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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解答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当事人丧失起诉权,法院不予受理,举证与抗辩围绕起诉期限展开,具体规则如下:

一、被告举证责任

被告主张原告超过起诉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已超过起诉期限。

二、原告抗辩理由

原告主张未超过起诉期限,可提出以下抗辩,提交相应证据:

  1. 起诉期限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被限制等法定事由耽误,申请顺延;

  2. 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起诉权利,起诉期限从原告知道起诉权利之日起计算;

  3. 行政行为系不作为,起诉期限从履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履职期限的,从60日期满起算。

三、法律后果

被告举证证明超期,原告无正当抗辩理由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被告无法举证的,起诉期限抗辩不成立,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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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

三、律师观点

  1. 起诉期限是不变期间,除法定顺延事由外,不得延长,原告务必在期限内起诉;

  2. 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最长不超过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1年,及时维权避免超期;

  3. 被告提出超期抗辩,原告需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顺延理由,无证据将被驳回。

    行政诉讼问楹庭律师,矿业权纠纷问楹庭律师、行政处罚也要问问楹庭律师,企业要清楚法律关系、类似判例和裁判规则之后再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