕途,官自太子通事舍人始,累迁太子宫门郎,虽职掌不显,然“累级清资”,已属清流子弟入仕通例。
其后所任左骁卫仓曹参军、凤翔府司录等职,虽为中层佐官,但纠曹之职号称“纪纲之任”,其“纲辖曹寮”“陟课居最”,足见称职。再转州府之职,任光陵、惠陵台令,历迁越、绛、华、郑四州上佐,及至成都少尹,官阶升至从四品,属中层文官之上列者。其文散官为朝散大夫,勋官至上柱国,佩银章朱绶,虽未主领一方,然官、职、阶、勋、服色并列,足见其仕宦荣显。
尤值一提者,郭锷一生之履历虽称“累级清资”,其所任多为中枢近侍、陵台守令、节度上佐,不乏繁剧之务,亦未尝缺位避事。晚年佐成都幕府,死于官所,年六十有七,殁后由夫人自西蜀扶柩归葬故土。今观其墓志所载,无论家世、仕履、勋阶,皆足以作为中唐高门士人仕宦路径之代表。
文章来源
作者郭永淇,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汉唐时期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工作。原文刊于《中原文物》2026年第3期。
来源 | 中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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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郑苗苗
审 核 | 张建全
终 审 | 张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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