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了一份保险,后因意外导致一级残疾,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为:“能吃饭就不算全残”!
2016年8月,徐州的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投保了一份附加安行宝两全保险,保额10万元,保单白纸黑字写着:被保险人若因意外身故或达到全残标准,即可获得相应理赔。
她想着家里有老人、有孩子,丈夫是顶梁柱,万一出事,至少有条退路。
没想到,意外真的来了,退路却断了。
保单生效没多久,王先生随团去内蒙古游玩,不慎从船上跌落,脊椎严重受伤,好几次大手术做下来,双腿彻底失去知觉,落下终身偏瘫,拿到的残疾等级是肢体一级残疾。
肢体一级残疾是什么概念?大白话讲,就是人从腰部以下彻底废了,站不起来、迈不出步,连翻个身、上个厕所、擦个身子,全得靠家人在旁边一把屎一把尿地伺候,属于伤残等级中最严重的一档。
医生明确告知:终身瘫痪,日常生活需要完全护理。
李女士的天塌了一半,可屋漏偏逢连夜雨。
他们的女儿早产,本身也是智力、肢体二级残疾,家里两头都要花钱,日子直接陷入绝境。
夫妻俩就想着走理赔,拿到这笔钱缓解家庭压力。
李女士翻出保单,手都在抖,心想:还好,还好当初买了这个保险。
她整理好病历、伤残鉴定等全套材料,满怀希望地向保险公司申请全残理赔,指望靠这笔钱给这个千疮百孔的家续上一口气。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发现,王先生虽然下半身瘫了,但他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以自己把食物塞进嘴里,能嚼能咽,属于“能自主进食”,因此不符合合同里写的“全残”标准,便作出了不予理赔的结论!
他们指着保单最末尾的注解条款对李女士说:合同里写的“全残”,必须满足“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而这个“全需他人扶助”,在细则里被拆分成了六项硬指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
这六项必须是“每一项都完全不能自理”,而王先生还能自主进食,“能吃饭就不算全残”,因此不符合理赔条件。
李女士气得浑身发抖,当场质问:“如果不把饭盛好端到他面前,如果不帮他扶着身子、递上勺子,他能吃得进这口饭吗?这根本算不上真正的自主进食!”
她还提出,当年投保的时候,业务员没有重点提醒这条苛刻的全残细则,普通老百姓根本看不懂密密麻麻的合同小字。
双方反复沟通协商,始终谈不拢。
到2018年,维权多年仍然没有结果,李女士实在扛不住家庭经济压力,只能选择退保,拿回了交出去的保费,但10万理赔诉求一直没有解决。
李女士没有丢掉所有病历、保单、沟通记录,这件事,她一直没有放弃。
2026年6月,李女士委托朋友,再次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再次主张王先生构成意外全残,应当赔付10万元。
双方依旧无法达成共识。但经过媒体介入之后,保险公司才表示,会重新安排伤残核验,再给出最终的答复。
此事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人吐槽,买保险的时候承诺满满,说得天花乱坠,真出事要理赔了就开始抠合同字眼玩文字游戏。合同里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普通人根本看不懂,也没人给你逐条解释。等到出事那天,你才发现,原来“全残”的定义,和你理解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原来“能吃饭”这三个字,可以成为拒赔的理由。这不是保险,这是文字游戏。
也有网友分享自己的投保踩坑经历,感慨部分保险理赔门槛苛刻,让人对保险失去信心。
还有网友指出,医生看的是身体实际受损程度,保险公司看的是合同上的文字标准。两套评判体系不一样,最后受苦的,往往是出事的普通家庭。
保险本该是雪中送炭的风险保障,而不是晴天卖伞、雨天收伞。如果实打实的重度残疾都难以获得理赔,那普通人购买保险的意义又在哪里?
希望相关纠纷能够得到公正处理,也提醒大家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读懂各项理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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