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在韩中国女留学生遇害案持续牵动全网人心。一名25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在韩国惨遭杀害,嫌疑人同为中国籍男子,已经被韩国警方逮捕。被害人家属发声,拼尽全力希望能够将凶手引渡回国内接受审判。而律师也提到一个残酷现实:韩国已经29年没有实际执行死刑。
很多网友很不解,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不能直接带回国内审判?
这里要分清两个法律概念:管辖权,不等于现实审判权。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刑事司法优先适用属地管辖。案件发生在韩国境内,韩国司法机关拥有优先管辖权,现在已经完成抓捕、启动侦查,按照中韩引渡条约,当案发地国家已经开启刑事追诉,有权拒绝引渡嫌疑人回国。
虽然依据我国刑法,我们拥有属人管辖权,中国人在境外犯罪,我国法律可以追责。但是前提,必须嫌疑人处在我国境内,我们才能实际开庭审判。
第二,引渡还绕不开“死刑不引渡”的现实障碍。我国故意杀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但韩国法律虽保留死刑,却长达29年没有实际执行,属于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如果我国提出引渡,对方可以以可能判处死刑为由拒绝引渡请求。
第三,家属可以争取领事保护,但领事馆不能代替司法审判。中国使领馆可以督促当地公正办案、提供法律服务信息,但是不能直接干预他国司法。家属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在韩国刑事程序当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那是不是意味着,凶手永远不受我国法律制裁?也不是。如果未来嫌疑人刑满释放回到中国,我们国内司法机关依旧可以对他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他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在这里,也给海外留学生和家属几点重要提醒:
第一,海外遭遇恶性侵害,第一时间联系当地警方,同步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
第二,涉外案件周期漫长,要提前做好心理预期,优先委托案发地当地专业律师跟进案件;
第三,人身安全永远第一位,海外求学,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周兆成律师提醒:每一起跨境命案,都会遭遇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碰撞。我们理解家属想要凶手回国受审的强烈心愿,但司法有现实的规则壁垒。正义值得全力以赴去争取,但我们也要认清跨境司法的客观现实。
我是律师周兆成,做一个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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