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志赢了仲裁。不到一个月,医院在诉讼期间,用同一个理由把他开除了。仲裁委刚裁定“不算旷工,恢复岗位”。
李奇志,1987年生,临湘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原主治医师。一场“落聘”风波,把他从抢救室推到了信访与法庭之间。
一句口头“落聘”,改变了一个医生的轨迹
李奇志2019年进入临湘市人民医院,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后,在急诊科干了近六年。
转折发生在2025年2月17日。急诊科主任刘某口头通知他:竞聘落聘,不再排班。
没有书面文件,没有考核记录,没有申辩程序。李奇志后来在投诉材料里说,他认为自己被“盯上”的原因很简单——此前科室负责人曾被举报并受处理,对方怀疑举报人就是他。
“竞聘时,我连科室门都没进去,主任就说不要我了。”
从这一天起(“落聘”之后是“调岗”),他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流动”:詹桥镇中心卫生院;120急救中心;医学重症科;羁押场所医务点;再到超声医学科“跟班学习”。
李奇志在投诉材料里写道:“全程未依法出具任何正式书面通知。”
也就是说他在此期间先后经历多次岗位变动。每一次调动,都没有正式协商文书通知。
拒绝去超声科:不是不去,是不能去
2026年2月,医院再次以“落聘”为由,安排他到超声医学科跟班学习一个月。
李奇志拒绝了。关键点在这里——他的执业注册范围是普外科。按《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暂行规定》,医师只能在一个注册范围内执业,跨专业执业必须变更注册,并完成相应培训、考核程序。
也就是说,一个外科医生没变更注册就进超声科操作,属于“超范围执业”,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影响执业证书。
医院不认可这个解释。2月14日通知他:2月15日前必须到超声科报到,否则“按自动辞职处理”。
李奇志没去。2月4日至3月12日,他未正常出勤。这24天,后来成了“旷工”的解聘依据。
仲裁委把逻辑拆得很清楚“这不算旷工”
2026年6月,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逻辑非常清楚:
第一,医院把外科医生调去超声科,涉及执业范围实质性变更,却没有充分依据证明程序合规;
第二,李奇志不出勤,根源是与医院就调岗产生争议,不能把“争议期间”直接定性为旷工;
第三,急诊科多名医生出庭作证,他接诊热情、胜任工作;2024、202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裁决结果:恢复李奇志在临湘市人民医院外科主治医师岗位。
被一句口头“落聘”,让一位考核合格、同事认可的主治医师踏上一年多调岗链,最后却是困在一个他不能去、也不该去的岗位——荒诞得让人无语。这个“胜诉”,他等了快一年。
医院起诉期间,他收到了解聘通知
但裁决没有被执行。6月底,医院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这是法定权利。
7月14日,诉讼尚未审结,医院以“连续旷工24个工作日”为由,解除他的聘用合同。
仲裁刚说“不算旷工”,医院却用“旷工”把他开除。李奇志在投诉材料里写得很直白:“案件尚未终审,解聘效力没有司法最终定论,医院就先行单方解聘。”
法律层面上,这里有个绕不开的问题。仲裁被起诉后,裁决暂不生效,但劳动关系并不自动消灭。
单位若以“新旷工事实”解除合同,仍要走完管理制度公示、事实调查、工会程序、书面送达等法定环节,不能是“我想开就开”。
旧争议没结束,新解聘就落地——这正是“胜诉即失业”最刺眼的地方。
两次被打,处理却轻得像“内部私了”
调岗之外,还有一条更直接的暴力线索。2025年6月20日,李奇志在重症医学科工作。科室负责人胡某认为他手机亮屏是在录音,动手打人。李奇志报警,住院10天。
事后医院调解:胡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3万元,双方签协议,承诺不再报复。
但协议墨迹未干,第二次殴打来了。2025年11月7日,急诊科负责人刘某以“吃夜宵”为由叫他出去,当面向他为胡某“出头”,扇了他耳光。警方后来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据李奇志陈述,院方在职工大会上不仅没追责,反而公开褒奖打人者,称“以后医院多仰仗这样的医生”,对他则说“这个科室不要你,那个科室不要你”。
这部分目前是当事人单方说法,院方尚未公开逐一回应。但两次殴打、两次报警记录、两次处理——是客观存在的。
一个科室主任打医生,赔钱了事;另一个主任再打,罚五百元。而拒绝“超范围执业”的医生,却被推向解聘。
卫健局说“等法院判决”,可这是两件事
李奇志同时向临湘市卫健局投诉:医院存在超范围执业、无证独立值班、病历管理不规范等隐患。
卫健局答复:等法院判决后再处理。这个“等”字,藏着一个真问题。人事聘用纠纷,归劳动仲裁和法院;医疗机构执业合规,归卫健部门行政监管。
两件事实体独立。不能因为“正在打官司”,就把明显涉及医疗安全的行政核查无限期搁置。否则,被举报的问题永远停在“等”字里。
这不是孤例,是医院管理的镜子
10月14日,当地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暂未宣判。10月21日,院方回应媒体称:李医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相关材料已交市委政法委专班处置。
同行反应比舆论更激烈。有医生直言:“仲裁都裁定恢复岗位,医院还拿旷工开人,这是知法犯法。”
也有人指出:“两位科主任动手,丢的不是一个人的脸,是公立医院的脸。”
更冷静的声音则指向本质——这不是“哪个医生合不合群”的问题,而是职场霸凌的典型结构:权力不对等 + 持续排斥 + 用程序外衣包装报复。
医院本该是救人的地方。当“落聘”可以口头决定、“调岗”可以不经协商、“旷工”可以无视仲裁结论,受伤害的就不只是一个李奇志,而是整个医疗体系的信任底座。
李奇志的官司还没打完。他不是完美当事人,很多细节仍需法院查清。
但有几件事已经清楚:1. 考核合格、同事认可的主治医师,不该被一句口头“落聘”推下悬崖;
2. 外科医生拒绝超范围去超声科,是在守法,不是在抗命;
3. 仲裁认定争议期不算旷工,诉讼期间用“旷工”解聘,程序正当性必须经得起审视;
4. 主任打人有报警记录和处罚书,不能靠“内部调解”轻轻揭过。
协和医院院长张抒扬说过一句话,放在这里很合适:“管理不是控制人,是服务人、凝聚人。”
医院不是谁的私人领地。穿白大褂的人,先得被当成人。
消息来源:据媒体公开报道(2026年10月22日前后多家媒体综合)、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内容、李奇志本人投诉材料及代理披露、临湘市人民医院公开回应;《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暂行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案件尚在审理,最终事实以法院生效裁判及监管部门调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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