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上海锦钰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号(2026)沪0110民初19835,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排期在第三十七法庭,开庭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公开开庭公告未披露诉讼请求、涉案金额、具体工程范围和已举证材料;主审人信息在部分转载中仅显示为“袁某”。这类信息说明案件已经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但仅凭开庭公告还看不到胜负走向。
原告一方情况。绿城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法定代表人朱快,注册地在杭州西湖区,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22亿元,属于大型住宅装饰和装修类企业;股东以绿城房地产集团为主,持股约90%,另一股东为浙江绿城建筑产业公司,持股约10%。从经营范围和过往涉诉看,它更可能承接装饰、精装、幕墙、机电或相关专业工程,而不是单纯做土建总包。此次作为原告起诉,说明它认为自己在前述项目中应得款项、结算利益或合同权利未实现。
被告三方要分开看。上海锦钰置业是项目侧开发商,注册地址在上海市杨浦区杭州路741号14幢101室,2022年设立,股东为中山市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各50%,也就是越秀与保利联合背景的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含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等。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是中建体系内工程局,通常承担现场总包管理、施工组织、分包协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建集团上市主体,若总包合同以其名义签订,或其与四局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授权履约,就可能被列为共同被告。三者同时被抗辩。
总结成一句话:现已公开的是“绿城建筑科技在杨浦法院诉上海锦钰、中建四局、中国建筑股份,施工合同纠纷,10月9日开庭、未披露标的”;实质大概率围绕专业工程款项、过程结算、签证变更、总包转付和可能的质量工期抗辩展开,但是否欠付、欠多少、谁承担,要等庭审笔录、证据清单或裁判文书出来才能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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