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要主动“撤三”了!注册了不用的商标,官方直接帮你“注销”

很多老板手里囤了一堆商标,注册了却从来不用,就等着以后卖钱或者防身。这种“占坑”策略,在新法下彻底玩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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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通过的新《商标法》,第57条增加了一项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

这意味着什么?以前“撤三”得有人去申请,商标局是被动的。现在商标局自己就能查、自己就能撤,不用等任何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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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主动出手的法律依据,不仅包括“连续三年不使用”,还包括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情形。

对哪些企业影响最大?

第一,防御性注册了大量关联类别但从未使用的企业。第二,业务收缩、产品迭代后旧品牌商标持续闲置的企业。第三,集团内多家主体重复注册、交叉持有却缺乏统一使用规划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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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对于仍有价值的闲置商标,尽快通过真实使用(包括互联网渠道的销售与宣传)激活,并系统留存使用证据。对于确无价值的商标,建议主动注销——主动注销可借助一年“隔离保护期”规则,比被动等待撤销更可控。

“注而不用”的时代,正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