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国内某科技企业遭遇俄罗斯关联公司跨国贸易欺诈及欠款追索案件顺利办结。本所涉外法律服务团队接受该企业委托,就其向俄罗斯及瑞士等海外公司采购大宗化学品遭遇部分交货后失联的复杂违约与诈骗纠纷,开展跨国货款追偿法律服务。办案团队综合运用俄罗斯刑事控告、检察院立案监督机制、跨国公司网络穿透调查及多边商业谈判,最终迫使隐匿在幕后的外方实际控制人主动和解,成功协助委托人全额追回约合66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欠款,案件圆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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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梳理

2024年间,委托人国内某科技企业与俄罗斯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的瑞士某公司签订多份化学品买卖合同,并依约分批次支付了总计约1200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然而,外方在仅交付了约440万元人民币货值的货物后,自2025年下半年起单方面切断联系,拒不交付剩余货物亦不退还预付款。经前期初步调查,外方实际控制人在俄罗斯、瑞士、阿联酋等多个国家注册了十余家疑似空壳的关联公司,各公司间存在复杂的资金流转与不正当关联,具有极高的诈骗、逃税及洗钱嫌疑。鉴于跨国维权成本高昂且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委托人遂全权委托我所处理该案。办案团队通过精准梳理涉案资金走向与企业架构,确立了以民事追偿为主、刑事施压为辅的策略,最终达成了债权回收的目标。

本案关键时间线:

2025年11月10日:委托人正式委托本所办理该跨国贸易欺诈纠纷及欠款追索专项法律事务;

2025年11月25日:办案团队完成对涉案俄罗斯公司、瑞士关联企业及阿联酋公司的背景调查,获取了外方主体的税务识别号、资产架构及控制人关联网络;

2025年12月18日:本所联合俄罗斯当地合作律师,依法向俄方有管辖权的内务机关提交了完善的刑事控告材料,指控外方实际控制人涉嫌大规模合同诈骗;

2026年1月15日:鉴于外方曾有部分交货的行为,俄罗斯警方初期以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为由对立案存在迟疑。办案团队迅速启动预案,协助委托人正式向俄罗斯联邦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2026年2月22日:在俄罗斯检察院的监督督办下,结合本所同步发起的跨国税务违规举报,外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核心空壳公司的日常资金流转受到严重限制;

2026年3月18日:迫于刑事调查与多边商业施压的巨大压力,外方实际控制人主动通过其代理律师主动联系本所寻求和解;

2026年4月5日至5月10日:办案团队代表委托人与外方开展多轮谈判,成功拟定包含严格违约救济条款的商业和解协议;

2026年6月15日:外方依照和解协议,将约合660万元人民币的剩余预付款全额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资产追偿目标彻底实现;

2026年7月5日:本所协助委托人办结相关境内外撤案及结案手续,本案圆满终结,委托人对本所在复杂跨国商事争端中展现出的高效与专业给予高度评价。

办案律师解读

本案中主要争议焦点与办案核心要点为:

1. 部分履行情形下的刑事诈骗定性

在跨国贸易中,欺诈方常利用交付少部分货物作为掩护,试图将刑事诈骗包装为普通的民事违约。本案中,办案团队不能深陷于单一的警局报案程序,而是需要引入俄罗斯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机制,向检察机关提交详实的资金追踪报告,对债务人形成实质性的刑事威慑。

2. 跨国空壳公司网络的责任穿透

涉案外方在瑞士、阿联酋及俄罗斯多地精心构建了复杂的公司网络,且注册资本极低,试图通过财产混同规避债务。办案团队需要通过国际商业调查渠道,锁定实际控制人的核心资产,精准打击其实际控制人在全球多地的商业信誉及账户安全。

3. 刑民交叉背景下的案件解决策略

面对复杂的跨国商事争议,一味追求胜诉判决并非最优解,因为跨国判决的承认与强制执行往往面临漫长的周期与极大的不确定性。本案中,办案团队需要将俄罗斯仲裁法院的民事追偿、破产清算威胁与刑事举报深度结合,在未进入冗长法庭审理阶段的情况下,高效率迫使对方退还欠款,节约委托人的时间成本与跨国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

(一)俄罗斯联邦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诈骗,即通过欺骗或滥用信任窃取他人财产或获取他人财产权利……由有组织团伙实施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最高十年剥夺自由,并处罚金或限制自由。”

(二)俄罗斯联邦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规定

《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检察官、侦查机关负责人应当在收到申诉后三日内对申诉进行审理。在需要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情况下,允许将审理申诉的期限延长至十日,对此应当通知申诉人。”

(三)涉外商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