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平县卫生健康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卫医罚决字﹝2026﹞002号),河北省滦平县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824402117535K)因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条款,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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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承德
处罚文书载明,滦平县医院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滦平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九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该院作出警告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医患沟通机制建设、病历资料管理、医疗安全风险防范等作出强制性要求,是医疗机构开展日常运营管理、从源头减少医患矛盾的基础性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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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方公开平台,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滦平县医院2026年多次被多地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案件涉及河北、江苏、北京、陕西等地法院,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达2989.09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公开平台并未统一披露各执行案件具体案由,本文不对个案案情展开评述,相关原始执行文书,社会公众可登录官方平台自行查询核实。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卫健部门的处罚,暴露出该院在医疗纠纷前置预防、院内制度落地执行层面存在管理短板。多家法院相继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记录,也反映出该院在运营管理层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作为县域公立综合性医疗机构,滦平县医院承担着辖区群众基础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应当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补齐内部管理短板,严格落实医疗安全各项法规制度,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就医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信用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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