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朱巷法庭上演了暖心一幕:当事人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扬正气,尽心执行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杨吉磊法官手中,对法院主动履职、推动胜诉权益兑现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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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锦旗,源于一起历时五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2020年12月,当事人闫某被燃放的烟花炸伤构成十级伤残。2023年4月,闫某将烟花制造公司、销售者及梁某诉至法院。

该案由审判员杨吉磊担任审判长,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事故系烟花产品缺陷与多方过错叠加所致,判令烟花制造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梁某、闫某各承担20%责任。

判决生效后,涉案企业迟迟不履行。闫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承办法官求助。杨吉磊没有简单“一转了之”,而是主动沟通协调,多次联系企业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失信的不利影响。经反复沟通,最终该烟花制造公司将赔偿款履行到位。

“杨法官,您为我的案子费心太多,从开庭审理到案款全部到位,处处都在为我们老百姓考虑,真的太感谢了!”拿到赔偿款的闫某满怀感激,专程将锦旗送到法院。杨吉磊表示:“裁判不仅要公正,更要让当事人拿到实实在在的赔偿。当事人的权益真正得到保障,司法才有温度、有力量。”

下一步,长丰法院将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做实判后跟进、执前督促,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以司法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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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阳

供稿:长丰县人民法院

排版编辑:汪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