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花14.4万买的车位窄了6厘米,要求退费,法律依据目前站不住脚。
西安本地更严:一个只窄2厘米的车位纠纷,法院二审直接驳回退费诉求,认定没达到“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的程度。
为什么6厘米撑不起“根本违约”?看一个对比就清楚了:龙岩一个车位两侧墙体间距比规范短了0.48米,车门完全打不开,人下不了车,法院判解除合同退费。昆山一个车位紧邻立柱、车辆无法正常进出,法院同样判全额退还7.1万元。
这些胜诉案件的共同点是:车位已经不能用,不是不好用。
本案的6厘米偏差,加双侧靠墙布局,造成的实际影响是停车吃力、后视镜曾剐蹭,但车能停进去,人能下来。这属于瑕疵履行,不是根本违约。
车库设计规范中机动车位最小净距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确实规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司法实践中的门槛很高,门能开、人能走,就不算跨过去。
开发商“只换不退”的处置方案也不合规。报道中采访的专业律师已明确指出,开发商仅提供换车位单一方案、拒绝其他合理处置,不符合民法典规定。
业主有权要求的选项不止一个:换车位、减免价款、赔偿剐蹭损失,都是合法的——就算退费底线不支持,也不代表只能接受开发商给什么算什么。
需要注意一个关键的证据短板:2.34米是业主自测的,属于单方取证,开发商已明确不认可。没有第三方测绘背书,法院很难采信。西安同类判例中,法院通过第三方现场勘验和实车停泊实验来锁定事实,仅是业主拿卷尺量一下还不够。
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车位相关尺寸进行实测记录
既然退费难,该怎么做?如果第三方正式测绘确认偏差存在,参照西安本地判例逻辑,胜诉率最高的路径是主张换车位或减价款,不是咬死退费。开发商自称已预留可更换车位,可以要求其提供备选车位具体位置和尺寸,实质推进换位。
如果备选车位并非合格,开发商还拒绝协商的,再走投诉或诉讼。
目前全国已有判例一致的裁判逻辑是:车位能不让人下车,违约就构成根本性的;车位只让人下车费劲,只算瑕疵。6厘米停在“费劲”这头,没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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