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艺铭
很多人以为,手机卡、宽带、云通信号码不再使用,费用就会自动停止计算。但现实给出了相反的答案——未办正式注销,账单不会自动清零。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通信业务“停用未注销”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为群众敲响了一记警钟。
业务停了,计费没停
某网络科技公司与通信运营商签订服务协议,开通云客服号码及语音专线业务。随着业务调整,该公司实际不再使用相关服务,却始终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业务终止与注销手续。
问题由此产生:通信业务的计费逻辑并不以“是否实际使用”为唯一标准,而是以“合同是否存续、业务是否正式销户”为准。由于销户手续迟迟未办理,相关月租费用持续计收,叠加语音专线通话费,累计欠费达一万两千余元。
其间,运营商多次催缴并两次发函,款项始终未能收回。
企业注销不等于债务清零
更复杂的情况接踵而至。该公司后续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了企业注销,全体股东签署《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注销前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公司主体已消灭,欠费该由谁承担?运营商将签署承诺书的两名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庭审中,股东对签订合同的事实无异议,但提出抗辩:企业后期并未实际使用业务,不应承担后续产生的费用。
法官梳理了业务开通、计费、催缴全流程证据后,向双方厘清了两个核心法律逻辑:
其一,简易注销程序中,股东须对“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作出书面承诺。该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与事实不符,股东应就公司注销前的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企业注销是市场退出程序,不是债务消灭的法定事由。
其二,通信服务合同中,业务停用与合同终止是两个不同概念。仅停止使用而不履行约定的终止、报停、注销手续,合同关系依然存续,计费规则依然适用。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两名股东一次性支付了款项,并于调解当日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纠纷就此化解。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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