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尽拆迁安置费购房、独自偿还全部贷款,只因伤残丧失贷款能力借女儿名义登记,唯一住房被擅自出售后,竟被以不足市价六成的价格强制执行;身为参加任务负伤的功臣,智力二级残疾且卧病在床需截肢,维护权益时遭庭审拒听、核心文书被盗、检察监督无果,卷宗13张证据莫名“消失”,数年奔走却面临无家可归的绝境。天津保家卫国功臣刘先生的遭遇,字字皆是心酸:他为国家负重伤,如今只想守住一间遮风挡雨的房,却屡屡碰壁,这背后的维护权益困境,更让人心生追问。

卫国负伤成残,晚年病痛缠身

刘先生是保家卫国的功臣,1979年12月应征投身护国,1980年正式参加相关护国任务,期间执行任务时不慎触雷被炸伤,头部至今缺失一块骨头,后在执行任务又被物资砸伤,两处伤情均为执行任务所致,留下终身后遗症。因身负重伤,原定5年的履行护国义务期间仅履行3年1个月便以因战致残人员身份复退,仅获83元补助,相关部门也未为其做伤残评定。

(证明,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明,刘先生提供)
(证明,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明,刘先生提供)

履行护国义务期间他表现格外突出,斩获三等功1次、新长征青年突击手称号1次、嘉奖12次,参加卫国任务证是其参加卫国任务及负伤的重要凭证,可他称三等功奖章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拿走,对方拒不承认,对此他愿承担法律责任,只求追回奖章。复退后,刘先生先后在天津市轧钢一厂、带钢厂工作,后任运输队队长,2014年退休后退休金微薄。

1997年2月,他被出租车撞伤且对方肇事逃逸,造成左额叶脑挫裂伤、多部位颅骨骨折等多处重伤,后续引发癫痫病后遗症,经鉴定为智力残疾二级,2017年取得残疾人证。如今刘先生仍在人民医院住院,确诊脑栓、脉管炎(黑腿)等病症,均为早年负伤和事故后遗症,医生告知其腿部破损无法愈合,需接受截肢手术。他自2004年起便居住在天津市南开区雅安西里1-5-301,这是其唯一住房,因身残多病、经济困难,被社区列为困难户。

(证明,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明,刘先生提供)
(证明,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明,刘先生提供)

出资购房登女名,房屋被售起纠纷

这场房产纠纷的根源,始于1998年的拆迁安置。当年7月,刘先生父母遗留的房产拆迁,他与天津市南开区城市房屋拆迁中心签订货币搬迁安置协议书,获得67995元拆迁安置补偿费,这笔钱成为其后续购房的核心资金。2005年1月,因1997年的事故丧失贷款能力,刘先生无奈以女儿小佳的名义购置了雅安西里1-5-301房屋,首付款35000元由其以拆迁安置费全额支付,剩余8万元招商银行贷款也由其独自偿还,小佳仅偿还过1万余元。

(安置协议书,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置协议书,刘先生提供)

房屋购置后,刘先生一直在此居住,此后他多次要求女儿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均遭拒绝,双方就此产生房产归属纠纷。2016年8月,小佳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李某薇。同年12月,刘先生将女儿小佳、第三人李某薇诉至天津市南开区法院,请求确认涉案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证明,刘先生提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明,刘先生提供)

庭审中,小佳认可刘先生的出资及实际还贷事实,同意过户但要求刘先生支付10万元补偿;李某薇则委托律师辩称,其基于对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信赖购房,已付清全款并办结网签等相关手续,刘先生的诉求系为阻止其取得房屋产权。南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和还贷人,李某薇属于善意第三人,其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最终判决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50元由其承担。

上诉再审皆被拒,维护权益遭遇多重不公

不服一审判决的刘先生,向天津市第一中院提起上诉,却先遭工作人员劝阻:对方以其没钱为由劝其放弃,在刘先生出示残疾证后,对方查看残疾证半小时以上,仍直言其上诉会被驳回。果不其然,一中院开庭后驳回其上诉请求,庭长潘某杰曾提议为其购置小房子换取放弃确权,被刘先生坚决拒绝,他表示对方仅付10万元订金未付清全款,且自己提交的13张证据均在卷宗中,何来证据不足,可卷宗中的证据却莫名“消失”。

上诉过程中,法官闫某民未充分调解,便向小佳下达传票开庭,将市值120余万元的房屋以69万元低价强制执行,还将小佳列入失信黑名单致其失业,限刘先生7天内搬离,而69万元在当地甚至不足以购置一间小面积房屋。更过分的是,开庭过程中,闫某民当场要求刘先生离开法庭,不允许其参与旁听,刘先生直言自己所述一切愿担法律责任,并用四十三年组织经历作担保。此后刘先生咨询再审,被告知再审仅有一次机会,其诉求未获支持,信访科工作人员以沟通情况为由,取走了其财产监督保全执行判决书,这让当事人的维权过程更加艰难。

检察监督无结果,数年奔走陷绝境

2019年4月,刘先生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南开区检察单位申请民事诉讼监督,该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同年5月指定检察人员刘某及组织人员李某负责办理该案。本以为迎来维护权益曙光,可同年7月30日,刘先生却收到检察单位的终结审查决定。

此后,刘先生多次就原案申请抗诉,均被驳回,2021年9月,南开区检察单位出具回复函,明确因已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对其抗诉申请不予受理,后续重复抗诉申请也均被以相同理由驳回。

多年来,刘先生拖着病体多次信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却屡屡遭遇推诿、扣留、通风报信等不公对待,倾尽积蓄购置的唯一住房难守,卧病在床仍要为维护权益奔走,如今的他深陷无家可归的绝境。

只求一份公平,盼获合理保障与关怀

刘先生的遭遇,不是孤例,而是弱势群体司法维护权益的一个真实缩影。他们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不懂如何梳理完整证据链,面对繁琐的司法程序,仅凭一腔执念奔走;他们或身有残疾、或年事已高,既扛不住维护权益的经济成本,也熬不起漫长的维护权益过程,更经不起诉求被漠视、权益被侵犯的磋磨。

而刘先生的诉求,朴素到只剩微光:不过是查清卷宗证据的去向,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唯一住房,在病痛缠身的晚年,有一间安身之屋,不用面对无家可归的惶恐。他是为国家浴血奋战的功臣,拥有四十三年组织经历的老同志,他为守护山河付出了身体的代价,从未向国家提过额外要求,如今只是想守住自己用拆迁款、用多年积蓄置办的小家,这份诉求,理应被看见、被重视。

期待相关部门能正视刘先生的困境,主动介入核查案件中的诸多疑点:卷宗中的13张证据为何莫名消失?核心法律文书被盗为何无人追责?低价强制执行的依据何在?更期待能为这位伤残卫国功臣提供切实的法律援助,补全证据、厘清事实,让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刘先生为国家守过山河,如今身陷绝境,其合法权益理应被守护。刘先生想要的从来不是施舍,只是一份应有的公平,一个能让他安心养病的家。让伤残卫国功臣的维护权益之路少一些阻碍,让身处困境的普通人能感受到应有的公平与温暖,才是司法为民最真切的体现。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