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咨询请关注,私信必复。
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有一定嫌疑基础,公安启动刑事拘留,即便后续案件撤案、不起诉,也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那么,违法采取拘留措施、延长拘留时限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最高院入库案例《吴某申请某公安分局违法刑事拘留国家赔偿案》中明确:
公安机关明知相关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法定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条件的人采取拘留措施,且在不符合法定延长拘留时限规定的情况下延长拘留时限,属于违法刑事拘留,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法院生效决定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某公安分局解除取保候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应当认定其已经对赔偿请求人吴某涉嫌诈骗一案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符合国家赔偿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因此,公安机关不能仅凭有被害人(报案人)指认犯罪就实施先行拘留,应当判断被指认的人是否为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
刘某某报案称被合伙诈骗,陈述的被骗情形是在与吴某公司装修合同履行问题上,吴某不承认李某某出具收条收到的80000元工程款,频繁索要追讨。
本案赔偿义务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已经知道某公司与刘某某之间因装修合同纠纷在进行民事诉讼,也已经对李某某进行讯问,李某某认可收取了刘某某装修款交给吴某的母亲陈某某用于购买装修材料等事实,而吴某主张不应计入吴某公司与刘某某的装修合同工程款并要求评估工程量,因此,某公司与刘某某之间的争议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即已对吴某进行询问,并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没有向人民法院核实或反馈相关案情,在对李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认定李某某涉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再对吴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又以合伙作案为由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不符合刑事拘留条件且延长拘留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违法刑事拘留。
周军律师提醒,违法采取拘留措施、延长拘留时限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遭遇违法刑事拘留、违法延长拘留期限,第一步要保存拘留证、释放证明、所有办案文书;拿到撤案、不起诉等终止追诉文书后,向公安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国家赔偿申请书。若机关不予赔偿或者赔偿金额过低,及时启动复议、司法赔偿程序。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