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告,将叶某、杨某列为被告,涉及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6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影响涉案各方相关债权处置的后续安排,也为相关资产管理主体的权益追索进程增添了新的司法节点。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被上诉人叶某、杨某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6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外高桥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90138号 承办部门外高桥人民法庭 主审人黄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资产管理类市场主体,本次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并未披露涉及的具体债权标的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0月26日正式开庭,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将直接关系到该合伙企业所持相关债权的完整权益能否得到司法层面的有效保障,也将为同类资产管理主体处置债权类相关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杭州旭扬特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美龄宫(南麂柳成山庄1203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杭州旭扬特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99%499.952039-12-31浙江京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1%0.052039-12-31
点评分析
本次平阳泛海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是其追索债权权益的关键司法节点。若后续胜诉,可借助司法效力完整保全所持相关债权的合法权益,为自身资产处置扫清障碍。该案例也为同类资管主体处理同类债权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对行业合规化处置不良债权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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